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三卷福音书不是用施洗约翰的事工作开场白(马可福音),就是以主耶稣的降生拉开序幕(马太和路加福音),约翰福音却大异其趣以创世以前已存在的“道”作开端,道成了肉身名为耶稣。在述说故事本身之前,楔子就写出这点,为的是让读者明白主人翁的真正身分。巴瑞特提到一章1节时说:“约翰盼望读者从这节的角度看整本福音书,主耶稣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其实就是神的话和圣工。此事若造假,这卷书就亵渎神”24。
楔子也介绍了整本书的一些重要主题:耶稣在创世前就已存在(一la/十七5),耶稣与神契合无间(一lc/八58,十30,二十28),耶稣带来生命(一4a/五26,六33,十10,十一25-26,十四6),耶稣带来光明(一4b、9/三19,八12,十二46),光与暗的冲突(一5/三19,八12,十二35、46),相信耶稣(一7、12/二11,三16、18、36,五24,六69,十一25,十四1,十六27,十七21,二十25),拒绝耶稣(一l0c、11/四44,七1,八59,十31,十二37-40,十五18),天上来的重生(一13/三1-7),耶稣的荣耀(一14/十二41,十七5、22、24),神的恩典和真理在耶稣里(一14、17/四24,八32,十四6,十七17,十八38),耶稣与摩西/律法(一17/一45,三14,五46,六32,七19,九29),惟有耶稣见过神(一18/六46)以及耶稣将父神显明出来(一18/三34,八19、38,十二49-50,十四6-11,十七8)。
一如序乐介绍出整出歌剧,楔子在第四卷福音书也具同样作用。或者换个比方,楔子好像戏院的售票处,贴满了介绍剧情的广告,它经过精心策画以交错方式作为架构,若以下列方式列出楔子的内容,就能看得更清楚:
a.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他造的;
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
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
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b.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
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c.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
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d.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cl.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
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b1.约翰为他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
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
al.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在这交错式的结构里,第一段和最后一段(a与al),第二段和倒数第二段(b与bl),第三段和倒数第三段(c与cl)都相互辉映。在a段中,“道”被介绍为与神有亲密关系,以光的形式来到人间(将神显明),在al段中有与它相登对的部分,道成肉身的神被形容为“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父表明出来。b段说到施洗约翰来为光作见证,这与b1段相互呼应,因为约翰再度为基督作见证。c段提到真光来到人间,在c1段也有相登对的部分,说道成肉身且住在我们当中。后面的几段虽与前几段清楚地配对,可是并非重复前几段所说的,而是用不同的词藻修饰,将它的意思扩大。
在这种交错式的结构中,通常中间那段含有最重要的句子。d段强调道成肉身将生命与光带到世界的目的,是要让那些接受祂相信祂名字的人,成为神的儿女,这与福音书所说的写作目的相辉映:“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二十30-31)
楔子将“道”(Logos,话)介绍给读者,“道”这概念对现代人很陌生,可是在古代福音书的读者,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心中,却能引起共鸣。与这类似的概念可从不同资料找到,例如:(1)旧约圣经说到神具有创造力和维持力的话,透过先知们说出神的话,后期旧约书卷中也将智慧拟人化成为神创世时使用的工程师:(2)希腊斯多亚主义(Stoicism)将道看为充满宇宙且给宇宙带来秩序的天理,它能除去人的无知;(3)斐罗(Philo)的著作中描写道这字被广泛用来指神的心意,创造世界时的工程师,和神与受造物之间的中间人;(4)犹太拉比则猜测道是创世以前所存在的摩西五经;(5)在诺斯底派著作中,道是天上使者,是将属灵世界和物质世界连接起来的桥梁。这些类似概念显示,当作者说耶稣是道时,他是使用一个通用的名词,可是对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意义。比这些类似概念更能让我们了解道的意义的,是作者在楔子中所说有关道的事。
楔子的头一段(a)以一些简短但极重要的句子描述道这个人和祂的圣工。
1. 第一句话,太初有道,与创世记的第一句话,“起初,神创造天地……”(创一1)相互呼应。一如在太初创造世界以前神已存在,那么道也是一样,这暗示道具有神性,没几节之后作者就将此点明确指出。
第二句话,道与神同在,可有两种解释,简单地说就是道在太初时与神在一起,如同箴言八27-30说,在创世之前智慧就与神同在。另一解释法是道面对着神25,与神有亲密关系。楔子的最后一段(al)与这段相互呼应且扩大它的意思,它恰好如此形容圣子(=道),说祂是“父怀里的”那位。
第三句话,道就是神,乍看之下这可表示一位一体的神,道就是同一位神。可是原文(kai theos en ho logos)不允许如此的解释26,若以此法读这经节也忽略了道与神之间的关系(祂“与神同在”且“在父怀中”),关系意味着至少有两个人,这就使我们不能接受一位一体之神,而是三位一体之神(圣父、圣子“=道”和圣灵)。将本福音书继续看下去时,作者的本意就越来越清楚。主耶稣是道成了肉身的神,自称与神合而为一,但那是说祂与神的关系。因此,当楔子说“道就是神”时,不是说道与神是不可分割的同一个体,而是如莫洛尼(Moloney)自创非常贴切的名词所意味的“神有怎样的神性,道就有怎样的神性”27。
2. 第一节中的两个主要概念在第2节又放在一起重复一次,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亦即道与神有亲密关系,而这关系在太初就已存在。
3. 作者解释太初时道的工作是: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创世记一1-31说神用祂富创造力的话造出万物,当作者写到神“藉着”“道”创造万物时就特别点出此点,或者反过来说,若不透过此管道,神就不能造出万物。这教导也可在歌罗西书一16-17和希伯来书一2看到。
4. 作者继续解释道在创造宇宙时所担任的角色,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由于道与神具有同样的神性,就有神的生命(参五26),作者没解释道所拥有的神的生命如何光照人,有人建议这与人是按着神的形象造的有关,因此人类比其他受造物高等,有理性思考的能力。别人则建议它是指普遍启示,即神的神性可从所造之物反映出来,且为人类所理解(参:罗一19-20)。
5. 第一段以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作结束。再次引用创世记一章创造的典故,当时黑暗笼罩着整个地球,神说:“要有光”(创一3),黑暗就立即让位给光明。作者虽是引喻创世记,却在预告神的光是以成为肉身的道来到世界,透过祂,光就照在犹太人当中。祂进入他们的“黑暗”,“黑暗却不接受光”“接受”这动词原文是katelaben,也可翻译为“胜过”,同样的动词也在约翰福音其他地方出现(八3-4,十二35),都具有胜过的意思。了解此点后就知道作者在预告说,“犹太人”一再想灭掉这光,即基督,可是终久必失败。
6. b段着重在约翰的事工上,以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作开场白。第四卷福音书异于其他三卷福音书(参:太三1,十四2;路七20、33),从未用过“施洗约翰”这名词,因为没有必要,书中没有别的人名叫约翰(除了彼得的父亲也叫约翰之外),十二门徒之一的西庇太儿子约翰从未被点出名字。
作者描写约翰是“从神那里差来的”,此说法将他列为先知,因为旧约常说先知是被神差来的人(代下二十四19,二十五15;耶七25,二十五4-5,二十八9,三十五15,四十四4;巴录书一21),犹太民众将约翰尊为先知(太二十一26;可十一32;路二十6),主耶稣也是如此看待他(太十一9/路七26)。
7. 约翰的角色被形容为: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约翰的角色是为透过道来到世界的光作见证。约翰在对观福音书中的角色,都是传讲悔改之道且替听从他呼吁之人施洗。可是第四卷福音书从未提到他传讲悔改之道,也没描绘他替众人或耶稣施洗(但确实提到他行施洗和传道之事),理由或许是作者要强调约翰的角色是作见证,而他作见证的目的是“叫众人因他可以信(基督)”,可惜壮志未酬身先死。
8. 说完约翰来为光作见证后,作者又加上一句,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他为何觉得需要加上这句呢?这引起许多猜测。使徒行传十九1-4记录道,当保罗在第三次宣教旅行来到以弗所时:
在那里遇见几个门徒:问他们说:“你们信的时候受了圣灵没有?”
他们回答说:“没有,也未曾听见有圣灵赐下来。”
保罗说:“这样,你们受的是什么洗呢?”
他们说:“是约翰的洗。”
保罗说:“约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诉百姓,当信那在他以后要来的,就是耶稣。”
有人提议作者写约翰“不是那光”的原因,是当他写此福音书时,以弗所有些人是约翰的门徒,作者要他们知道约翰不是光,只有耶稣才是。有人甚至说第四卷福音书有反施洗约翰的意思,可是这样说得太过头了。此福音书一再描绘施洗约翰是基督忠心的见证人(例十41),作者也写了许多有关约翰的事(一6-9、15、19-37,三22-30,四1-2,五31-36,十40-42),主要是为强化他对基督所作的见证。约翰“不是那光”,可是他是光的一个重要见证。
9. 第三段(c)一开始时说,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生在世上”原文是说“来到世界”(erchomenon eis ton kosmon),可以指“光”(NIV,把erchomenon当作中性)或“一切人”(AV,把erchomenon当作男性),笔者认为指“光”较好,因为接下来的经节(10-13节)说到真光来到世间时,世人如何对待祂。
作者在其他经节也用到“真”(alēthinos)这字,表示真正的意思(四23:“真正拜父的人”,六32:“真粮”,十五1:“真葡萄树”,十七3:“真神”),用在此处是要强调只有道才是“真光”,约翰不是,作者在此并未说明真光如何进入世间,需等到一章14节才见分晓,此处只说真光“照亮一切的人”。继续读下去时就会发现道成肉身的主耶稣基督就是“世界之光”,并且透过祂的本人与教导就会将光带给每位遇见祂之人。接下来的两节说,祂虽将光带入世界,许多见到此光的人并不欢迎祂。
10-11. 当作者回顾过去道来到世界的时候就说,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道是神在创造世界时所用的管道(3节),所以能说“世界是藉着他造的”,这里有一个极大的讽刺,道来到祂所造的世界,世人却不认识祂!在11节这讽刺就更加可悲: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当作者说“他到自己的地方来”时,用了eis to idia这词,它也出现在另外两节经节(十六32,十九27),意思是“自己的地方/家”。然而在一章11节不是说来到祂的家,因为祂的家在天堂,而是说来到藉着祂造成的世界,那么理当是属祂的产业。当他说“自己的人(hoi idioi)却不认识他”,意指大多数犹太人不接受祂。不接待道/耶稣是第四卷福音书一再重复的主题。
这第四段(d)异于楔子中前三段,在一章1-18节楔子的交错式结构中没有与它对称的一段,12与13节位于交错式结构的中心点,因此得到最大的强调。其实这两节总括了整本福音书的目的:叫那些透过本福音书遇见道/耶稣之人相信祂且成为神的儿女,享受永生,因这是信徒的福分。
12. 作者从不接受道之人转而说到相信祂之人,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一如本节所说,“接待”祂,意指相信祂的名。相信一个人的名字就是相信那人,因为名字代表那人。接待祂包括接受祂带来的神的教导和启示。本卷福音书一再说到人接受或不接受耶稣的见证(三11、32-33,五34,十二48,十七8),那些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作神儿女的权柄”。“权柄”原文是exousia,可以翻为“能力”或“权柄”,在这卷福音书中可作这两种解释(一12,五27,十18,十七2,十九10-11)。一章12节这里,NIV译成“权柄”,NRSV则译成“能力”。笔者认为翻成“权柄”较妥当,因为是道成肉身的耶稣赐权柄给人成为神的儿女。接下来的13节则可翻为有从神来的“能力”做此事。
当作者描述信主之人成为神的“儿女”时,是用“孩子”(teknon)这字,他保留“儿子”(huios)这字专门用在耶稣身上,如此做法将主耶稣是“神的儿子”和信徒是神的“孩子”区别出来。在这点上作者与使徒保罗不同,保罗很愿意说信徒是神的“儿子〔女儿〕”(罗八14、19,九26;林后六18;加三26,四6-7)。
13. 信主之人进一步被描述为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人必须被“生”为神的孩子,可是这个出生“不是从血气生的”(直译为“血”),古时人们认为怀孕是从(父亲与母亲的)血混和而来。此处就否认人成为神的儿女是因自然怀孕而来,接下来的话更强化了这点,神的儿女“不是从情欲生的”(直译为“不是从肉身sarx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在约翰福音里“肉身〔sarx〕”这字常表示“人”(一14,三6,八15,十七2),因此“从情欲生的”就如NIV所指的,是从父母的愿望而生。作者说成为神儿女之人是“从神生的”,他在此并未多加解释说这是何意,必须等到第三章当耶稣与尼哥底母谈到从圣灵生时才见分晓,那生法像风一样的神秘,但必须与对耶稣的信心连在一起才会发生。
第五段(c1)与第三段(c)对称,且解释道如何进入人间:道成了肉身,祂透过成为肉身(sarx)而进入世界,即成为人。道并没停止是道,可是在成为肉身时,换了一个样式。身为“神”的道如何成为人的这点并没有说明,因而成为初期教会几世纪的争论议题。然而作者没兴趣解释道如何成为人,只急着说明这事的后果,第一件是祂住在我们中间。“住在中间”是从一个字(eskēnōsen)翻译而来,直译为“扎帐篷”或“立会幕”。它回头引述旧约时代神的同在是以会幕的方式显现在以色列的营中(出四十34-38)。作者是说,道成肉身住在我们当中就如神在以色列民当中所立的会幕一样,或换句话说,神的同在就浓缩在道成肉身的耶稣身上。
道成肉身的第二个结果是作者能说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荣光”是指神在会幕的同在,出埃及记四十34-35说当摩西盖完会幕后,“当时云彩遮盖会幕,耶和华的荣光就充满了帐幕。摩西不能进会幕,因为云彩停在其上,并且耶和华的荣光充满了帐幕。”神的荣光过去如何充满在会幕,现在同样充满在成为肉身的道上。作者更进一步将自己包括在目击见证人当中说:“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然后描绘所见荣光的两个方面,第一,它是父独生子的荣光。当他形容道是“独生子”时用了一个特别的字(monogenēs),强调从父来的道具有独一无二性(见增注:独一无二)。作者在此处和其他经节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他们所见的这位独一无二者的荣光是“从父那里”来到人间(五36、37、43,六42、57,八16、18、42,十二49,十三3,十四24,十六28,十七21、25,二十21),祂从“上面来”(三31),而且惟有祂才能将父显明出来(18节)。
第二,见证人看到的荣耀是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有恩典有真理”(charis kai alethēia)这片语只在新约圣经出现过两次,即本节和一章17节。几乎可确定作者是将它从一个类似的句子“慈爱与诚实”(eleos kai alētheia)翻译过来,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就是将旧约希伯来文的hesed we'ĕmet(例:书二14;撒下二6,十五20;诗二十四10〔中文二十五10〕,六十8〔中文六十一7〕,八十三12〔中文八十四11〕,八十四11〔中文八十五10〕,八十八15〔中文八十九14〕)翻译为eleos kai alētheia,这片语用在出埃及记三十四6-7,当时神向摩西显现祂的荣耀:“耶和华在他面前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hesed we 'ĕmet)。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慈爱与诚实”是神向摩西显现之荣耀的组成成分,现在能从成为肉身的“道”身上看到。当时神经过摩西面前向他宣告的荣耀,现在具体表现在成为肉身的道上,见证人能清清楚楚地看到。
作者所用的“恩典”(charis)这字,相当于希伯来文的hesed ,在约翰福音只出现三次,全都在楔子里(14、16、17节),且全都描写道成肉身的事。从道成肉身的神身上所彰显的荣耀,它的核心就是恩典。当约翰福音继续发展下去时,就再三地在道成肉身的主耶稣身上看到这恩典:祂在迦拿的婚宴上提供丰富的好酒(二1-12),医治大臣的儿子(四43-54),使毕士大池旁的瘸腿者正常行走(五19-30),使五千人吃饱(六1-15),使生来瞎眼的人重见光明(九1-6),且使拉撒路死里复活(十一38-44)。最重要的,祂的恩典可从祂为子民舍命(十11、15)、赐下永生(四14,六27,十28,十七2)与差派圣灵住在信徒心中看出(十五26,十六7)。
作者将希伯来文ĕmet翻译为希腊文alētheia,意思是“真理”,这字的希伯来字根是“可靠”的意思。神的言语和行为都是可靠的,绝对可放心祂一定言出必行,并且祂的话必定是真理。当作者说成为肉身的道“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时,他是在肯定神有怎样可靠的言行,道也有同样可靠的言行。道绝对可靠与真实,永远说真理(八45-46),为真理作见证(十八37),且将有关神和祂救恩计划的真理具体表现出来(十四6)。
Monogenēs这字在一章14节翻译为“独生子”,可是应当翻为“独一无二”(NIV)更为恰当,在新约圣经总共出现九次,路加福音中三次:描写拿因城寡妇的“独生的儿子”(路七12),睚鲁的“独生女儿”(路八42)和为被鬼附的“独生子”向耶稣求救的父亲(路九38)。希伯来书也提到亚伯拉罕将他“独生的儿子”以撒献给神为祭(来十一17),以撒是撒拉生的独一无二的儿子。在每处经文“独生的儿子”都是强调那人“独一无二”的孩子正处于困境,不是濒临死亡就是已去世。所强调的不是孩子是父母生的,而是他是父母惟一的孩子,而且那孩子正面临着危险。这字也出现在约翰一书四9,作者强调被神差入世界的是祂“独一无二”的儿子,所强调的不是主耶稣是神“生”的,而是神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并且神差派祂“独一无二”的儿子来到人间,为的是让我们“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Monogenēs这字在约翰福音另外还出现三次,每次都指耶稣是神的儿子。一章18节说:“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monogenēs)子将他表明出来”,三章16节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ton monogenē)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最后,三章18节说:“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monogenou)子的名”。每处经节都不是强调圣子是神“生”的,而是祂的惟一性,是神“独一无二”的儿子。
这节是楔子的第六段(b1),与第二段(b)相对称。b段虽强调约翰不是那光,但说他被神差来为光作见证,在这段(b1)里作者就解释约翰见证的内容:约翰为他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为了表示约翰作一个重要的公开宣布,作者就用了“喊着说”(krazō)这动词,在另外三处经节当介绍重要的当众宣告时(七28、37,十二44),他也用了同一个动词。约翰说“那在我以后来的”,是指耶稣的事工比他晚开始。第四卷福音书提到耶稣与约翰的事工有段时间重叠(三22-24)28,但约翰的事工主要是为耶稣的圣工在前面铺路,因此约翰才说“他……在我以后来”。
虽然约翰的事工在耶稣之前,可是约翰强调“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他说耶稣在他之前是“因他本来在我以前”,这不是指耶稣比他年纪大,因为按路加福音的记载刚好相反:耶稣比约翰小六个月(路一24-31)。因此说耶稣在约翰“以前”,应当以楔子的开头几节来看(一1:“太初有道”),耶稣在约翰“以前”,因为祂是创世之前就已存在的道。NEB将一章15节解释为“我出生以前,祂已经在了”,可是没有任何经节显示约翰知道耶稣是创世之前就已存在的道。约翰说耶稣“在他以前”,或许是指耶稣永远比他伟大(虽然比他晚出生六个月)。作者也许故意以含糊的语气写约翰的话,让读者看出约翰说了自己也不太了解的话,在这卷福音书后段,作者也指出当该亚法说:“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十一50-52)时,并不知道这话所含的深意,当彼拉多坚持说耶稣是“犹太人的王”(十八39,十九14-15、19、21-22)时,也是同样情形。
楔子的最后一段(al)与开头的一段(a)相呼应,当它说到领受道的丰富恩典以及这恩典与透过摩西而来之神的恩典之间的关系时,的确接续了c1那段一部分的主题,可是当al说到道在神怀中且将祂显明出来,就回到了头一段的主题。
16. 作者在14节里说到看见成为肉身的道的荣耀,那是“充充满满有恩典有真理”的荣耀,在16节不是说看见恩典,而是领受恩典: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作者在此用了第一人称复数“我们”,将他自己与别人放在一起,因此我们听到的是经过一千多年流传下来、当初一些目击证人的证词,他们经历到“他丰满的恩典”而且“恩上加恩”(charis anti charitos),直译则是“恩典(这并非别的恩典)”或“一个恩典取代另一个恩典”。
17. 见证人所说的“恩上加恩”,可用以下的文字解释: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被取代的恩典是神透过摩西传给以色列的律法,来取代的则是透过道成肉身而来的恩典和真理,神的慈爱与信实。可是这些人经历的且见证的到底是怎样的恩典呢?从本福音书的提示至少能说他们见到主耶稣所行的神迹。门徒们或许喝了迦拿婚宴中主耶稣从水变的酒(二1-11),吃了祂为饥饿群众奇迹地准备的食物(六5-13),经历到主耶稣把他们陷在暴风雨中的船安全带到港口(六16-21),可是应当不只是这些。当他们在圣子里见到圣父时,当主耶稣为他们舍命时,当他们经历到基督为信主之人提供的永生时,当升天的主信守承诺差派另一位保惠师圣灵与他们永远同在时,他们就领受了祂的恩典。
值得注意的是,只在楔子的最后一段(al)17节时,道的身分才被揭晓。在此之前都是描述道是怎样的一位神,但在此节我们发现道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
18. 透过耶稣而来的恩典和真理,远超过透过摩西传来的律法的恩典,其中一个超然性是祂所带来的关于神无可比拟的启示: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从来没有人看见神”这话提醒我们神的隐形性,这是第四卷福音书的一个重要主题(参五37,六46)。这里的上下文把摩西与耶稣作个比较。当摩西要求看见神的荣耀时,神说:“我要显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经过,宣告我的名……”又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三十三19-20),透过耶稣而来的神的启示显然远超过摩西,因为摩西没见过神,惟独耶稣见过神,因此才能将祂表明出来。
此处将耶稣描写为“神独一无二(monogenēs,独生子)”29,这描绘十分特出,与其他使用monogenēs的句子不同,别处是指耶稣是从父神来的独特身分(14节),或是神的儿子(三16、18),这节却说耶稣是“神独一无二”,与楔子开头一段(a)所说的“道就是神”相互辉映。
“父怀里”的原文是kolpos,在七十士译本是“胸前”或“膝盖上”的意思,用在男人与女人身上都可,指父母对孩子的爱、照顾和保护。Kolpos也用在十三章23节,描写耶稣所爱的门徒“侧身挨近耶稣的怀里”(en tō kopō)。因此,“父怀里”强调耶稣与父神有亲密的关系,且回应第一段(a)所描绘的“与神同在”的道。由于主耶稣与父神十分亲密且是惟一见过神的人,因而只有祂能将神表明出来。
“表明”这字的原文是exēgeomai,意思是“详细说明”或“阐释”,它的同语字是exēgēsis,是“解释”、“阐述”之意。因此,作者是在说:“道(主耶稣)”是独一无二的神,在父怀中,惟有祂见过神,就能透过祂的个人与言行将神“阐释”出来,表明出来。
跟在楔子之后的是第四卷福音书的主要部分,耶稣当年在世的圣工(一19-十二50),有时被称为神迹福音书,因为其中包括耶稣所行的七个神迹。在描写耶稣的圣工之前,先描述了祂亲戚施洗约翰的事工(一19-34)与耶稣呼召最早的门徒(一35-51),这些事发生在四天之间(一29、35、43)。
19. 作者开始描述约翰的事工说,约翰所作的见证记在下面。犹太人从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约翰那里,问他说:“你是谁?”“犹太人”这名词在本福音书中出现许多次,这节是第一次,这名词有时是中性或正面的意义,可是许多处带有负面的意味,指犹太公会中反对耶稣之人。当读者解读这些经文时需万分谨慎,以免误解(参:第四卷福音书中的“犹太人”)。作者指出此处的“犹太人”是“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几乎可确定是指犹太公会或管理委员会的委员,他们的职责之一是评估自称为先知或弥赛亚之人的真确性。于是他们派“祭司”与“利未人”前来询问约翰,利未人一般的责任是协助祭司在圣殿中的敬拜,且担当圣殿警卫,此次陪同祭司前来询问有关弥赛亚之事,或许就担任后面这任务。
20. 作者描写约翰的回答说:他就明说,并不隐瞒,明说:“我不是基督。”施洗约翰的见证是个否认的声明,作者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写下约翰一口就否认自己不是谁(直译为“他承认,他没否认,他明说:‘我不是基督’”)。
21. 祭司与利未人被约翰的回答困惑住了,他们或许以为他一定会像在他之前或之后的人一样自称弥赛亚(太二十四24;可十三22;徒五33-39,二十一37-39),他们又问他说:“这样你是谁呢?是以利亚吗?”他说:“我不是。”“是那先知么?”他回答说:“不是。”祭司与利未人问约翰说他是否自称是旧约圣经所预言末日要来的两位伟大人物之一,以利亚或“那先知”?
在玛拉基书四5,耶和华神对以色列说:“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一世纪的犹太人都翘首等候这位以利亚级的人物来临(太十六14;可六15,八28;路九8、19),教法师说以利亚必定在弥赛亚时代之前来临,主耶稣也同意这说法(太十七10-11;可九11-12)。当耶稣在十架上发出被神离弃的呼喊时,犹太旁观者都认为祂在呼喊以利亚,等着看他是否来助祂一臂之力(太二十七47、49;可十五35-36)。当祭司与利未人问约翰说:“你是以利亚吗?”,他回答说:“不是”,这就令人不解,因为别处经文清楚说明他就是要来的以利亚。向施洗约翰的父亲撒迦利亚显现的天使告诉他说,他儿子“必有以利亚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前面”(路一17),主耶稣也亲口说约翰是那要来的以利亚(太十一14,十七12;可九13),显然耶稣对约翰的重要性比约翰本人了解得多。
当约翰否认他是以利亚时,祭司与利未人就问他说:“你是那先知吗?”。摩西告诉以色列人说:“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申十八15、18-19),一世纪的犹太人都盼望着这应许的实现(参六14,七37-40),初期基督徒传道人也提到这位“先知”(徒七37)且明确地说耶稣就是应许中的那位先知(徒三19-23)。因此,一点也不令人奇怪,当约翰被问道他是那位先知吗,就立即回答说“不是”。
22-23. 祭司与利未人需回去对差他们来的“耶路撒冷的犹太人”交差,所以当约翰拒绝接受他们所提的身分时,于是他们说:“你到底是谁?叫我们好回复差我们来的人。你自己说,你是谁?”他说:“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的。”约翰引用以赛亚书四十3的话形容自己,先知以赛亚宣告被放逐的犹太人会得拯救,就以比喻的方式呼吁他们,准备放逐者所要使用归回耶路撒冷的道路。约翰看自己像以赛亚所说的,是旷野中的声音,可是约翰是呼吁人们“修直主的道路”,亦即准备自己接受弥赛亚的来临。
24-25. 那些人是法利赛人差来的〔或作那差来的是法利赛人〕。约翰与祭司和利未人的对话结束后,法利赛人就接着询问。法利赛人是耶稣时代犹太人当中最具权势的宗派,此处说他们是“被差来的”,显然也是被犹太公会派来评估约翰的施洗事工且做个报告,他们问约翰说: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为什么施洗呢?第四卷福音书没记录约翰正在替人施洗的事,这是与对观福音书不同之处,可是许多经节暗示确有施洗之事(25、26、28、31、33,三23,四1,十40)。法利赛人为何要问约翰关于施洗的事呢?施洗对犹太人并非陌生之事,改信犹太教的外邦人需给自己受洗(昆兰教派的信徒也行洁净的洗礼仪式),可是约翰是给别人施洗,并且接受洗礼的人已是犹太人。
法利赛人发问的方式显示,他们认为只有当约翰是基督、以利亚或那位先知时,才可以给人施洗。然而旧约圣经完全没提这几位大人物会给人施洗。或许他们的问题只是反映一种态度,约翰若不承认自己是一位重量级人物,就没资格给人施洗。
26-27. 约翰不回答法利赛人对他施洗事工所提的挑战,只全神贯注在他被差来为祂作见证的那位身上。约翰回答说:“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这话带着些反讽的意味,审讯他的人想知道他是不是基督,可惜问错了人,基督已在他们当中,而他们却认不出来。然后约翰就指出祂来: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祂比约翰后来是因祂的事工开始得比约翰迟。当约翰说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是指耶稣的地位远超过他。在一世纪的犹太文化,替人解鞋带和洗脚是仆人的工作,一般而言,犹太仆人也不做这事,都让外邦仆人做。约翰说他不配给耶稣解鞋带,就是清楚说明基督的尊贵与他有天壤之别。
28. 作者描述完约翰与祭司和利未人以及法利赛人的对白后,用这些话结束这段经文,这是在约但河外伯大尼,约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见证。此处说约翰在“约但河外伯大尼”施洗,颇令人困惑,约但河外通常指约但河东边,与第四卷福音书提到的伯大尼距离遥远,因为那伯大尼位于耶路撒冷附近(十一1、18,十二1)。这问题很早就在教会历史中被发现,于是有几个希腊文圣经手抄本将伯大尼改为伯大巴喇(Bethabara),伯大巴喇位于约但河旁,约在耶路撒冷东边十九哩,耶利哥城东南六哩处,俄利根(Origen)与屈梭多模(Chrysostom)都偏向这看法,可是很少手抄本支持它,在更古老且可靠的手抄本中也不是这地名。另一种可能性是一章28节的伯大尼是指犹大东北部的巴大尼亚(Batanea),可是这使约翰施洗的地点与传统所说的地点距离相差太远。考古学家一直想在约但河东边离耶利哥不远之处找到一个伯大尼,可是尚未能如愿。作者在书中所写的地名,凡是可指认的都证明无误,并且他刻意将此伯大尼与靠近耶路撒冷在橄榄山的伯大尼区分出来。因此不能除去一可能性,即他在说约但河东边的另一个伯大尼,那地方他知道,我们却不知道30。
29. 约翰被祭司、利未人和法利赛人询问完后,作者告诉我们,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第四卷福音书不像对观福音书一样记载约翰为耶稣施洗的事,这节不是说耶稣来接受洗礼,因为在一章32-33节已暗示,约翰在替耶稣施洗时已见到圣灵降临在祂身上,已知道耶稣是谁,因此他这次对周围的人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第四卷福音书的基督徒读者自然会认为这是指基督牺牲之死,为世人赎罪。然而我们不确定施洗约翰是这意思,反而有迹象显示他期望弥赛亚来对罪人施行审判(参:太三12:“他手里拿着簸箕,要扬净他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约翰或许指耶稣是犹太文学作品中所说末世的战争羔羊(例:1Enoch 90: 9-12;Testament of Joseph 19: 8-9),启示录的作者也持同样看法(启五5-10,十七14),可是启示录将强大的羔羊/犹大的狮子和牺牲的羔羊连在一起。第四卷福音书写作时,主耶稣的死已被认为是为人类的罪作赎价,作者也许希望读者能领会它的双重意义。
此处说耶稣是“神的羔羊”,希腊原文“羔羊”用的是amnos,在新约圣经只出现过四次(约一29、36;徒八32;彼前一19)31。Amnos这字在旧约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出现一百零一次,其中八十二次都指牺牲的羔羊;新约在第四卷福音书之外用了amnos两次,都是指耶稣以代罪羊羔的身分去世,其中一次指主耶稣是神的仆人,“他像羊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徒八32),另一次说到“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9)。从这些地方看来,若解释说读者认为约翰见证耶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含有双层意思,作者将十分高兴,这说法或许是正确的。祂是末世时审判不肯悔改之罪人的羔羊,也是为一切相信祂之人赎罪的羔羊。也许作者认为约翰说了他自己尚不了解的话,就像后来的该亚法与彼拉多一样(十一50-52,十八39,十九14-15、19、21-22)。
耶稣在一章29节被描写为除去“世人”的罪,第四卷福音书后面还有两节暗示主耶稣对“世人”的重要性。三章16-17节说神的爱导致祂为“世人”差下祂的独生子,使凡信祂的都得永生,四章42节说撒玛利亚人领悟到耶稣不仅是犹太人的救主,也真是世人的“救主”。
30. 约翰继续为耶稣作见证说: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他继续前面(26-27节)已说过的,解释比他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耶稣在约翰“之后”,指祂的圣工开始得较约翰晚,当约翰接着说耶稣超过他是因祂在他之前,似乎指耶稣是创世之前已有的道(1-4节)。然而约翰不太可能明白此事,也许只是说虽然耶稣比他晚出生六个月,但永远比他伟大(欲知详情,请参考一15之注释)。或许这是作者故意语意不清,要暗示约翰并不完全明白他所说的话。
31. 约翰承认有段时间他没认出耶稣:我先前不认识他,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约翰是耶稣的亲戚,理当认识祂,以前他不认识的是耶稣是弥赛亚。现在他解释来施洗的目的,是将耶稣“显明给以色列人”。约翰知道耶稣来到犹太人,“以色列人”当中,约翰服事的目的是将耶稣显明给以色列人看,知道祂是他们的弥赛亚。
32. 作者开始解释约翰是怎么认出耶稣的: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这节显示约翰的确替耶稣施过洗,而且当时圣灵降临在耶稣身上。第四卷福音书没记录施洗的那件事,可是作者认为读者已知此事,对观福音书都描写耶稣受洗时圣灵降临在祂身上(太三16;可一10;路三22),可是惟有第四卷福音书加上圣灵从天降下且“住在他的身上”。旧约时,圣灵在某些特别时间降临在某些人身上,使他们能行某些特别任务,可是以赛亚书十一2在预言弥赛亚时说:
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身上,
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灵,
谋略和能力的灵,
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参:赛四十二1,六十一1)
作者特别强调圣灵“住在”耶稣的身上,这是他所用的一种方式,凸显耶稣与圣灵有特殊关系(另一处在三34,说到神将圣灵“没有限量的”赐给耶稣)。
四卷福音书都说到耶稣受洗时,圣灵“像鸽子”降在祂身上,以鸽子象征圣灵这事很难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因为在旧约与新约圣经里都没将这两样连在一起。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十16说:“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翻译为“驯良”的原文为akeraios,也可译为无罪、无害或纯洁,若让这意思引导我们,或许鸽子是象征圣灵的纯洁与温和吧!
33. 约翰在这节再度说,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当耶稣受洗时,圣灵降临在祂身上,这才让约翰相信耶稣的重要身分。差约翰到世间来的是神(6节),且告诉他,当他为某个人施洗时,圣灵若降临且住在那人身上,那人就会用圣灵给人施洗。当时的犹太人相信弥赛亚身上带有神的圣灵32,因此神是告诉约翰如何认出弥赛亚。
约翰将自己的事工与耶稣的分别出来,说他是以水施洗,而耶稣却以圣灵施洗。耶稣在世时确实用水给人施过洗,但不是祂亲自施洗,而是交给门徒做(三22、26,四1-2),然而约翰强调的是将来耶稣要用圣灵给人施洗,这需等到耶稣得荣耀之后才发生(即等祂受死、复活与升天后——七37-39)。耶稣会用圣灵施洗,将所有信祂之人浸入圣灵。施洗是第四卷福音书用来描绘得高举之耶稣将圣灵赐给所有信徒的一种方式,此外还有其他许多方式,包括赐下活水(七37-39)、吹气(二十22)以及差遣保惠师来(十四15-17、26,十五26,十六5-15)。根据使徒行传,耶稣在五旬节时用圣灵给第一批信徒施洗(徒一4-5,二1-4),当福音传开后,每位新信徒都受到圣灵同样的洗礼(徒二38-39)。
34. 施洗约翰以下面的话结束他对耶稣的见证,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33。“神的儿子”虽不是一世纪的犹太人常用来指弥赛亚的头衔,可是在一些犹太经文中也用到34。第四卷福音书中许多经节清楚(34、49,五25,十36,十一4、27,十九7,二十31),或暗示地(三16、17、18、35、36,五19、20、21、22、23、26,六40,十四13,十七1)说耶稣是神的儿子,此处是第一次。传福音者记录施洗约翰见证主耶稣是神的儿子,为的是支持整本福音书的宗旨:“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二十31),重要的是,二十章31节将“基督(弥赛亚)”和“神的儿子”并列,实际上二者是同义字。
35-36. 作者开始记录第三天发生的事:再次日,约翰同两个门徒站在那里。“那里”应当指约但河之外的伯大尼(28节),其中一位门徒是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40节),另一位则没说出姓名。他见耶稣行走,就说:“看哪,这是神的羔羊。”约翰重复前一天的见证,可是简短些(参一29的注释)。
37. 约翰的见证对这些门徒具有重大分量:两个门徒听见他的话,就跟从了耶稣。并非约翰所有的门徒都跟从了耶稣(三25-27;徒十九1-7),可是这两位去了。许多人若处在约翰的地位,眼见自己门生跟随别人,会十分伤心难过,约翰却不。后来有人问起此事时,他回答说,人只能接受上天赐下的东西,且提醒听者他已见证说:“我不是基督,而是替祂打头阵的”,另外还解释说,看见人跟随耶稣使他欢喜万分(三28-30)。
38-39. 当两个门徒跟着耶稣走时,耶稣转过身来,看见他们跟着,就问他们说:“你们要什么?”因为他们想要成为祂的门徒与祂同进同出,他们就说:“拉比(翻出来就是夫子),在哪里住?”在本福音书中耶稣好几次被已是门徒或将成为门徒的人称为“拉比”(38、49,三2,四31,九2,十一8),新约时代,“拉比”专用来称呼正规的律法师,可也不限于他们,有时用作一种尊称,此处就是如此。
耶稣回应两门徒的问话说,你们来看。他们想成为耶稣的门徒,耶稣就邀请他们跟他走。他们就去看他在哪里住,这一天便与他同住,那时约有申正了。就这样他们开始成为耶稣的门徒。作者注意到那时约有申正了,即太阳升起后十小时了,大约是下午四点,意味着门徒那天一直与耶稣在一起,或许谈到夜深人静时。
40. 作者指出听见约翰的话,跟从耶稣的那两个人,一个是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曾经有人猜测另一门徒是谁,有人认为是耶稣所爱的门徒,还更进一步认为是西庇太的儿子约翰(参十三23,十九26,二十一7、20)。这说法很吸引人,因为第四卷福音书没提到过约翰的名字,在此也没说另一跟从耶稣的门徒的名字。这建议虽很吸引人,可是不能证明到底正确或不正确。
41-42. 安得烈听到约翰作见证说耶稣是神的羔羊,会以圣灵施洗(是弥赛亚),当他花了一些时间与耶稣相处后,就真正相信耶稣是弥赛亚。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西门,对他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他并没试着说服他的哥哥相信他说的是真的,只是领他去见耶稣。安得烈是因为与耶稣相处后才信祂是弥赛亚,显然他相信西门会与他有同感。当西门来时,耶稣看着他说:你是约翰的儿子西门,或许耶稣所拥有的超自然能力让祂立刻认出西门,后来见到拿但业时也一样(47-49节)。耶稣继续说:你要称为矶法(矶法翻出来就是彼得)。矶法是从亚兰文kēpha直接音译过来,是“岩石”之意,彼得则是希腊文Petros的音译,也是岩石或石头之意。此后作者再也没称西门为矶法35,总是称他为西门或西门彼得。此处没解释耶稣为何将西门的名字改为矶法,耶稣在马太福音十六18说:“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Petros),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petra)上”,Petros和petra都与亚兰文的kēpha同义,是岩石之意。或许因为当主耶稣复活后,彼得是最主要的福音传讲者,耶稣才描述他是建造教会的石头吧!
43-44. 到目前为止所描述的一切,包括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告诉门徒祂是神的羔羊和两个门徒跟随耶稣,似乎都发生在犹大地(参一28的注释),因为作者接着说,又次日,耶稣想要往加利利去。头两位门徒跟随耶稣是因听到约翰的见证,而彼得是受到弟弟安得烈的鼓励而来,可是现在我们看到耶稣本身采取主动:遇见腓力,就对他说:“来跟从我吧。”耶稣不仅“遇见”腓力并且邀请他成为门徒(“来跟从我吧”)。作者解释道,这腓力是伯赛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伯赛大是位于加利利海北岸的一个大渔村,在约但河与加利利海衔接处的东边。
45. 安得烈立即找到哥哥西门,且告诉他关于耶稣的事,腓力也不甘落后,腓力找着拿但业,对他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新约圣经只提到拿但业两次,另一处是二十一章2节,描写道“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业”,耶稣复活后,他与其他门徒一起去打鱼,耶稣又向他们显现36。写完了“迦拿人”拿但业后,作者立即记录耶稣参加迦拿的一个婚宴且行神迹(二1-11)。
腓力虽与耶稣只有短暂的接触,但这足以让他相信耶稣就是摩西和先知们所说的那位,他也如此地告诉拿但业。他说的“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应当指申命记十八18中耶和华对摩西说的话:“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虽然拉比书中很少提到申命记十八18,可是新约圣经中有证据显示,一世纪的犹太人翘首盼望着末世时有一位像摩西般的先知来到。第四卷福音书告诉我们,来评估施洗约翰的事工之犹太人想要知道他是否自称“那位先知”(21、25、45节),其他有关“那位先知”的经节是六章14节,七章40节和使徒行传三22-23与七37。
一世纪时通常以籍贯和父母亲的名字来描述一个人,因此腓力介绍耶稣说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耶稣是“拿撒勒人”,因为自从祂在伯利恒生下,且在埃及躲避了一阵子后,全家又回到拿撒勒定居,耶稣一直在拿撒勒长大,于是被称为拿撒勒人。在耶稣的时代,拿撒勒是个微不足道的村庄,不像现今是个繁忙的大城市。腓力也描述耶稣说是“约瑟的儿子”,在故事的初期腓力似乎与一般犹太人一样,对耶稣的来历没有正确的了解(参六42),作者仿佛也不想掩饰。当路加在报导耶稣开始行圣工时描写耶稣说:“依人看来,他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希里的儿子”(路三23),第四卷福音书的作者在楔子中已清楚说明主耶稣的真正来历(1-18),因此不需对腓力不恰当的说法作任何评论。
46. 当拿但业听说耶稣来自拿撒勒后,立即反驳道: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拿撒勒是个无名之地,有关弥赛亚的预言也没提到它,拿但业自然不愿接受腓力的见证。一如安得烈早先对西门彼得说的一样,腓力也对拿但业说:你来看!
47. 耶稣看见拿但业来,就指着他说:“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以色列人”这名词常在公众场合用来称呼犹太人(徒二22,三12,五35,十三16,二十一28),也用来指被拣选的民族所享有的特权37,也反映犹太民族的民族骄傲(罗十一1;林后十一22)。耶稣说拿但业是“真以色列人”,再附上一笔说:“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dolos)”。在这点上拿但业与以色列民族的祖先雅各不同,他利用诡诈(dolos)将哥哥的福分抢过来(创二十七35),等一下耶稣马上就会提到雅各在伯特利的经验(51节)。
耶稣对拿但业本性的了解是超自然的知识,作者在二章25节说主耶稣“用不着谁见证人怎样;因他知道人心里所存的”。
48-49. 拿但业十分惊奇耶稣如此了解他,便问道:“你从哪里知道我呢?”耶稣回答说:“腓力还没有招呼你,你在无花果树底下,我就看见你了。”坐在自家无花果树下,是繁荣的象征,犹太学者们都坐在无花果树下研读律法。无论拿但业在无花果树下有何经历,对他无疑都是非常重要,因为当耶稣表示祂知道那事之后,拿但业立即脱口而出说道:“拉比,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他像约翰的门徒一样称呼耶稣是“拉比”,这是表示尊敬(38节),也宣告耶稣是“神的儿子”,这头衔带有弥赛亚的意味(参一34注释),在此与弥赛亚的头衔“以色列的王”并列,就肯定了这点。后来在本福音书中,当耶稣骑驴进耶路撒冷时,群众手摇着棕树枝去迎接祂,且大声呼喊道:“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十二13),表示是以弥赛亚的身分欢迎祂。“神的儿子”这头衔对传福音者非常重要,不仅是弥赛亚的头衔,也表示主耶稣与父神之间有独特的关系。
50-51. 针对拿但业的告白,耶稣对他说:“因为我说‘在无花果树底下看见你’,你就信吗?你将要看见比这更大的事”。耶稣再度提到在无花果树下看到拿但业,且应许会有更大的事。接着祂又说,不仅对拿但业,而是对所有听众(“你们”在此是复数——hymin),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将要看见天开了,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耶稣在解释更大的事是什么之前用了一个“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amēn amēn legō hymin)”的公式,此处在本卷福音书是第一次出现,接着还会出现二十四次之多38,每次都介绍主耶稣所说的重要话语。
主耶稣应许门徒将会看到天开了,且看到神的天使上上下下,这又引用了雅各的另一经历(参一47)。雅各以诡计窃取了哥哥以扫的长子权利,为了怕哥哥报复,只好逃离家乡,逃亡途中在一个地方歇息,睡觉时梦到一个竖立在天地之间的梯子,其上有天使走上走下,耶和华神站在梯子顶端且对雅各做了特别承诺,应许赐他土地、后裔且透过他们将福祉赐给世人,最后还会带领他返回家乡。“雅各睡醒了,说:‘耶和华真在这里,我竟不知道!’就惧怕说:‘这地方何等可畏!这不是别的,乃是神的殿,也是天的门。’……他就给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创二十八16-19)。因此,对雅各而言,伯特利是他遇见神并且神将祂的计划显现给他的地方。当主耶稣引用这典故对门徒说:“你们将要看见天开了,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是在暗示,现在人遇见神的地方就是祂的儿子耶稣,且要透过祂将神的真理启示出来。因此人要看见的更大的事,就是从主耶稣的生平、圣工、受死、复活与得荣耀将神显明出来。
在对门徒的这应许中,主耶稣称自己为“人子”,这头衔是从但以理书七章而来,富有权柄、能力与荣耀的意味。可是在第四卷福音书里,主耶稣将此头衔与祂的受难与死亡连在一起,看来主耶稣将权柄、能力与荣耀(来自但七)与以赛亚书五十二13至-五十三12中受苦仆人的形像拿来相辅相成(见接下来的增注:“人子”)。
“人子”这名词在第四卷福音书总共出现十二次(51节,三13,五27,六27、53、62,八28,九35,十二33、34〔2次〕,十三31),除了两次之外,都是主耶稣用来称呼自己。这两次例外则是“民众”说的,可是也是引用主耶稣称呼自己的话,询问祂说“人子必须被举起来”,这“人子”是指谁?(十二34a、b)。在这十二次当中,四次是关于耶稣的受难与死亡(八28,十二23、34a,十三31),两次在有关生命之粮的教导中,包括提到吃祂的肉和喝祂的血(六27、53),三次与祂的权柄和得荣耀有关(三13,五27,六62),且各有一次与祂的身分(十二34b)、相信祂(九35)和祂是神启示的“地方”(51节)有关。
“人子”这名词在对观福音书总共出现六十六次,每次都是耶稣用来指自己。其中二十四次指人子的“降生”,二十二次指祂的受苦与受死,八次指祂的权柄,各有两次指祂受的羞辱、行为、复活与被人中伤,各有一次指人子是撒好种之人、祂的身分、复活、作门徒的代价且指人子来是为寻找拯救失丧之人。
此外,新约圣经只有另一处经节用到“人子”这头衔,即使徒行传七56,当司提反在犹太公会前受审被石头打死时,抬头望天且说:“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神的右边。”这也是指基督39。
“人子”这名词的背景源于旧约圣经,是单数且有定冠词在前的这字(ho huios tou anthrōpou),没出现在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复数且有定冠词在前的这字出现二十九次,都只是指普通人而已。单数但没有定冠词在前的这字在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出现一百一十一次,除了一次以外都是指普通人,其中九十四次都出现在以西结书,神用它指正在对他说话的先知。惟一的例外是在但以理书七13-14: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
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权柄、荣耀、国度,
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权柄是永远的、不
能废去,他的国必不败坏。
这段几乎肯定是耶稣以“人子”指自己时所引用的背景经文,特别是说到祂的权柄,且将来会带着能力和荣耀回到世界。
当耶稣用“人子”指自己的受羞辱、受苦与受死时,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显然将旧约中荣耀的人子加上受苦与受死的意味,或许将以赛亚书五十二13-五十三12的概念融合在内。祂正是如此使用旧约中弥赛亚的概念——得胜的弥赛亚也需是受苦受死的弥赛亚。
福音书中人子被耶稣用来指自己的这事,它的真实性与重要性备受争议40,可是有极佳的理由相信这名词的确是耶稣用来指自己的,且祂在多处用来表明自己是像但以理书七13-14所说的具有至高无上权柄之人。后期犹太作品认为但以理七13-14中的“人子”具有弥赛亚的意味——《以诺一书》四十六1-6和四十八1-5就清楚以此名词写出,《以斯拉四书》13节虽没使用这名词,可是清楚引用但以理书七13-14说到弥赛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