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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三章

尼哥底母的故事

请注意它开头的话,现在“有一个法利赛人。”“现在”这词我们同样可以很准确地翻作“但是”。当我在求学的时候,老师告诉我“但是”是一个反意联接词。意思说它代表一个不同的观念,一个对比。那么现在“有一个法利赛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约翰现在是要把尼哥底母的故事与紧接在前面的事情连贯在一起。耶稣不能把自己交托给某些人,但是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总括整个故事而言──祂把自己交托给他,这个人祂能信任,祂相信这人。

所以这里有一个人是祂能交托祂自己的。一般的注解都习惯于贬低尼哥底母,说他是一个懦夫。因为大家想到他和亚利马太的约瑟,都认为他们是所谓的秘密门徒;但是当那一大群叫嚣的群众跑开以后,埋葬主身体的就是他们两人。有时候在安静中比在吵闹中作事需要更大的勇气。

底下就是耶稣和尼哥底母之间交谈的独特故事。尼哥底母来的时候是在夜间,因为也决心要耶稣专心和他谈话,他有一些极重要的事和这位教师讨论。他从未这样的见过耶稣。但他相信耶稣是神正式差遣来的。他所看到的兆头使他对此深信不疑。他已经得着一个绝对正确的结论,就是凡行这些兆头之人必定是从神来的。

这个谈话分三段进行:

1.第2,3节:在此我们看到尼哥底母和耶稣,是“面对面”的。
2.第4-8节:在此我们看到尼哥底母和耶稣是“思想对思想”的。
3.第9-21节:在此我们看见尼哥底母和耶稣是“心对心”的。

面对面

“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是一个法利赛人。他称呼耶稣是“拉比”。这是一个尊称,但不是最高的称呼。拉比是中等的称呼,但仍是个尊称。“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兆头,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他说的完全对。他并没有问什么事情。他只是作了一个叙述而已,然后安静的站立等候。但是无疑的,这个叙述里含着一个意思。它是什么呢?就是他要得着从神来的话。他是一个官。后来耶稣对他说,“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我相信在那个时候,尼哥底母是耶路撒冷最有名的教师(从更高更好的意思来看)。他知道摩西五经,他熟悉先知书,也熟悉诗篇(或圣卷)。他也知道在先锋约翰说话之前未曾有过可靠的声音;现在这位教师,有兆头的印证,显明祂是从神来的。因此他来了,等候要听神最新的话语。

于是有一句启示性的话,把这个了不起人物,这个好人,勇敢的人,一生中一切属人的想法、宗教、哲学和神学,通通打碎了。“人若不是从上头生(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人类的理智完全不管用。必须有一个新生,有一个新的生命原则,才能看见神的国,否则更谈不上说进神的国了。

这就是他们面对面的情形,一个寻求神的人站在一位神圣教师面前,要得着最终的话。这位最终又是权威的教师说,你所需要的,不是得学位,乃是远远的退后到婴孩之前,你需要重生。心理学不能叫你悔改,重生才能影响心理。“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

思想对思想

请再注意第二段。尼哥底母说,这怎么可能呢?他并不是反对耶稣。我相信,他突然间看见,若这件事是可能的话,那是多奇妙的一件事,若是一个人能一切重新开始,那是一件荣耀的事,但那怎么可能呢?于是他引用物质的事情来说明,而且这种说明是很有力的。尼哥底母的意思是:重生么?我就在这里,我现时的样子就是我一小时之前,昨天以及过去年日累积的结果。我的个性是许多过程加起来而成的。难道我这个人的身体可以回转变成在我母亲腹中的胎儿么?若是这件事是不可能的,那么重新塑造我的个性,心灵和身体这些更艰难的事情,怎么可能成就呢?

底下耶稣就很优雅的解释了他的疑问。请听祂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请注意其连续性。你曾参加过一个人的服事,他用水给你们施浸,并告诉你们有一位是用圣灵给你们施浸的。你们若不是从水浸所代表的意义(悔改),以及圣灵浸所成就的(重生)而生,就不能进神的国。

于是耶稣改正了尼哥底母所作的说明,祂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意思是说,尼哥底母,你的说明不管用。它只适用于肉身的境界,而在肉身中也是行不通的,你不能再进母腹中被生出来。那只不过是肉身。不要把肉身和灵混为一谈。一个人的灵可以完全更新,他可以重生。从圣灵生的就是灵。耶稣事实上就是说,不要把这两件事混在一起。

底下祂举了一个比方:你不能了解风吹的情形,但你若顺服了它的律,就从它得着力量;圣灵也是如此。尼哥底母,不要再用理智挣扎了。只要你顺服风的律,风就顺服你;只要你顺服圣灵的律,你就要认识新生。

心对心

接着尼哥底母提出了最后的问题。我确信这问题有全然不同的意义。尼哥底母说,“怎能有这事呢?”他头一个问题的意思是:确有其事;第二个问题的意思是:其过程如何?

于是耶稣就温柔而又幽默的说,“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么?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但是祂还是继续往下说,把天上的事情告诉他。

祂对于尼哥底母最后一个“如何”的答案可以分为三部分。“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衪的,都得永生。”这就是“如何”了。

我们再进一步的看,“神爱世人,甚至将衪的独生子赐给他们。”这也是“如何”

更进一步的看,“神差衪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衪得救。”祂已将光差来。这也是“如何”

尼哥底母问“如何?”耶稣说,乃是藉着因我的死而产生的生命,是藉着经由神的恩赐而发自祂心中的爱,也是藉着经由我在世上的使命所带来的光。这就是“如何”的答案。因为神如此的爱,祂就赐给,而生命来自那恩赐;如今光正照耀着。

约翰福音3:22-36

这一本福音书是有系统的选择一些兆头,以证明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而按本书的系统,以及我们主的服事工作的过程看,本段经文是一个插曲。

在行完圣殿中的兆头,以及此后紧跟着的事情,包括夜晚与尼哥底母的谈道之后,耶稣就离开耶路撒冷城,到了犹太乡村,在那里和门徒“居住施浸”,可能有相当一段时间。

有一件令人注意的事,乃是在那段时间中,祂和约翰十分合作,而不是很明显的作祂自己的工作。这位福音书作者很细心的记载这事实,当耶稣在犹太乡村与祂的门徒居住并施浸时,约翰就在不远的另一个地方作同样的事情。很明显的,他在下监之前,一直继续这工作,当作者说,“那时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时,他实际上就是指这件事。这样的话在时间上和马太福音4章以及马可福音1章的话是一致的。这些地方都是说到在约翰下监之后,耶稣才开始祂更确定的公开传道。

值得注意的乃是这一段话启示出,约翰和耶稣同时进行他们的工作。作为旷野呼声的先锋约翰,曾用这样奇妙的话“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来公开的指认弥赛亚。而且,就在指认祂的第二天,当他和门徒看见我们的主行路经过他们时,就再一次向门徒指出祂来;于是有两个门徒很自然而又美丽地离开了约翰,并跟从了耶稣。他曾指认了弥赛亚。好像是说,他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但是我们看见他还是继续作他预备性的工作。过不久他的门徒前来问他一个问题,显示出耶稣仍然在作那工作,他们说,“拉比,从前同你在约但河外,你所见证的那位,现在施浸,众人都往衪那里去了。”

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情形是多容易在一些人的心中产生疑问,特别是那些有知识的人。他们曾经在约翰工作的过程中,一直听从他,并且投身作他的门徒;后来当他回答那些被差来的人时,说他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他不是摩西所预言的那位先知;他只是个声音。那天之后他曾指出那一位他从前所宣告的。而且他继续工作,明显的是作同一工作:仍然和往日一样的传讲,仍然接待那些凡觉得需要悔改而承认他们罪的人,仍然施行浸礼。此时耶稣已进入乡村,所作的事和他完全一样。

底下约翰告诉我们“因此约翰的门徒和……辩论洁净的礼”。“因此”(中文圣经无)这两个字是有意义的,是在说明我们刚才所说问题的所在。他们所讨论的题目是“洁净”的问题,是约翰的门徒和一个犹太人彼此在辩论。那是一件偶发性的事。我们必须了解在那时候所用的这字的意思。它乃指整个道德与礼仪上之洁净的问题。它准确地描述出约翰工作的范围,以及我们的主现在所正在进行的工作。约翰的工作不是关于政治或经济的事情,或许有间接的关系。那是一个道德方面的工作。我们主的工作亦然。当时所讨论洁净的问题,乃是如何洗除道德的玷污,以及在什么地方举行洁净的礼。

我想我们该再向前看。我认为这种讨论是由于比较约翰与耶稣二人的工作而产生的。我不是说他们比较约翰与耶稣二人教训的主旨有何不同,而是看二人谁比较成功。当约翰的门徒来到他那里,他们就如此告诉他,“拉比,从前同你在约但河外,你所见证的那位,现在施浸,众人都往衪那里去了。”这句话本身没有什么意思,除非这样的话,含有一种感觉,就是他们不喜欢这新的教师。从前同约翰在约但河外,是约翰所见证的这一位,很显然的比他们的主人更有成就,“(看哪,衪也)施浸,众人都往衪那里去了。”

这一切都不过是序曲而已,导致底下约翰对这些人的回答。第27-30节就是这回答的内容。从31节到这一章末了的话,是先锋约翰继续说话呢?或是他的话只停于第30节的“衪必兴旺,我必衰微”,然后是福音书作者加上他个人的解释呢?对于这问题有不同的见解。我个人十分相信,第31节到末了是作者约翰个人的解释。前面这一段的内容乃是施浸约翰的见证,是他对于他门徒因为和一个犹太人辩论的结果提出的问题所作的回答。福音书作者约翰既然记载了先锋约翰的见证,底下就说出他对整个局面的看法。

因此这一段插曲的内容乃是见证。先是从先锋约翰所说的话里,我们看见他为耶稣作的见证,可以称它为伟大的“退场之歌”。整个旧约时代达到最终点,那时代的最后一位使者,是神所呼召的,是神所配备的,完成了他的工作。因此这是旧约时代最末了的话。紧跟着的,是这位新约的作者,他是耶稣的使徒,是福音的使者,说出他的见证。因此,在这一段的末了,有一段“进行之歌”。作先锋的约翰,发出“退场之歌”而结束了旧约时代。作使徒的约翰唱出“进行之歌”,说出从此开始每一件事的“等次”,说出新的正在取代旧的,使旧的得以隐退。其不同之处正说出此两时代的连续性,先锋约翰的退场之歌,传福音的约翰启示性的进行之歌,二者都是在成为肉身的道面前唱的。

我们先来看先锋的退场之歌。他先说出一个大原则“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要明白这句话,需要先知道其背景。来见约翰的人知道他是怎样的一位,他们相信他的工作。他们曾受这工作的影响。他们曾作过他的门徒。他们也知道耶稣,他们看出祂所作的正是约翰所作的,祂宣讲同样的信息,藉着祂的门徒施行同样的礼仪。他们也知道人们都涌向祂而去。因此他们带着一点嫉妒的感觉来到约翰这里。但他却先声明一个原则,以消除任何他和耶稣之间敌对观念的可能性。“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这原则对作先锋的约翰以及作弥赛亚的耶稣同样的适用。这是这些约翰的门徒所必须看见的原则,也是每个时代的人所该看见的。

其教训极为简单,它要求人承认天上至终、最高的权威。若非有天上来的权柄,不管人被呼召要来从事于、或有能力作像约翰初期的这种工作,他还是不能得着什么。或者是被呼召要来从事于或能够作弥赛亚所要成就神永远的目的,他还是不能得着什么。天上至终的权威是最基本的原则。其重要性和应用是始终不变的。在天上的权威底下,永远扫除了敌对的可能性,以及某种工作比另一种工作更重要的感觉,即使按照人统计学上的判断有多高的评价也一样。当约翰这样说到他自己的工作以及弥赛亚的工作时,这原则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在此没有任何竞争或敌对之思想。在天上的权威之下,无论是从事于旷野的呼声或道成肉身,都是至珍贵的。人接受的是什么,他对所接受的就负有责任。在这些受权的人之间,不可能有任何敌对的事情。约翰奠定了原则之后,他就加以应用。

他首先应用在自己身上,“我曾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衪前面的,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他这些话就说出他的工作是从天上授与权柄的。他从天上得着呼召与恩赐。他并没有用什么字眼来贬低他工作的光彩,他尊重他的职责。他声明他是受差遣的,他不是基督,而是在祂前面的先锋,是一个声音。

然后他把这原则应用在弥赛亚身上,“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故此我这喜乐满足了。”

约翰说话的对象是犹太人,他们是熟悉自己经典的人;他心中想到耶稣是弥赛亚时,又回溯到在他们经典中一段有名的讲论中的比方。他曾经以不同的方式描述这位弥赛亚,这些不同的语气都是启示祂荣耀所必须的。他曾说到祂是带着簸箕而来,带着火而来,带着斧子而来的一位。也说到祂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现在他说祂是“新郎”。这是从旧约中引用此喻性的说法。在何西阿书中,当神说到祂百姓时,说,“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为妻”(何2:19)。在以西结书中有同样的话,在玛拉基书中也有。新郎与新妇的此喻,总是说出耶和华和祂百姓之间的关系。我们也相信,歌中之歌(雅歌)这本书虽然是一本东方的爱情之歌,仍然含有隐密的意愿与提示,其中存在着同样的思想。因此约翰就捉住了这个存在旧约的诗与预言中的思想,把这此喻应用在耶稣身上,说祂是“新郎”

在这一方面,他说到他和祂的关系,并说出这关系对他所具有的意义。他说到他自己是“新郎的朋友”。在东方这是很重要的职位。新郎的朋友乃是在婚礼中把新妇交给新郎的人;在此之前,新郎都不出声。新郎的朋友把新妇交给新郎时,也就可以听见新郎接受她时所发出的声音。当约翰看出耶和华与祂百姓间的关系时,就说,“我是‘新郎的朋友’,我的工作就是把新妇引到祂面前。现在我听见了祂的声音,这就是我的喜乐,因此‘我的喜乐满足了’。”

下面跟着的就是最后伟大的一句话。我从来没有一次读约翰最后这句话,而不感觉到其庄严肃穆的。从人类的口中从没有人说出比这更伟大的话。“衪必兴旺,我必衰微!”这句话表达这人是完全的满足,他知道他的权柄是天上给的,也已完成了他伟大的使命。他已听见了新郎迎接他所介绍之新妇的声音,新妇就是他所引导归向耶稣的头一批门徒们。然后当他感觉到天上的权柄以及他一切的使命都已完成时,就发出那安静、安息、并得胜的满足,说,“衪必兴旺,我必衰微!”在此不含有对他自己人格或工作任何不当的贬损,却是像一颗星,满足于它的光彩消失在日头升起之荣耀光辉中。“衪必兴旺,我必衰微!”这就是那首“退场之歌”。

下面就是作者的评语,是一首“进行之歌”。开头他说,“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从地上来的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传福音的约翰乃是在说明,“声音”和这“道”之间的不同,新郎的朋友与新郎之间的区别。他指出在约翰与耶稣,就是基督,这位神的儿子,他们之间有无限的差距。他说祂是那位“从天上来的”;这个“来”字不是用过去式,乃是用永远的现在式,意思说,他永远是从上面来。耶稣是“从天上来的”。而约翰呢?他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同样的,这句话并非对约翰不尊敬。它所说的,是指出约翰工作的限制。他是属乎地的,而耶稣是那一位“从天上来的”;并且因为衪“是从天上来的”,所以祂“是在万有之上”。请注意这个对比。约翰在他的出生和身分上都是属乎地的;而耶稣在祂的出生和身分上是从上面来的,其对比是极为鲜明的。约翰是属乎地,虽然神所授权的,所说的还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仅此而已。但这一位永远是从天上来的,祂的出生和身分只能以这种眼光来说明,因此祂永远是“在万有之上”

作者对这二位人物就说到此为止。接着他往下说到从天上来的这一位的使命,而他用的话语是那么简单,若是我们不多加注意,我们就看不出其超越之处。“衪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在这句话中含有双重的意思。祂所看见的是永远的事实,而祂就是出自这些事实,这些事是祂所熟悉的,因为祂和它们之间有永远的关系。“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祂所看见的就是这些关系。

“衪……所闻的”是什么意思呢?头一句话“衪……所见的”当然是指永远的事实。“衪……所闻的”是指祂的使命,祂所受托要传的福音。那永远的真理祂看到了;神的计划祂听见了。这些就是约翰所说,祂来所要作的见证。

我们现在再回到前面的引言,把一些重大的主题联贯起来: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道成了肉身,支搭帐幕(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衪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衪表明出来。”

这些事情从来没有人看见过,但这位“道”看见过,而现在这位“父怀里的独生子,将衪表明出来”。祂见证永远的事情,是祂所看见过的事情。不止这样,祂还见证神的计划与目的,祂也是因为顺着神的计划,才来到这世界的。祂所看见的事,是永远的事实;祂所听见的事,就是福音。

底下就是一般人所认为希奇而奇怪的括弧,“只是没有人领受衪的见证。”当然这是一句极崇高的话,并不是要人按字面接受。很明显的就是如此,因为底下他说的就是这件事,“那领受衪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多年以后当他写信给那些不再受恶者控制的人时,说,“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我们从马太所记载耶稣的话里,找到一个类似的括弧:“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这句括弧的话表示当时的艰难。

他继续说,“那领受衪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那位从上面来的,见过永远的事实,听过神的计划,祂就是为这些事作见证;凡领受那见证的人,就印证一个事实说,神是真的;也印证说,“旧约时代的一切在约翰伟大的话里达到最高点”是真的。这一个人看见在耶稣里面,神每一个信息和每一个约,都是“是”的,都是“阿们”的。

他继续往下说,“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圣灵给衪是没有限量的。”这是什么意思呢?是说神无限量的把圣灵赐给祂所差的人么?或者说,神所差遣的这一位,无限量的把圣灵赐给祂所前往的那些人?或许对这一问题没有人能武断说那一种答案是对的。我个人相信,两种说法都包括在里面。基本的意思乃是:神的儿子来到了,祂受神差遣,神赐圣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居住在祂里面。我想祂为我们所作的也完全一样;祂既从父受了圣灵的恩赐,就赐下无限量而且丰满的圣灵。

接着约翰就说了一句话,说出“子”权柄的秘密。“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衪手里。”现在请再回头听听那先锋约翰的话,“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他受了差遣;他接受了他的使命,也成就了这使命。他已经完成了他的任务,因此说,“我必衰微。”现在这位传福音的约翰说到施浸的约翰所指出的那位,“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衪手里。”这句话说出这位子何以具有最终的权柄。

底下的话点出人应有的责任,他的话是那么清楚,无需任何解释,“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这就是见证的插曲,是新旧两约的交接。在此没有冲突,是彼此衔接的。用希伯来书的话说,“衪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见来10:9)。旧约最终最合宜的话乃是,“衪必兴旺,我必衰微!”而新约最恰当的宣告乃是,“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衪手里。”──《摩根解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