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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十五章

路加福音14:25-15:2

耶稣讲完了那个例子,说明人心不愿意进神国的事实之后,就离开了法利赛人首领的家。路加简短而生动地描述了外面的情景,“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祂特过来对他们说。”

试想像当时的情景。路加强调人群的众多。他说,“有极多的人。”在耶稣作工的那个阶段中,无论祂到那里去,都有一大群人跟着。各式各样的人紧随着祂,聆听祂说的话,观看祂行的奇迹,他们对祂深感兴趣,深深为祂所吸引,并且他们显然对祂有好感,有一种愿望想要与祂在一起,与祂联合。

我们看见祂离开那法利赛人首领的家,开始往前行。我们可以想像祂背对着那房子,往祂自己的道路上行。那时在外面等待的群众,就立刻跟着祂行。然后,“祂转过来对他们说。”这就是当时的情景。

这一章剩下的部分记载了祂对群众所说的话。然后,在第15章开始的两节中,记载了祂的谈话和行动所产生的影响。路加告诉我们,有两种人受了影响:一种是群众和罪人,一种是法利赛人和文士。

那一天祂所说的话,是从祂口中所出最严厉、扎心的话语之一。我们必须先记住,当时的群众正被祂吸引,想要与祂在一起,有些想要作祂的门徒。耶稣转过来面对他们,从祂所说的话里,我们发现了作祂门徒最高的条件。祂曾重复三次说,“不能作我的门徒。”同时祂相对的,也启示了作祂门徒的独特条件。

这也是惟一的场合,祂如此清楚地解释了祂设立这些严格条件的原因。

先来看看这里所提出的作门徒的条件。每一次我读的时候,都会有一种惧怕,都会问,这些真的是作门徒的条件吗?每一个人读到第一个条件,说要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岂不都会产生一种害怕的感觉?但祂确实是这么说的,如果作不到这点,“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第二个条件乍看之下不太惊人,其实是更令人吃惊的。“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这里面有一些宗教、神学、和教会上的语气,我们很容易接受它。但请留意其中的,自己十字架,一词。耶稣没有说,背着我的十字架,祂乃是说,背“自己十字架”。当然我们最终必须用祂的十字架来解释这里的十字架,但祂所强调的乃是个人自己的十字架。

接着我们的主又第三度用这样的句子,来总结祂前面说过的两个条件,“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包括你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并且背起十字架,“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主从未说过,作基督徒是件容易的事。我们的信息是错误的,我们宣告作门徒很容易,结果却没有达成神交给我们的使命。我相信,我们的失败是在于我们向年轻人介绍基督时,将我们的信仰渲染成一个得到快乐生活的秘诀。如果我们能像耶稣一样,介绍基督教是一种改革的运动,我们就能更成功地得着年轻人。从头至尾,基督教信仰中最重要的就是十字架。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参中文圣经小字)……”就是这一点使我们踌躇不前。我们必须记住,这里是东方惯用的语法,用来表现一种尖锐的对比,“恨”这个字是用来与“爱”相对立的。我们不必要说,耶稣不是在声明我扪心中对所爱的人应该怀着敌对的态度。祂当时面对着的,是人对祂所提到这些人的忠心,可能超过对祂的忠心。令人注目的是,祂所提到的这些东西或人,没有一件是低俗的,卑贱的。人常常会在美丽的事物,和对祂的忠心之间有冲突。人类的生命中,没有什么比对父母的爱,对妻子的爱,对儿女的爱,对弟兄姐妹的爱更善更美的了;但这些美丽的事却常常可能威胁到我们对主的忠心。因此祂宣告说,即使有片刻的时间,我们最高的属世之爱和基督的呼召有了冲突,我们只有一个法子去行,就是跨越过我们自己的心,毫无妥协,毫无疑问地去跟随祂。

这一点最终必须用下一个条件来说明。“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背十字架的意思,就是倒空生命中一切出于自私动机的事,虽然这些事也可能是高尚的。如果一个人到了某一个时候,基督呼召他在生命的态度和行动上,过一个牺牲的服事生活;同时他又面对美丽的属世情感之吸引,在这两者中作抉择时,他惟一能作的,就是遵照耶稣所提出的条件,去跟随祂。

耶稣又加上了“和自己的性命”,使这一切更加崇高。人还会爱什么胜过爱自己的性命呢?魔鬼和耶稣常常说同样的话,但却出于完全不同的标准和含义。魔鬼首先对人说,“你们便如神。”耶稣也对我们说,“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两者都呼吁人要像神,但其中却有天渊之别,因为这两个对神的观念是截然相反的。关于这里耶稣所说人对自己性命的态度,使我想到撒但曾对神说到一个人,“情愿舍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我也记得耶稣说过,“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

这两件事使我们看见,人对自己生命的价值应有的估量;并且明白耶稣所说,除非人符合祂所呼召的条件,恨恶自己的性命,否则不能作祂的门徒这句话的意义。

这些条件的严厉性是不言而喻的。今日我们抱怨这些条件太严苛,岂不是有些迟了?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我由乡间匆匆返回伦敦,在那致命的八月天里,我看见一批一批的英国子弟被送上战场。他们唱着军歌向前迈进,我日以继夜地可以听见他们的脚步声,他们都是优秀的年轻人。难道他们不爱他们的父母?不爱他们年轻的妻子?不爱那正挥手告别的儿女?不爱他们的兄弟姐姝?不爱他们自己的性命?他们当然爱!但是,时候来了,有一个远比他们属私己的爱更高的呼召临到他们,他们就前去,忠于那个呼召。

耶稣所要的是全部,祂需要全部。当我们谈到祂第一个条件的严厉性时,难免会引起一个疑问,基督所要求的忠诚,是否低于我们年轻子弟对于国家的忠诚?祂要求得更多,祂要求我们撇下一切所有的。祂呼召我们前进,永不回转,永不妥协。

祂的第二个条件,说明了祂的第一个条件。“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十字架就是惟一的说明,因为祂的计划就是牺牲。十字架是惟一的方法。因此祂说,人若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从祂,就不能作祂的门徒。因为祂走的是十字架的道路,祂的门徒也必须走这一条道路。

十字架是什么呢?它的意义何在?我们常常听到一些信徒谈到他们所经历的十字架时,所说的话非常荒谬。我听过一些很虔诚的人说到他们所受的苦,所遭遇到的肉体上的疾病,心理上的困扰,物质上的损失,他们称这些个人所受的苦为十字架。他们谈到这些经历时会说,“当然啦!我们必须背负十字架。”那并不是十字架。我不能仅仅因为受了苦,就说是背负了十字架。如果受的苦只是以我个人为中心的,只是以我个人作出发点,那就仅能称为受苦,那不是十字架。神知道我并非对受苦一事毫无同情心。但除非我们是为义、为善行、为作基督徒而受苦;除非我们是照神的旨意同情别人而受苦,因帮助别人而倾倒出自己,否则我们就没有触及十字架的范围。我们只能用祂的十字架来诠释我们的十字架。

我发现如果把耶稣在该撒利亚腓立比所说的话,和使徒保罗受圣灵启示所写出的那一段有关主自己的话,并列来读,是非常有趣,并且富启示性的。保罗写道,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那就是十字架。“反倒虚己”“死在十字架上”。我如果要跟从祂,也必须倒空自己。祂一路走向十字架;我如果要作祂的门徒,必须甘愿接受十字架,作为我一切生活和服事的原则。祂在这里的意思就是如此。祂说,人若要跟从我,就必须进入我的计划中,必须走我的道路。作门徒的意义不仅是保证灵魂得救,并且是在患难中与祂有交通,然后与祂一同得胜。除非我们预备好这样作,否则我们不能作祂的门徒。

声明了作门徒的条件之后,祂接着解释祂所以定下如此严格条件的原因。祂说,“你们那一个要盖一座楼,不先坐下算计花费,能盖成不能呢?”接着祂又采用另外一个比喻,说到一个王出征前,先要酌量一下。

祂为什么要举出这样的例子呢?祂为什么要在那个时候,用盖楼和出征的比喻呢?

我想这段经文恐怕是新约圣经中最被误解的一段了。被误解的原因出自一个小小的词──“这样”(见14:33)。如果这个词译成“这样”,就等于暗示祂的意思是,你若要跟从我,就必须这样先估计一下所花费的代价,就像那个盖楼的人事先算计花费,或像那个国王,出去打仗以前先坐下酌量,能否用一万兵去胜过对方的两万兵。事实上祂根本不是这个意思。按耶稣的意思,这个小小的词应该译为“所以”。祂的那些条件显示,一个人若跟从祂,就不能算计花费,不能和其它利益比较,不能在世俗的爱和耶稣的呼召之间讨价还价。

祂不是告诉人,他们必须算计花费。祂乃是告诉他们,必须算计花费的是祂自己。祂是那盖楼的人;祂是那争战的王。这就是祂举出这两个例子的原因。祂说,“所以”,也就是解释祂的条件为什么如此严格,为什么你们必须符合这些条件,否则不能跟从我。祂似乎这么说:我在世界上,就是为了盖楼,为了争战,因此我的工人和军人的品质,对我是攸关重大的。

圣经一切的启示可以照亮这一段话。祂已经接近了祂服事工作的尾声。大约六个月之前,祂也用过同样的两个比喻。祂在该撒利亚腓立比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建造;“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争战。在两个场合中,祂都启示了祂对祂在世上工作的估量。祂来到世上,是为了建造。祂来到世上,是为了争战。祂主要的目的是建造,但在建造的过程中,祂必须作拆毁的工。祂是盖楼的人,但祂也是争战的王。这与整个圣经的启示是一致的。圣经的历史,就是神为了犯罪的人类采取之行动的历史。那是建造的作为,也是争战的作为。圣经以一个园子开始,以一个城巿结束,在开始与结束之间,就是神为建造那城,在历世历代所经营的事迹。而在这过程中,由于人的罪,祂就成了争战的人子。

司布真(Charles H. Spurgeon)曾发行一本杂志,取名为《剑与镘刀》The Sword and Trowel)。他为什么会替这本杂志取这样的名字呢?他是从尼希米的故事得到灵感的。但没有人能肯定的说,他命名的时候未认出里面更深刻的含义,而仅仅是因那个故事,就为那本基督教刊物命名。尼希米和那一班人,是一手拿剑,一手拿馒刀修筑城墙。同样的,我们主所举的例子也与神所启示的作为相符合。

再来看看那一群被祂吸引,对祂怀着兴趣的群众。祂转过来,给了他们作门徒的条件。我相信祂当时看见了群众的脸上所反映的心思,那也是人类心中的想法,是我心中的想法。他们看着祂,他们似乎说,你为什么要把条件定得如此严格?我们都喜欢你,被你吸引;只要你同意,我们就可以拥戴你作王。我们愿意跟从你。

祂看见他们的表情,知道他们的心思,祂实际上说,我告诉你们为什么我把条件定得如此严格。我来世上是为了建造,为了争战。我要跟从我的人始终站在我旁边,直到楼盖好了,战争胜利了。耶稣关心“质”远胜过“量”。如果今日神的教会也学到了这个功课,教会的会众可能就被淘汰不少了。我们若不再吹嘘自己的教会有多庞大的会众,我们就能很快得到洁净。

这里也适用基甸的故事。神使用三百个真诚的壮士来成就的事,远胜过三万二千个乌合之众所能作的事。主所要的人,是祂能靠得住的人,能够和祂一起辛勤砌砖,一起冲锋陷阵,直到祂嬴得战争,建好祂的城为止。那就是祂定下严格条件的原因。

最后祂说,“盐本是好的。”祂改变了比喻中的表号,再度使用祂早期事工中曾对门徒用过的此喻,那时祂说,“你们是世上的盐。”

“盐本是好的。”但它若失了味,又有什么用处呢?祂带着讽刺说,“或用在田里,或堆在粪里,都不合式。”都没有用处。耶稣说,人若没有盐的功用,对我来说他们都是无用的。那些视基督教信仰为愉快、轻省道路的人,他们本身没有气味,在这世上不能产生防腐的作用,不能阻止腐化的蔓延。“盐本是好的,且若失了味,可用什么叫它再咸呢?或用在田里,或堆在粪里,都不合式,只好丢在外面。”

然后,祂以一个挑战作结束,“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

最后,请注意结果。“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众税史和罪人都挨近耶稣,要听祂讲道。”把这两节连在一起是颇有启示性的。众税吏和罪人都挨近祂,想要听祂。那些知道自身需要的人,就是愿意靠近君王和救主的人;虽然祂设立的标准是如此高。然后呢?

“法利赛人和文士私下议论。”这些志得意满的人,丝毫不为祂的话所动,反而拒绝他们所看见的。他们说,“这个人接待罪人,又同他们吃饭。”

虽然耶稣已经宣告了如此严格、必要的条件,足以使历代的人为之战兢,但祂却接待罪人,与他们一起吃饭。祂所说的话对税吏和罪人产生了影响,他们深深被祂严厉的话所吸引。另一方面,法利赛人和文法利赛人和文士却拒绝所看见的,因为他们没有见到祂话语中真正的价值。

路加福音15:3-32

如果我们要从圣经中选出最伟大的几章经文,我们一定会将路加福音第15章列入。因为这章经文的生动、美丽是无可伦比的。这章经文是我们主说过的话语中,最光采夺目、最精彩荣美的。我相信,即使一个人花了很长的时间去研读它,仍然会觉得这是最伟大的篇章之一,因为在这章经文里,我们可以很奇妙地注意到圣经所代表的伟大事实,以及圣经透过文学所启示的伟大真理。

我们读这章的时候,必须将它和第\cs314章连在一起读。第15章一开始的两节,告诉我们耶稣在第14章说的话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其他一些人看见祂所行的而产生的反应。

1节说,“众税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稣,要听祂讲道。”祂已经对众人说了作祂门徒的严格条件,祂最后向他们提出一个挑战,“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然后路加就直接提到了众税吏和罪人,他们挨近耶稣要听祂。他们知道自己的需要,他们被祂严厉的话所吸引。

但是那里还有另外一群人,就是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私下议论说,这个人接待罪人,又同他们吃饭。”他们似乎根本没有听进祂说的话,他们只看到祂所行的,就是祂“接待罪人”

他们是什么意思?“接待”是一个强烈的字眼。如果我读成“这个人与罪人联合”,也不会违反这句话本来的意思。他们看到的,是耶稣对那一群不洁净之人的态度。那些群众不仅在仪文上是不洁的,可能在身体上也不洁净。官长们看见祂接待那些人,与他们称兄道弟。祂的态度没有一点避讳。祂不像官长那样,把衣裳拉紧,深恐群众沾染了也们。祂甚至与众人同坐,同他们吃饭。官长们所关心的是,祂若与罪人在一起,会沾染了罪人的不洁。这就是本章经文的背景。

“耶稣就用比喻说。”对谁说?毫无疑问的,祂是特别针对批评祂的人说,但也是对所有群众说。这章经文的第一个要旨是,祂是在对虔诚的人说话。祂在这个比喻中,表达了祂用这种态度对待不洁的众人之原因;祂也解释了为什么祂与罪人接触却不会受污染。

我们先概略的看过这比喻,再来考察其它方面的事。我们可以说这里有三个比喻,但不要忘了这三个比喻是一组的,彼此互相连结。路加说,“耶稣就用比喻。”我想也是将这三个比喻整体看待。古代的教父特别声明这里不是三个比喻,而是一个比喻分成三个段落。

如果我们只取其中的一个比喻来看,而忽略了其它两个比喻,我们就会错过了许多教训,因为这是一个三重的比喻。

那么,这整个比喻的主题是什么呢?就是神的恩典。从头到尾,都是以神的恩典作主题。祂在解释官长对祂的批评时,启示了恩典;祂也启示众人所需要的就是恩典。

这个比喻分成那三部分?

1.一个是牧人的故事,
2.一个是妇人的故事,
3.一个是父亲的故事。

我们观看这个牧人的时候,看到的是什么?是他的受苦。我们观看这个妇人的时候,看到的是什么?是她的寻找。我们观看这个父亲的时候,看到的是什么?是他的欢唱。第一个比喻主要强调的是,那牧人经过受苦,找到了羊群。第二个比喻主要强调的是,那妇人不断地寻找,直到找着了失落的钱。第三个比喻主要强调的是,浪子回头之后,那父亲心中的快乐和喜悦。因此,这里的比喻所强调的是受苦,寻找,欢唱。

现在,请注意这三个比喻的一致性。它们都与失丧的事物有关──失丧的羊、失落的银子、失丧的儿子。每一个此喻中,所失落的都得到了恢复。每一个故事都是以喜剧收场。失落的东西得到了恢复:迷羊重回牧人的怀抱;失落的钱重新有了它的价值;浪子在父亲的家里重新过有意义的生活。他们都失落了,他们又都被得回了。故事的结局都是快乐的。

第一、第二个比喻中,失落的东西被找回来。最后的一个比喻中,那失落的儿子自己找了回来。牧人寻找他的羊,妇人寻找她的钱,但是那父亲没有找他的儿子,是那儿子寻找他的父亲。因此,加尔文派(Calvinist)和亚米纽斯派(Arminian)各自在这里找到了他们的据点。加尔文派的人把他们的重点放在第一、第二个比喻上,主张人们,必须被寻找。他们的们的论点不错。但亚米纽斯派的人坚持,除非那个浪子找寻他的父亲,回到父亲的家,否则别人对他也帮不上任何忙。他们说的也没错。两方面都有道理,有人会说,这两种不同的道理就无法调和了。确是如此。第一个步骤是从神来的;但人必须寻找,才能得到从神来的利益。神的主权,人的自由意志,两者是不可能调和的。我们所要记得的是,我们的主是远远超越我们一切神学和哲理的辩论之上。

再进一步看这个三重比喻的每一部分。把这三部分当作整体来看,我们就可以从其中每一部分看到神。

那么,为什么要分成三个部分呢?我相信教父们对这一点的解释是正确的。他们在第一个比喻中看到的是圣子,第二个比喻中看到的是圣灵,第三个比喻中看到的是圣父。就像我前面说的,如果我们只看其中的一个比喻,而忽略其它两个,我们所看到的只是部分的真理,不是完整的真理。有关神恩典的一切真理,有关永恒神对犯罪及罪人的态度之一切真理,都在这整个比喻上分别从三方面启示出来了。

先看第一个比喻。主这里所用的比喻是祂以前用过的,马太福音18章。虽然不是逐字相同,但思想是一致的。祂在那里启示的是父的态度,“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现在祂再度用失羊的比喻,毫无疑问的,这个比喻也是在启示父的态度,但它说明了寻找失羊乃是子的工作。

我们的主在寻找亡羊的途中,是何等沉默无声。这位神的儿子经历的痛苦、崎岖、艰难之路,是言词难以描述的。

但是这道路的终点是什么?乃是喜乐。就是那摆在前面的喜乐,那找到亡羊以后将羊扛在肩上的喜乐,使祂能忍受十字架的苦难,轻看羞辱。那就是神藉祂儿子所显明的恩典。

但这不是说,圣父和圣灵就不必受苦。法柏(Faber)说,“没有一个地力比天堂更能感受到世上的痛苦。”人类所经历的痛苦是无法计算的。我有我的痛苦,你有你的痛苦,但我们无法将你我的痛苦加起来,然后说这些痛苦是我的痛苦的两倍。所有的痛苦都集中在神的心里。我们从人子所受的苦,看见了神心里所受的苦,以及祂的作为。神最切望的,就是人类得以回转,因此祂甘愿受苦。这就是第一个比喻所启示的人子的工作──受苦。

再来看第二个比喻。这妇人代表了圣灵藉着教会工作。圣经从头到尾,都承认神的母性这个事实,并且一向以圣灵来启示神的母性。圣经第一次提到圣灵时就暗示了祂的母性。“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这里的“运行”译得不恰当,原文的意思是“孵窝”,是一个母性的伟大字眼。

这里的妇人代表圣灵籍教会工作。她是羔羊的新妇。我们再度看到神的灵在寻找。教会是新妇,圣灵藉着教会来寻找失落的银钱。那是一块银子,是有价值的东西。它上面还有王的名号和刻印,但它失落了,再没有价值了。那就是人的光景。不仅是失落的羊偏行己路,那失落的钱也失去了实用的价值,因此圣灵要藉着教会去寻找,直到找着为止。

再看最后一个比喻。我们在其中看到了神的父性。首先我们看到这位父亲供应他儿子一切的需要。这儿子所有的一切都是从父亲得来的。那就是生活的哲理。我们生活中所需的一切身体上、心理上、灵性上的资源,都是从神得来的。我们生活的力量是从祂来的。魔鬼不能供应人,他只能毁灭人。

另外还有一个事实虽然没有特别指明,却是不证自明的,就是那位父亲深为失去他的儿子而痛苦。“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一个儿子若失丧了,谁最感到痛苦?是那个失丧的儿子,还是失去儿子的父亲?让作父母的来回答这个问题!如果我们更明白神受苦的心,我们就会更热心于宣教工作。人受苦是因远离神,而当人远离神时,祂所受的痛苦远比人受的苦要深。

当然,这个故事最主要的启示,是当儿子回来时那位父亲的欢喜。这奇妙地描绘出了神的样子。那儿子还远在路那一头时,他的父亲就看见他了。这多么美妙!但下面的事更叫人吃惊,“跑去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那是描写神的画面,一个年老的人向前奔跑,顾不得自己的尊严,就抱着儿子的颈项连连亲嘴。那就是神!

再来看这画面。作父亲的竟与不洁的儿子亲嘴!法利赛人就是这样批评耶稣和不洁的众人接触。他大可以等儿子洗干净了、脱下满身褴褛、穿上华贵的衣裳以后再与他亲嘴。他大可以先等一段时间,试验一下这个儿子的表现如何,如果他表现不错再接纳他。其实这只是我们对神的爱缺乏正确的认识。父神面对我们这种慎重其事的批评,祂会说,让我用膀臂环绕他,他的头可以靠在我的胸膛上,他会告诉我一切实话。那就是神!

有人说过,如果这就是福音的话,就根本不需要牺牲和十字架了。三十年以前,芝加哥的克帝斯(Ives Curtiss)教授写了一本有关闪族宗教的书。他在书中描述到门槛献祭的事。如果一个儿子不管是背叛离家,或者是因正当理由外出一阵子,根据习俗,当他回来的时候就要在他家门口献上祭物。献祭的原因有二:第一是为了他可能犯的罪来赎罪;第二是在这孩子返家以后,就设筵席庆祝。我问克帝斯教授,“你有没有将你所描述的这些事,应用在浪子回头的故事上?”他看着我说,“我从末想到这一点,但确实是可以这样应用的。”

我不打算在这一点上太武断,但我可以肯定说,当时他们为这儿子献了祭,也摆设了筵席。犹太人的这个习俗迄今仍存在着。也许有人会说,圣经没有记载那父亲的献祭啊!即使这个比喻中没有说到十字架,我们也可以从那个父亲的态度上,看到了人子背着十字架迈向山岭时留下的斑斑血迹。“爱”可以毫无条件地迎接那个孩子回来,但必须付上赎罪的代价。

因此我们从这三个此喻中看到了人子的受苦,圣灵的寻找,和天父失子复得以后的欢喜。

但是耶稣的话还没有说完,祂继续说,“那时,大儿子正在田里。”我们和大儿子有什么关系?有趣的是,人们在解释这一点时常常大费周章。我听过有人说,大儿子和小儿子的区别就是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区别。这是错误的,因为我们不能将那父亲说到大儿子的话用在犹太人身上。这其间的区别不是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区别,乃是两个儿子的区别;一个自以为义,一个是罪人。我们从大儿子身上看到什么?他遵守父亲的命令,忠心服事父亲,但他却毫不体贴父亲的心,因此他无法看重他的弟弟。耶稣讲到大儿子的时候,祂正注视着法利赛人和文士。祂采用他们对自己的评语,说到他们忠于律法和忠心服事神。祂实际上这样对他们说,你们根本不了解神,不体贴神的心意;你们若明白神的心意,就不会蔑视外面那些众人。大儿子一点不同情父亲的心,今日的教会中也有多少神的儿子像他一样!

几年前我听到我的朋友查德维克(Samuel Chadwick)说到这个故事。当他站起来讲道时,他说,“今天我要讲浪子比喻中的第三个儿子。”然后他说到头两个儿子,小儿子使父亲伤心,大儿子不体贴父亲的心。接着他说,“还有没有其他的儿子!有!就是说出这个比喻的那位。祂是神的儿子,在人的层次上祂是神理想的儿子。祂从未犯罪,从未使神伤心,祂因深深体贴神的心,而去受死,以拯救罪人。”那就是浪子比喻中的第三个儿子。

我们呢?我们是否切实与祂相联属?我们对于甘心受苦以服事和拯救人,对于不绝望地殷勤寻找,对于小儿子回家时父亲的欢乐歌唱认识得越多,我们与祂的关系就越深。──《摩根解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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