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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十一章

路加福音11:1-32

首先让我们细察路加在这一段经文中所使用的方法。根据我们主一生的历史看,路加第10;11章中间有一段空隙。约翰在约9:1-10:24里,补上了这一段空隙。在路加第10章所记载的事,和现在要讨论的这段经文所记载的事之间,耶稣曾上到耶路撒冷,在那里医治了一个生来瞎眼的人。

路加第11章头十三节经文,是论到祷告的事。14-32节,则是他回溯到较早前发生的事。他说,“耶稣赶出一个叫人哑吧的鬼。”──用的是过去进行式,显示他是在倒述过去的事。毫无疑问的,他用过去的例子来说明头十三节经文。马太12章也同样记录了耶稣在会堂赶鬼的故事,以及别人对祂的批评,和祂所采用的空屋的比喻。但是这里2728节,路加记录了一些特别的事。至于约拿的神迹,马太也有记录。

我们下一讲将从第33节开始讨论,路加从33节起,又继续他在头十三节所提到的事。我们读1333节,就会看见两者之间的密切关系:

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天父,岂不更将圣灵给求祂的人么?……没有人点灯放在地窨子里,或是斗底下,总是放在灯台上,使进来的人得见亮光。

这两节经文是相关的,但路加在两节经文中插进了一些较早发生的事,用来解释头十三节经文中的真理。因此,我们可以把这一段经文划分成二:

1.有关祷告的指示,1-13节;

2.用作说明的附注,14-32节。

我们的主所以特别指示门徒有关祷告的事,乃是出于他们明确的要求。他们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要求呢?“耶稣在一个地方祷告,祷告完了……。”

他们一直在观察祂的祷告。没有人能肯定他们是否听到了祂的祷告。我不知道祂是默祷,或是出声祷告。但很显然的,他们在观察祂祷告。我相信,依照祂的习惯,祂是独自祷告。9:18说,“耶稣自己祷告的时候,门徒也同祂在那里。”他们仍在那里,但耶稣却独自祷告。我相信此处祂也是自已一个人祷告。

因此祂的教导乃是出于他们的请求。他们看见祂祷告,可能也听见了祂的祷告,使他们产生一种渴望,想要和祂作同样的事。

他们的请求是什么?他们不是说,主阿,教导我们如何祷告。他们说,“求主教导我们祷告。”他们不是请求主教导他们如何祷告,祂已经在登山的宣言里如此作了。我相信,他们那一天的感觉和我们有时候的感觉一样,我们不是想知道如何作,而是想要有人教导我们去作。他们不是想要一套祷告的哲学,或是对某一种方法的说明。他们想要的,是能够像祂那样祷告。

“求主教导我们祷告,像约翰教导他的门徒。”这是一扇小小的窗子,让我们得一窥约翰的事工。显然约翰已经教导过他的门徒祷告,他的祷告生活影响了他的门徒。耶稣的门徒也看见了祂进入祷告的领域,他们看见耶稣在一个比约翰更高的层次上祷告。祂的祷告似乎有一些约翰所不及的地方。他们实际上说,约翰教导了他的门徒,他的门徒也学会了祷告的功课,现在求你也教导我们祷告,把我们提升到你祷告的层次上。

祂回答他们的请求,首先,祂举出一个样本,然后给他们一个祷告的哲学。

2节到第4节是祂举出的样本。我们都知道,大体上我们已经听过这个祷告。他们也知道这一点。祂从以前在伦理宣言中给他们的那个完整祷告中,取出一部分的祷告来。我特别强调时间的先后秩序,因为我们若要明白这个教训的要旨,必须与他们同处一境,看清祂对他们所说的这些事的重点。他们说,请教导我们祷告。祂实际上说,我已经教导你们祷告的形式和范围。祂没有重复整个祷告,祂只是从里面选几句出来。显然祂要他们认清一个事实:祂已经给了他们最完美的祷告样本。

那个完整的样本,和主现在所引用的几句祷告,都揭示了祷告的本质。我们应该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祂实际上说,祷告的第一个举动,不是为自己求什么,乃是为神求一些事。

我们应当求什么?求世人都尊祂的名为圣,求祂的国降临,求祂的旨意行在地上。祷告时第一个要渴慕的,就是神的旨意成就,神的心得满足,神的计划实现。这是祷告的第一个领域。向神祷告,为神祷告。

“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我们说一个人失丧了,我们所谓的“失丧”是什么意思?我们会马上想到这个人的疏忽,他要受的惩罚、定罪。但我们把思想的次序弄错了。如果我们失丧了一样东西,我们谈到“失丧”时,受损失的不是那个东西,而是失丧东西的人。

有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记得有一次,我最小的儿子和他的母亲一同到伦敦去,那时他大概六、七岁。那天正逢伦敦大雾,他们搭上一辆公共汽车,下车的时候,我妻子先下来,站在车门旁边等孩子。我的儿子不知为什么,动作慢了一点,结果他尚未下车,车子就带着他扬长而去,消失在大雾中。孩子失去了!你想在那短短的一段时间内,最心焦、痛苦的是母亲还是孩子?当然是母亲。我不是说孩子一点不焦虑,但是母亲的心更为焦虑痛苦。当你想到一个失丧的人时,不妨想想神的心!加略山上一切的热望,都在这个祷告中流露出来了。“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神的名已经被人亵渎了。“愿你的国降临。”祂所有的正在被剥夺中。“愿你的旨念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向神祷告的时候,首先要为神求。这是祷告的第一个领域。

然后呢?下几句也是引自那篇完整的主祷文。我们先为神求,其次再为人求。要注意这里的限制。我们日用的饮食,当天需用的饮食,慬此而已!赦免我们的罪,因为我们也赦免凡亏欠我们的人。这句话常常引起人的闪烁其词。注意,这里是说,因为我们已经赦免了人,求你也赦免我们;而不是说,当我们赦免人的时候,求你也赦免我们。有人说,这不是站在恩典的立场上,不是属于我们的。请记住,耶稣这个祷告不是对国度之外的人说的。祂是对国度里的人说的。如果我到一个国度之外的罪人那里,我不会对他说,如果你答应赦免人,你就会被赦免。国度以外的人只要信,就可以无条件的被赦免。但是他一旦进入了神爱子的国度,他就活在国度的律法之下。这时,除非他肯赦免人,除非他已经赦免人了,否则他就不能得赦免。

我们看这句话,看整个主祷文,就会发现我们不能单独祷告。这里面的代名词都是复数,没有一个是单数的。我们如此祷告的时候,必须将别人包括进来,与他们一起向“我们在天上的父”祷告。

另一件有意义的事实是,这里提到“我们”的人称代名词郤是受格或所有格,只有一次例外。我们都喜欢用主格,把自己放在句子的主词地位上。我发现这个祷告里只有一次用主格──“我们也赦免凡亏欠我们的人。”这个祷告中惟一使用主格,把我们放在主词的地方,就是告诉神,我们已经赦免了那亏欠我们的人。

祂接下去给他们一个比喻,来说明如何应用祷告。一般人都认为祂在这个比喻里,教导也们再三祈求的必要性。我却认为祂教导的正好相反。祂绝不是用那个半夜被吵醒,在强求之下才肯起来帮助朋友的人,来比喻神。这个比喻的要旨恰恰相反。祂实际上是说,即使是一个人,夜晚已上床就寝,虽然他不愿被打扰,从温暖舒适的床上起来,但是他的朋友若一再恳求,他还是会起来帮助他的朋友。至于神,祂从不上床睡觉,祂不需要我们苦苦哀求。神总是在等待,只要我们开口祈求,寻找,叩门,祂的回应就迅如闪电般临到。神是不打盹的。有人说,我已经敲了许久大堂的门,祂都没有回答。如果真是这样,你最好走开算了。神不给你所求的东西,是因为祂认为你没有这样东西比较好。祂的回答就是“不!”因此这是一个比喻性的对比。那个人的一切都和神相反,他的答覆也和神的答覆成鲜明的对比。

祂给了他们一个比喻性的对比之后,又给他们一个比喻性的比较(参11-13节)。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天父,岂不更将那最好的东西──圣灵,赐给求祂的人吗?祂有关祷告的教训,就在这个宣告上结束;祂宣告:祷告最高的态度,乃是祈求从神那里得着圣灵。接受圣灵是一个开头,也需要持续下去。我们重生的时候,第一次接受圣灵,而祷告的生活就是一种不断追求圣灵、接受圣灵、被圣灵充满、浇灌的生活。

现在路加用过去的事作说明。这里用的文法时态显示出他在述说以前发生的事。

那么他说明的重点在那里?“耶稣赶出一个叫人哑吧的鬼。”有人提出虚假的指控,说祂的能力来源是出于鬼王别西卜。马可细心地记下了祂对他们说的话,“我若靠着别西卜赶鬼,你们的子弟赶鬼,又靠着谁呢?这样,他们就要断定你们的是非。我若靠着神的能力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

马太也记录了祂的话,“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

我毫不怀疑这两句话都是祂说的。两者并没有冲突。“神的能力”“神的灵”是同义语。他们诬指祂的能力是假的,是出于鬼王别西卜,但祂却宣称,祂是出于神的灵。

然后祂用了另一个比喻。祂说,有一个壮士看守自己的住宅,后来有一个比他更壮的来,就胜过了他。壮士是魔鬼,耶稣是比他更壮的那人,祂来了,就把魔鬼赶出去。祂有无比的能力,其奥秘在那里?就在于神的灵,神的能力。

把这些和13节连起来。他们看见祂祷告,他们要求祂教导他们祷告。祂在教导结束时说,“何况天父岂不更将圣灵给求祂的人么?”

路加在其中插入主赶出哑吧之鬼的事件,说明祂如何宣告祂是靠着神的灵赶鬼。祂似乎这么说,你们已经看见我祷告了。我所作的一切,都是得自祷告的力量。也就是说,我仰望神,从神那里接受丰盛的灵,我就凭着圣灵赶鬼。

路加又记下了一件相关的事,是马太没有提到的。“耶稣正说这话的时候,众人中间有一个女人大声说,怀你胎的和乳养你的有福了。耶稣说,是,却还不如听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27-28节)。

马太的确告诉我们,就在这同一个场合,祂的母亲去见祂,想要说服祂回家。但祂说,“谁是我的母亲?”我在想,马利亚可能听见了那女人说,“怀你胎的和乳养你的有福了。”也听见祂回答说,“是,却还不如听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

祂纠正了一个别人对与祂的关系之错误想法。那妇人说,那生你、乳养你的有福了。祂说,是的,但是还有一种更高的关系,就是灵里的关系,它远比肉身的关系更密切。

路加继续说明下去,他告诉我们,主在那个场合也责备那些求神迹的人,他们求的是物质领域里的惊人神迹。祂说,他们如此求,是因为他们的世代是一个邪恶的世代。祂宣告,“除了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

事实上,祂是在强调,那惟一有能力的、普遍的神迹,就是祂的死和祂的复活。祂的这两个神迹何时才能变得有能力而普遍?就是五旬节圣灵降临的时候。祂的复活,再一次聚集了那些因祂钉十字架而四散的门徒。祂的复活使他们又怕又喜。他们一直未能完全了解祂的十字架,即使祂复活了,他们还是不明白,一直要等到圣灵降临那日。五旬节之后,那神迹就变成一个有能力而普遍的神迹了。

“何况天父,岂不更将圣灵给求祂的人么?”圣灵就是要显明最后神迹的那一位,祂要用最后的神迹来证明一切有关耶稣基督的事。主继续说到,祂所传的和祂的智慧就是现成的神迹,所罗门的智慧和约拿所传的都不够。祂比所罗门和约拿更伟大,他们已经听见祂所传的。然而,最终的神迹就是祂的死和复活,这神迹将由圣灵来说明。

这三个小事件的中心要素就是圣灵。主有关祷告的教导,最后一句话就是神要赐圣灵给那些求祂的人。在说明的例子中,主宣告圣灵是祂得能力的秘诀,人与祂的关系是藉着圣灵产生的,并且圣灵要来说明那最后的神迹。

一般人公认,这是一段非常突出的经文。门徒看见祂祷告,他们想知道祷告的秘诀。祂就示范了一个样本,让他们明白祷告最主要的是接受圣灵,并且继续持守圣灵。那就是有能力胜过魔鬼的秘诀,就是建立与神的关系之秘诀,也是为祂作见证的秘诀。

路加福音11:33-52

从我们主一生事工的先后秩序上说,此段经文和本章头十三节经文是互相衔接的。我们把13节和33节连起来读,就会发现两者之间的密切关系。

虽然前一讲中我们已经讨论过第13节,现在我们不妨稍加重述,以明白此节经文和现在我们要讨论的教训之间的关系。

13节说,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将圣灵给求祂的人么?暂且想一想,这话应用在他们身上时有何意义?这话如何影响他们?我们必须认清一点:他们并没有求圣灵,他们在五旬节之前也末接受圣灵。他们那时无法明白这话的意义。这是一个伟大的声明,但他们不了解,祂也知道他们不了解。他们将祂所说的一切话都储存在记忆里,一直到五旬节那天,他们才能明白这一切话。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一点,这是很重要的。

我们的主对他们谈到祷告时,作了这个至高无上的宣告,这也是对任何时代的人所作的宣告。只要你求父,祂就将圣灵赐给你。

让我们看这事不久以后,我们的主在楼上对门徒的谈话。祂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约14:16-17)。13节里祂说,你们求父,祂就将圣灵给求祂的人。稍后祂在约翰福音里说,我求父,父就赐给你们圣灵。

再继续看下去。我们的主经过十字架,从死里复活之后,对祂的门徒说,“我要将我父所应许的降在你们身上。你们要在城里等候,直到你们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路24:49)。这证明当时他们还末领受圣灵。

然后,我们看更进一步的记载。彼得在使徒行传里如此说,“这耶稣,神已经叫祂复活了,我们都为这事作见证。祂既被神的右手高举,又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见徒2:32-33)。

把这些话按时间顺序组合一下。耶稣说,你们的天父会把圣灵给求祂的人。我求父,父就赐给你们圣灵。你们要在耶路撒冷等候,直到你们领受从上面来的能力。然后彼得宣告,祂已经被提到神的右边,并且已经将圣灵浇灌下来。

祂告诉他们这个奇妙的真理,神愿意赐给人圣灵,祂在等待,随时预备要将圣灵给求祂的人。但是他们不求,他们不明白,他们就没有领受圣灵。

神赐圣灵给求祂的人,但是他们没有求,因为他们是瞎眼的,他们不能明白。所以祂说,我要求父。祂是以祂十字架和复活的权柄,以祂升到神右手边的权柄向父求。祂代表一切信祂的人求圣灵,神就赐下圣灵。父是藉着子,将圣灵赐给一切相信的人。现在我们求,我们就能领受,因为祂也为我们求。这就是基督徒生命的开端。一个人变成基督徒时,他有什么改变?他接受了圣灵。一个人若没有接受圣灵,就不能成为基督徒。当一个灵魂空着双手来到基督面前时,他若信靠祂,就会得到什么?得到圣灵成了从灵生的人,以后藉着不断的祈求,而不断地领受圣灵。

主以13节的伟大宣告为基础,作进一步的说明,祂说,“没有人点灯放在地窨子里,或是斗底下。”33-36节,是有关灯的教训。37-52节所记载的,在某方面看似乎与前面的不相关,但在另一方面看还是有关连的。有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吃饭,这里所记的就是发生在他家里的事。祂在那里指责假教师。因此这段经文在属灵上是有前后关系的。我们先来看祂有关灯的教训,然后看祂对假教师的责备。

33节里主以灯作比喻。一盏点燃的灯有什么功用?“使进来的人得见亮光。”因此我们点上灯以后,就不将它放在地窨里,或斗底下,乃把它放在灯台上。这是很清楚,很简单的道理。

那么,祂如何运用这个比喻呢?首先,我们要记住,祂以前也用过这个比喻,记载在路8:16,17。但是,虽然是同一个比喻,在应用上却有区别。第8章里,祂是教导他们要留心所听的,好发表出来,因为祂接着说,“所以你们应当小心怎样听。”这是为了别人的缘故,祂谈的是对于别人的责任。本章祂所谈的,则是对于个人生命的责任。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当然,在某方面来说,眼睛能照亮我们的身体。我们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是因为我们有眼睛。身体是在眼睛的控制之下。眼睛是身上的灯,能指导我们的行动。但是,眼睛照亮身体的功用,就像一盏灯照亮一个房间一样。我们若走进一间黑暗的屋子,即使睁大了眼睛也看不见东西。除非有亮光,否则眼睛就派不上用场。同样的,我们必须要有眼睛,否则徒有亮光也一无用处。一个瞎眼的人,即使四周大放光明,他也无法看见。一个明眼的人,若四周一片漆黑,他也不能看见。我们必须有亮光,同时必须有灯。眼睛是灯,不是亮光,它是发出亮光的工具。因此我们需要了亮的眼,而不是昏花的眼。最完美的眼睛是没有散光,没有近视的眼睛,能够准确无误地对准焦点。了亮的眼睛就像灯一样,是发出亮光的工具。昏花的眼睛会使事物变形,即使有亮光也没有用。

我们的主没有说,眼睛是人的灯。祂说,眼睛是身上的灯。那么,人的灯是什么?人的亮光乃是神的灵。人的灯又是什么呢?若要回答这个问题,不妨回到旧约圣经。我们可以从所罗门那无可匹敌的箴言里,找到意味深长的宣告,“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心腹”(箴20:27)。人的灵(而不是耶和华的灵)是耶和华的灯,它不是亮光,而是放射亮光所凭藉的工具。

再回到新约圣经,哥林多前书2:9-12

如经上所记,神为爱祂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

这不是人的灵,而是神的灵。

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

我们从神那里,领受了一个属灵的本质,好叫我们能够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人的灵就是耶和华的灯。我灵里的生命,是我这个人的中心,但如果没有亮光,我的灵就一无用处。若只有光,没有了亮的眼睛,仍然没有益处。最主要的光,是和圣灵一同来的,那才是完全的光;至于我是否能明白这光,是否能指挥我的生命和这光配合,则完全取决于我的眼睛,就是我里面属灵的生命。我的眼睛若了亮,若在基督里对神忠诚,圣灵就能照亮我们一切的道路。我的属灵生命,就是我的眼睛,耶和华的灯,发光的工具,若变得昏花,圣灵就无法照亮我的道路。这实在是一个奇妙的真理。

因此我们的主说,“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里头的光或者黑暗了。若是你全身光明,毫无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灯的明光照亮你。”

我们若陷于黑暗中,究竟是怎么回事?那表示我们的眼睛出了毛病。神的光不会出毛病,很可能是我们的眼睛出了毛病。也许有人说,可是我的良心没有责备我啊!这样说并不能证明你是对的。有时我们需要责备我们的良知,因为我们的良知也会失灵的。我们的眼睛昏花了,自然我们就陷于黑暗中。头一个补救的方怯,就是检查我们的灵──主的灯──是否正常。不要让别人来干涉你的眼睛,这是你和神之间的事。

耶稣曾说过别人眼中的剌,和自己眼中的梁木之教训。我们最好注意一下那个教训,它和我们这里的教训有连带关系。祂愿意赐下,祂也已经赐下圣灵,圣灵好像明光闪耀。我们仍在黑暗中吗?那么就是我们的眼睛,我们的灵命出了毛病。我们的眼睛不了亮,没有对主忠心。看东西的工具一旦出了毛病,光就不能照出来。

路加又谨慎地指明接着发生的事,和这个教训之间的关连。有一个法利赛人请主到他家里,主接受了他的邀请进去坐席,但是却将他们的遗传弃之不顾。祂完全忽略了这些人所坚持的洗手仪式。祂没有照着仪式洗手,法利赛人因此深感诧异。如此引出了我们主在39,40节所说的话。祂首先指明了法利赛人最大的错误和失败。他们的错误和失败是什么?就是过分注重外表的仪式,忽略了他们生命内在的光景。祂说,你们只是洗净杯盘的外面,“你们里面却满了勒索和邪恶。”

然后,祂总结他们的错误,述说他们的三祸。

第一祸(42

难道他们将薄荷芸香和各样菜蔬献上十分之一是错的吗?没有错!他们错在忽略了他们当行的事。祂向他们宣告灾祸,是因为他们的价值观颠倒了,他们只注重琐碎的事,却忽略那基本的事。

第二祸(43

祂责备他们的动机邪恶。他们喜爱会堂里的首位,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们的安。他们的动机是出于自我中心。

第三祸(44

“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如同不显露的坟墓,走在上面的人并不知道。”这几句话真是可怕!祂责备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对百姓所散发的腐败影响。我们要明白这一点,必须回到东方的环境和医学的知识上。他们以为人们走在坟墓上的时候,常会吸入死人所散发的有毒气体。

“律法师中有一个回答耶稣说,夫子,你这样说,也把我们蹧蹋了。”主立刻又以三祸来回答他们。

首先责备他们的不诚实(46节),他们的伪善成了别人的重担。这些律法师在神的诫命之外,又添加了许多人的遗传,而他们自己却一个指头也不肯接触这些重担。他们自己活在他们的法规之外,过着不诚实的生活。

祂再度说,“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修造先知的坟墓,那先知正是你们的祖宗所杀的。”祂有意讽刺他们。他们的祖先杀了先知,他们为先知修坟墓,然后又继续杀先知。第二祸是责备他们的假冒为善。

祂的话还没有完。第三祸是针对律法师和文士说的。文士这个职分的标帜就是钥匙。当祂对彼得说,我要将天国的钥匙交给你时,祂心中所想的就是文士的职分──解释道德法律。祂现在说,你们这些掌握钥匙的文士,究竟作了些什么?你们夺去了知识的钥匙,阻挡其他人进入。你们未能尽职,反而亵渎了你们的职分。

因此祂责备法利赛人颠倒价值、动机邪恶、散发腐化的影响力;责备文士不诚实、假冒为善、渎职。

所有这一切在属灵的价值上都有关连。这一切都和祂关于祷告的教导有关,和祂关于灯的谈话有关。十二个门徒当时都在场,他们都是祂的见证。他们要求主教导他们祷告,祂告诉他们,祷告最主要的是求圣灵。祂也告诉他们,他们的灵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关系,这样才能接受神的灵所发出的亮光。祂也谴责了假教师。如果一个人的眼睛了亮,当圣灵拍击着我们内在属灵的本性时,就不可能产生任何受责备的事,就不会在价值观上有任何本末倒置,在服事上有任何不良的动机,我们也不会散发出任何腐化的影响力。我们也不会有任何不诚实、将重担加在别人身上、假冒为善的事发生,不会亵渎了我们的职分。其中的秘诀在:圣灵是光,我生命的灵因着对祂的忠诚而变得了亮。这样,我们就能完成教导和预言的神圣功能,在那值得记念的时刻,不致受到任何责备。──《摩根解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