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来瞎眼之人得医治的故事,发生在耶路撒冷的住棚节结束之后,耶稣离开圣殿的时候(八59-九1)。这精彩卓越、生动传神的事迹由八幕剧组成。
1-2. 耶稣离开圣殿(八59),耶稣过去的时候,看见一个人生来是瞎眼的。作者提到那人生来是瞎眼的,就是要预备读者的心,好接受一个即将发生、非比寻常的神迹。门徒见到那人就问耶稣说,拉比,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此问题反映出当时的一个看法,认为所有的苦难都源自某种罪过。由于人类始祖犯罪,罪与受苦之间大致而言有一个关联,有时候一个人的某种特殊罪与他的受苦有直接关系(参五14),可是并非总是如此(参:路十三2-5),先天性的疾病特别会引起罪与苦难之间尖锐的争论。门徒的这问题暗指先天性疾病与罪的惩罚之间有关联,(1)未出生婴儿的罪也许是在他母亲腹中犯下的,或他前世所犯;(2)父母的罪报应在婴儿身上。
3. 耶稣否定了这两种有关人的苦难的解释:耶稣回答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可是祂并没提供第三种解释,只说到,这个先天缺陷提供一个显明神的大能的机会,接着祂就会行出一个无与伦比的医治。“神的作为”在第四卷福音书几乎全都指神透过耶稣所做的事(参五36,十四10-11,十七4)。
4. 在医治那人之前,耶稣说要紧的是,需把握机会做神的事工,趁着白日,我们必须做那差我来者的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做工了。耶稣被差到人间,是要做父神交代祂的事(四34,五36,十七4),在做此事时,祂也将门徒包括在内(“我们必须做那差我来者的工”)。耶稣的工作是透过祂的教导和行为/神迹将父神彰显出来(一18),当犹大出卖祂,祂被捕、受审和钉十字架后,就是黑夜临到耶稣的时刻,祂在人间的工作机会就会划上句点。可是在“黑夜将到”之前,祂抱定主意要继续工作,不受仇敌任何阴谋的拦阻(参十一7-11 )。
在NIV版本中(和大多数英文版本与现代希腊文圣经)第3和4节的标点符号,呈现一个不令人激赏的神义论,意味着神允许那人生来瞎眼,为的是在许多年以后,藉着使他恢复视力而使神的大能显出。然而,不需以此法念这段经文。应当注意两件事,第一,“这事发生”(和合本没有译出)是NIV翻译者自行加入的,在希腊原文没有,第二,古老的新约希腊文手抄本没有标点符号,是后来的编辑加上去的。九章3-4节若没标点符号则应当如此:“耶稣回答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为了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趁着白日我们必须做那差我来者的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做工了”。另一个放标点符号的方式可以是:“耶稣回答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为了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趁着白日我们必须做那差我来者的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做工了。’”如此标点的方式,使这段经文不意味着,这人生来瞎眼是为了让神的作为在他身上彰显,而是说耶稣必须趁着白日赶紧做神的工作,好让神的作为在这生来瞎眼的人身上显现出来。
5. 耶稣以下面这句话结束与门徒的讨论,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是来到人间的真光(一4、5、7),祂将真理之光带入世间——是关于神(一18)和人类的状况(三19-21)的真理。对不信祂的人而言,这光只有在耶稣在世时才发亮,因为祂在十二章35节对他们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可是对信祂的人而言,即使耶稣离开了人间,这光仍然照耀着,他们绝不会在黑暗中行走(八12)。
6. 作者继续说,耶稣说了这话,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耶稣在另外两次医病时也用了口水(可七33,八23),可是此处却用口水和着泥土做成泥浆,在故事的后半段此事就变得非常要紧,祂在安息日医治此人,而这揉搓的动作(将口水与泥土搀和起来)就是在安息日被禁止的三十九项工作之一(参五9b-10注释)。“抹”这动词原文是epichriō,是“膏抹”的意思,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在此节和九章11节。根据拉比律法米示拿,在周间做的一般膏抹工作,也可在安息日做。可是用异常之物膏抹则被禁止,因被视为做医治工作,是绝对禁止的(Šabbat 14:4)。
7. 耶稣将泥浆和好且抹在瞎子眼睛上后,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西罗亚翻出来就是奉差遣)。”他去一洗,回头就看见了。这位瞎子与旧约的乃缦不同,当以利沙要他去约但河洗一洗时,立即提出抗议(王下五10-14),可是当耶稣叫瞎子去西罗亚池洗一洗时,他却毫无异议地服从(是真信心的表率)。当他洗过后,回家时就看得见了。
西罗亚池的水是经过希西家王所凿的水道,从基训溪引进来的。住棚节所用来行浇水礼的水,就是从西罗亚池取来的(参七37-39注释)。作者解释说西罗亚是“奉差遣”的意思。希伯来文“奉差遣”(šālah)这字的子音与“西罗亚”(šilôah)的子音一样,因此人们喜欢用语源学在这两字之间作个联系。也许作者将池名解释一下,是想清楚说明耶稣差瞎子去洗一洗和发生这神迹之间有关联,不是因为池水带有任何医治能力。
8-9. 耶稣治好了生来瞎眼之人后,他身上立即产生了显著变化:他不再坐着讨饭。面对这样的事情,他的邻舍和那素常见他是讨饭的,就说:“这不是那从前坐着讨饭的人吗?”人各有不同的回答:有人说:“是他”;又有人说:“不是,却是像他。”后者认为生来瞎眼的不可能医好,就不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眼前的这人肯定是另外一个人。没人费事去问那人说他是不是从前坐着讨饭的那人,可是他自己说:“是我。”瞎子用了一个耶稣常用的“我是”(egō eimi)这公式(直译是“我是”;此处该翻译为“我就是那人”),耶稣有时是指这话的基本意思“我就是祂”,有时却含有更重要的神学意义(见增注:我是)。
10-12. 由于这人坚持说他就是那位生来瞎眼的,邻居们就问道,你的眼睛是怎么开的呢?他回答说:“有一个人名叫耶稣,他和泥抹我的眼睛,对我说:“你往西罗亚池子去洗。”我去一洗,就看见了。这人知道耶稣的名字(“有一个人名叫耶稣”),可是还没有见过祂——当他离开耶稣去池子洗眼睛时还是个瞎子。所以邻居问他说,那个人在哪里时,他只能回答说,我不知道。即使见到耶稣,他也认不出来!
13-14. 接下来的事令人困惑不已,邻居把从前瞎眼的人带到法利赛人那里。他们或许想让法利赛人注意到耶稣确实行了一件伟大的神迹。可是接下来的话预告他们的行动会惹来麻烦:耶稣和泥开他眼睛的日子是安息日。将唾沫和泥土搀和起来被视为揉搓的动作,将异常的膏药抹在人身上,则是医疗的举止,根据法利赛人的传统,这两项都是安息日禁止做的事(参九6注释)。不论这些邻居的居心为何,他们的行动却给法利赛人提供了一个控告耶稣的把柄,且将这生来瞎眼的人推入狼群。
15. 听到有奇迹发生在安息日,法利赛人也问他是怎么得看见的。他们对奇迹本身没兴趣,也不关心此事带给这人的益处,只想知道这事是“怎么”发生的,好拿到告耶稣的把柄。这人回答法利赛人的话较回答邻居要谨慎些:他把泥抹在我的眼睛上,我去一洗,就看见了。他没提耶稣将口水和泥土“揉搓”成泥浆,只是将泥浆放在他眼睛上,也没说耶稣差他去西罗亚池洗眼睛,只是说在他洗眼睛后,现在“就看见了”。
16. 听了这人简短的见证后,法利赛人就分成两派:法利赛人中有的说:“这个人不是从神来的,因为他不守安息日。”这些人认为最重要的关键是遵守安息日,无论耶稣行了什么神迹,祂都不可能是“从神来的”,因为违反了神的诫命。这虽是基于对安息日的一个错误解释,可是却遵守了申命记十三1-5的警告,它警告以色列人说,要小心防备那些能行奇迹但却引领他们离弃神的人,应将这种人处死,因为他们传讲悖逆神的事。有些法利赛人就是以此法解释耶稣的行为,祂行了神迹,但犯了安息日的规炬,肯定是个罪人,当然不会是从神来的。可是又有人说:“一个罪人怎能行这样的神迹呢?”耶稣所行神迹的本质,特别是医治一位生来瞎眼之人,迫使第二组人问道,做这种事的人怎么会是个犯法的“罪人”呢?他们的结论虽然正确,可是他们的推理有些毛病(正如申十三1-5所说明的,假先知有时也能行神迹)。由于有不同的意见,他们就起了分争。
17. 意见有了这样的分歧,他们又对瞎子说:“他既然开了你的眼睛,你说他是怎样的人呢?”当他们自己在耶稣的事上无法达成协议时,使人不解的是,他们为何还要问此人的意见呢?乍看之下,他们问他仿佛是因他得到耶稣的医治,理当认识他的恩人。可是当故事继续发展下去时,清楚显示他们根本不是要接受他的证词(24节)。而这人却毫不犹豫地说:祂是个先知。在旧约圣经和犹太传统中,都认为先知是行神迹之人,似乎这人认为他的恩人理当属于这一类。
18-19. 当作者继续记录这故事时,他不是说“法利赛人”而是“犹太人”,这也许是换个文笔风格,但或许“犹太人”是指犹太公会,公会委员中也有一些法利赛人(三1,七32、45、47-48,十一47,十八3)。当法利赛人早先盘问生来瞎眼的人是如何被医治时,心中都有些保留,只是随着当时有关神迹的报告而问。作者说,其实,犹太人不信他从前是瞎眼,后来能看见的,等到叫了他的父母来。因为他们不接受被治好的那人和他邻居的证词,就把他父母叫了来,要他们回答三个问题:这是你们的儿子吗?你们说他生来是瞎眼的,如今怎么能看见了呢?
20-21. 这人的父母以肯定语气回答前面两个问题,他父母回答说:“他是我们的儿子,生来就瞎眼,这是我们知道的。”可是第三个问题对他们隐藏着危机,需小心斟酌用词:至于他如今怎么能看见,我们却不知道;是谁开了他的眼睛,我们也不知道。他已经成了人,你们问他吧,他自己必能说。犹太男孩过了十三岁以后,就可以在法庭作证——他的誓言有效85。他父母说他已过了法定年龄,就可为自己作答。他们肯定已从邻居或自己的儿子听到他的视力是如何恢复的,可是他们不敢在“犹太人”面前说出来。
22-23. 作者解释说他们为何需要如此谨慎小心:他父母说这话,是怕犹太人;因为犹太人已经商议定了,若有认耶稣是基督的,要把他赶出会堂。这是第四卷福音书三次中第一次将信耶稣是基督与有可能被逐出犹太会堂连在一起(22节,十二42,十六2),每次都用aposynagōgos这字,在整本新约圣经中,它只出现在第四卷福音书,意思是“被赶出会堂”或“开除会籍”。可以有两种开除会籍的方式,一种是作为挽回罪人之用的暂时性(希伯来文是niddâ),另一种是永久性(希伯来文是hērem),可是这是否使用在新约时代犹太人当中则不清楚。可是当时确实有逐出会堂的事,不仅可从第四卷福音书的这三段经文,也可从路加福音六22知道(“人为人子恨恶你们/、拒绝你们、辱骂你们/、弃掉你们的名、以为是恶/、你们就有福了”)。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五4-5、6-7和13,要求教会将犯乱伦罪之人暂时赶出教会,以惩戒他。从马可福音十四71;使徒行传二十三12、14、21;罗马书九3;哥林多前书十二3,十六22和加拉太书一8-9可知,诅咒别人则会被永远开除会籍。作者重复说道,因此他父母说:“他已经成了人,你们问他吧。”他们怕被开除会籍。
作者三次提到信耶稣的人会被逐出会堂,暗示当他撰写本福音书时,凡考虑是否要信耶稣的人仍面临这威胁。这并不是指作者所说耶稣时代被赶出会堂之事已成往事,但确实暗示在他撰写此书的时代,犹太会堂和基督社团之间存着紧绷的张力。犹太人晓得,他不能同时信基督又继续做会堂的会员,可是在早期基督教运动中,这是可能的。
24. 审讯完那人的父母后,“犹太人”不能再否认一个神迹发生了,所以法利赛人第二次叫了那从前瞎眼的人来,对他说:“你该将荣耀归给神,我们知道这人是个罪人。”“犹太人”坚信耶稣是罪人,因为祂犯了他们安息日的规定。叫生来瞎眼的“将荣耀归给神”,意思是要他把有关耶稣的所有事实供出来,他们怀疑他还隐瞒了一些事情。当亚干的罪被揭发时,约书亚也以同样方式劝告亚干“将荣耀归给神”,要他承认他私藏战利品的罪(书七19-20)。拉比律法米示拿也引述亚干的事,当一个人被判决用石头砸死的罪时,法官就会劝告他作最后的招供,以承认自己的罪来“将荣耀归给神”(Sanhedrin 6:2)。
25. 这人一点也没被这些命令吓住:他说:“他是个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从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见了。”他不想辩论耶稣性格的问题,只重申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从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见了”。
26. “犹太人”知道如此下去还是无法使这人作出反对耶稣的证词,就更改一个策略:他们就问他说:“他向你做什么?是怎么开了你的眼睛呢?”他们又回到原先已问过耶稣到底怎么使他恢复视力的问题(15a节),希望在严厉的审讯之下,这人或许会作出与刚才相反的证词,或说耶稣犯了安息日的规定,是个罪人。
27. 此人的回答显出他越发有胆量,他回答说:“我方才告诉你们,你们不听,为什么又要听呢?莫非你们也要作他的门徒吗?”他已经回答了这问题(15b节),但他们不信他的答案,现在有了什么改变呢?他大胆地以为,他们重复问这问题表示也想成为耶稣的门徒。
28-29. “犹太人”对这人大胆的假设七窍生烟地骂他说:“你是他的门徒。”他们将他所说的他们“也”要作耶稣的门徒这话解释为,他自己已是祂的门徒。于是他们宣告他们效忠一个更高的权威人物:我们是摩西的门徒。这是第四卷福音书中几次说到犹太人对摩西的忠贞高过对耶稣的忠贞其中的一次(五45-46,六32,七19-23,〔八5〕,九28-29)。有证据显示法利赛人自称是“摩西的门徒”,但将撒都该人排除在外(Str-B2,535),可是这段经文中是“犹太人”作这样的宣告,或许是指犹太公会的委员(包括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
为了提高摩西的地位,同时也贬低耶稣的地位,“犹太人”还加上一句说,神对摩西说话,是我们知道的;只是这个人,我们不知道他从哪里来!摩西之所以伟大是因为神对他说话,派他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且将赐给以色列的律法交给他。至于耶稣,“犹太人”相信祂没有任何来头,祂的家世、出生地都不为这些“犹太人”所知(这些事在古时建立一个人的身分地位上极度重要),因此一口咬定祂是来历不明的无名小卒。
30-33. 虽然一连串的侮辱话语迎头喷来,这人却越发勇猛:那人回答说:“他开了我的眼睛,你们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这真是奇怪!”鉴于耶稣所行的神迹,“犹太人”仍然不信祂,这真是奇怪透顶。他们不知耶稣从何而来,并不能因此降低耶稣的价值,只是显出他们是何等孤陋寡闻罢了。有一人在此治好了生来瞎眼的人,而他们竟然对祂一无所知!然后这人给“犹太人”上了一堂神学课: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听他。”“犹太人”坚称神对摩西说话,这是不错的,可是生来瞎眼的人却指出神听耶稣的话!神如何听耶稣的话呢?证据就是神将使生来瞎眼的人能恢复视力的大能赐给了耶稣。神能听耶稣的话,表示“犹太人”所说的耶稣是罪人的话是错的(24节)。生来瞎眼之人所说的话隐含着对“敬虔之人”的定义:遵行神旨意的人。这人一针见血地说出他的立场:从创世以来,未曾听见有人把生来是瞎子的眼睛开了。这人若不是从神来的,什么也不能做。这是整本圣经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记录到生来瞎眼的人能看得见,耶稣确实行了一个奇异的神迹。这事加强了这人认为耶稣是从神来的信念,否则祂“什么也不能做”。这人的话用在耶稣身上是正确的,可是若用在一般人身上就会引人误入歧途,因为假先知也能行神迹(参:太二十四24;可十三22),可是尚无证据显示他们医好过一个生来瞎眼的人。
34. 瞎子恢复视力是弥赛亚时代的福祉之一,这是众所周知的事(赛二十九18,三十五5,四十二7),可是由一个未进过学堂的无名小子来教“犹太人”神学课,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他们回答说:“你全然生在罪孽中,还要教训我们吗?”他们火大他居然敢指责他们愚昧无知,可是对他单刀直入的神学却无言以对,只好采取辱骂的舌战,侮辱他“全然生在罪孽中”,或许是反映他瞎眼是受到罪的报应这看法(2节)。“犹太人”的反应显示他们拒绝这人的见证、这神迹的意义和行此神迹之人的宣称,他们拒绝光,喜爱黑暗,因为他们的行为是邪恶的(一5、9-11,三19-21)。
作者在这段结尾写着,于是把他赶出去了。可以意味着当时他们怒气冲天地把他轰出去,或者是因为他支持耶稣而将他开除会籍(22节)。
35. 作者继续写道,耶稣听说他们把他赶出去,后来遇见他,就说:“你信神的儿子吗?”这位生来瞎眼的人自从看得见之后,被邻居带到法利赛人面前(13节),独自一人被父母丢在那里为自己辩护(23节),被“犹太人”审讯、侮辱和赶出会堂(24-34节),在经历这一切时,他却越发感激耶稣。最初他称耶稣为“有一个人名叫耶稣”(11节),然后说祂是“先知”(17节),最后分辩道祂必定是位遵行神旨意的敬虔人(31节),现在这人被耶稣“遇见(原文是〔找到〕)”。
耶稣在一个公共场所找到他,也许是圣殿地区(40节),祂问他说:“你信神的儿子吗?”作者在前面已经介绍耶稣是人子:神在祂里面显现祂自己(一51),祂从天上来(三13),神在祂身上盖了认可的印记(六27),祂还会回到祂的家去,即天堂(六62)。在第四卷福音书后半段他将说到人子经过受死和复活后,会回到祂荣耀的地方去(十二23,十三31),请参考增注:“人子”。
36-37. 这人对耶稣这问题的回答是典型的直截了当,“他回答说:‘主啊,谁是神的儿子’?”他知道关于人子的一些事,现在需要弄清楚的是,这位荣耀的人物在谁身上显现出来。于是他说,请告诉我,好叫我信他。耶稣回答说,你已经看见他,现在和你说话的就是他。这人以他新近得到的视力已见过人子,可是还没认出祂来。其实他的恩人、正在对他说话的耶稣,就是人子。
38. 这人毫不迟疑地说,主啊,我信!就拜耶稣。他正踏出信心的最后一步相信耶稣。他“拜”耶稣,表示他认为耶稣就是但以理书七13-14所说的荣耀人子。这位生来瞎眼的人得到极大的福气,恢复了生理和灵里的视觉,他信耶稣的历程对第四卷福音书的读者是个强有力的表率,这卷福音故事的目的就是为了引领读者产生相同的信心(二十31)。
39. 耶稣一方面想到生来瞎眼之人立即以信心回应,另一方面却看到刚愎自用的“犹太人”坚决不信,耶稣说:“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耶稣来人间的目的不是要审判世界(三17,八15),可是因为祂已来到人世,就一方面而言,审判已经发生了(三18)。此事分别由生来瞎眼之人和“犹太人”的反应显出。生来瞎眼之人是无知无识的小民,不知道耶稣是不是罪人(25节),不知道人子是谁(36节),惟一知道的是,从前他瞎眼,现在看得见了(25节),耶稣就向这“瞎眼”之人显现祂自己是人子,而且这瞎子能够“看见”!反之,“犹太人”自称博学多闻,“知道”耶稣不是从神而来(16节),祂是个罪人(24节),因此就不是基督。这些“犹太人”极有把握自己“看得见”,反被肯定是睁眼瞎子。当耶稣来到人间时,审判就已应运而生,它的功能就像福音使者事工一样,保罗将它形容为“我们在神面前,无论在得救的人身上或灭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气。在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林后二15-16)。
40. 当耶稣告诉生来瞎眼的人说祂是人子,和说祂来到世上是让瞎子“看见”,而那些自以为看得见的人反成了“瞎子”时,都不只有他们两人在场,所以同他在那里的法利赛人听见这话,就说“难道我们也瞎了眼吗?”他们问话的方式按照原文更好的翻译是:“我们也没瞎眼,瞎了吗?”他们期待一个否定的答案。
41. 耶稣的回答是他们万万没想到的,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他们若像生来瞎眼的人一样,承认自己无知,就会像他一样没罪。可是由于他们自称知道,不愿虚心学习,就仍然有罪。他们自以为有知识的态度拦阻他们看见真理,正如箴言二十六12所说:
你见自以为有智慧的人吗?
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
法利赛人在此是作为殷鉴,本卷福音书的读者千万别重蹈覆辙。他们犯了不信之罪,是第四卷福音书认为最严重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