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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第十章

马可福音10:1-26

本段经文记录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法利赛人来见耶稣,问到关于离婚的问题,以及耶稣的回答。第二件事是有人把小孩子带到祂面前,以及耶稣接待他们的情形。

马太和马可都把这两件事放在一起,当作同时发生的。这是有趣的,因为耶稣在这两件有上的教训,构成了对基督徒理想家庭的启示。在没有思想到本段这两件所启示的理想之前,我们必须作两件事。第一件事是,我们应该注意,这些事发生的时间是在耶稣服事工作的那一个阶段。第二件事是,我们应该把这两个故事的中心事件和次要的事件加以分别。

第一件要注意的首是,在耶稣于迦百农屋中教导祂的门徒,和本段经文所记录的这些事中间,祂作了许多服事工作,马可都略而不记。耶稣可能在这段期间两度上耶路撒冷。祂也曾经差派七十个人出去。他们回来以后,祂自己又在门徒陪伴之下到比哩亚去过。本段经文记载的是祂离开加利利,来到犹太的境界。这是祂被钉十字架以前,最后一次来到此地。现在祂终于肯定的走上了十字架的道路,这是祂最后一段旅程的起点。这件事对我们思想的主题很重要,我们看到神的仆人专心于救赎的工作,但并不忽略强调伦理生活的重要性。这种伦理生活是建立在神对人性的意念和旨意之上,并且启示了人类社会真正价值之所在。祂面对十字架前进,祂的心里充满了救赎世人的热诚,但祂却从不降低神所要求的标准。

第二件要注意的事是,我们必须把中心的事件和次要的事件加以分开。离婚的问题是次要的,门徒对小孩子的轻忽也是次要的。这两个故事最主要的是:第一,我们的主对于婚姻这问题所作的教导;第二,我们的主所宣告关于一般小孩子的真雌。我用“次要”一词,并不是说这些事不重要。因为这些事是因着某些原因而发生的,所以我才说它们是次要的事,事实上也可以说是附带的事。这里和以前一样,我们的主是根据中心和永恒的真理,来理解这些次要或附带的事。这样的区别是重要的,因为按照中心事件来了解附带的事件,我们才能对它们有正确的认识。

我们暂且不管这些次要的事,等到结束时才再回头来谈它们。我们要先存那些中心事件。

从这里我们可以存到基督对于真正理想的家庭之启示。祂首先论到婚姻的本质,其次论到有关孩子的一般真理。

关于婚姻的本质,祂教训说,“但从起初创造的时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这是基本的真理。提出了这基本的真理,祂才对付那次要的事件,“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论到关于小孩子的一般性真理时,祂说,“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只要认清了这一个基本的真理,其他一切次要事件就可以用祂的话来对付了。祂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如此,祂根据关于小孩好的真理,对付了次要的事件,就是纠正了门徒的错误。

首先,思想我们主在这里对于婚姻本质的教训。祂所用的话语,是经过仔细选择的。和我们主一向的教训方法一样,祂没有说什么新的东西,祂只不过把当时的这些人带回到圣经面前。祂引用圣经的话教训他们。从祂的话,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婚姻真理的三重启示:第一重启示是根据圣经,第二重启示是根据基督的教导,第三重启示是根据基督徒的标准。祂首先宣告基要的真理,“从起初创造的时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然后祂就讲到关于婚姻的实际真理,“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最后,祂讲到关于婚姻功用方血的真理说,“二人成为一体。”

藉着回答法利赛人的问题,我们的主把他们们思想,从他们自己的观点,以及对摩西律法的解释,引导回到圣经原始的精义。耶稣的方法带有令人瞩目的尊严和权威。他们说摩西允许他们离婚;耶稣说这是因为他们心硬的缘故。然后祂带领他们超越他们的解释,甚至超越摩西所记的律法,以及整个希伯来人的制度,让他们看到原始的、基要的事,就是神的心意和目的,“从起初创造的时候。”甚至在他们的社会还没有形成以前,甚至在摩西没有写下律法以前(这律法反叫他们的心刚硬了),甚至在摩西颁布十诫,定下严格的规定以前,甚至在过去人类一切习惯形成以前,祂带领他们回到万物的起源之时,回到“从起初创造的时候。”

让我们与祂一同回到起初的时候,回到那些人都熟悉的那些事件中。祂引用他们所熟悉的圣经说:

“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衪的形像造男造女。”

这话是出自希伯来人的圣经,耶稣特别选择并引用这一段经文。

离婚,在耶稣的那个时代是个悲剧,在今天也是一个悲剧。不过它是一个次要的事,我们还是先读关于婚姻的中心教训。马可很留意耶稣所说的话。祂强调旧制度在这一方向的教训,那教训是,人乃是“一体”,而不是“个体”;人是双数,而不是两个个体。人性完美理想在于父性和母性的连合。从属灵上可以说,人性既不能单以男人代表,也不能单以女人代表,只能以男女的连合来代表。男人有神的形像,不过只是部分而已;女人也有神的形像,不过也只是部分而已。男人不能完全代表神的形像和神的样式,女人也不能完全代表神的形像和神的样式。两省各带有某些部分神的形像和神的样式,但是在两者神秘的连合中,关于神的真理就完全显明了。神不只是父,神也是母。在神的实存中,那些基要的奥秘并不全部在男人的特性上显明出来,也不全部在女人的特性上显明出来。所以把男女特性的最高层次连合在一起,这就显明了关于神的真理。因为两者不能分开独立。今天谈到离婚的问题,人很少注意到这一点。但基督回答离婚的问题,却由这一点着手。事实上耶稣的意思是说,如果要讨论离婚的问题,让我们先回到万物的起头,看看神创造的人性具有什么意义。从起初创造的时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现代环境复杂,人常常不能领会这一点。关于这一方向,马太所记耶稣的话很有意义。我们不要忘记,耶稣讲这教训以后,又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祂知道这话不太容易了解,接着又说,“因为有人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从这些话可以看到,基督了解人类生活中的种种复杂条件,祂就进入、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有些人因为天然的原因守独身,有些人是因环境所迫守独身,有些人是为了神国的益处而自愿守独身。然血神原来的目的是藉着男女连合而使人性得以完全。我听到谈论女人的地位时,往往想对讲这些话的人说,女人没有地位。而且我紧接着要加上一句,男人也没有地位。只有男女连合成为一体才有地位。所以女人有一半地位,男人有一半地位。神造人是造男造女,这就是神思想和观念中对人性的永恒旨意。

我们的主接着又引用圣经的话,“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因此”是指什么呢?我们再回顾耶稣所引用的创世记中的话,“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再看使徒保罗对这句话的解释,记在以弗所书中,“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从耶稣所引用这句话原出处的前后文,和使徒对我们主之教训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到“因此”是指根本的连合。这里牵涉到那个伟大的属灵宣告,就是神造人是造男造女。神性的两方血分别在男女身上表现出来。他们连合起来就是完整的人性,因为女人是要帮助男人、补足男人所缺少的那部分。缺了这部分,男人就是一个不完整的器皿。他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那段经文中所说的,也是同一件事。“因此”所指的,乃是那根本的连合。

那么实际上的经验又如何呢?请记住耶稣所认可的,以及使徒保罗解释时所认可的,古代那最高的教训。人要离开最亲近、最爱的父母,去与比父母更亲近、更爱的人相连合。换句话说,按照神的这个理想,婚姻是要建立在相互的爱情上。用现代人的说法,婚姻惟一的真正基础是两人之间超越的爱。婚姻体验的根据是以爱心去爱另外一个爱心,其最高峰就是两人的连合,永远不能分开。在这种以爱对爱的背后,乃是神造人的基本观念。“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最后,我们的主引用经文说,“二人(要)成为一体。”这种肉体的连合乃是属灵连合的神圣象征,如果没有这种属灵连合的存在,婚姻是一场悲剧,是假的,是一切痛苦的来源。

请看这个理想的神圣性。罗马天主教和希腊正教认为婚姻是一种圣礼,我想他们是对的。罗马天主教称婚姻为圣礼,希腊正教称它为奥秘。我希望你记住,保罗也称它为奥秘。何谓圣礼?这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我不愿引起争论。不过如果圣礼是指内在属灵恩典的外在可见表现,那么我要说,婚姻是诸圣礼中最高等的。

婚姻是神性表现和神性活动的一种方式。如果忘掉了婚姻的根本意义,不服从婚姻的根本律法,婚姻会成为人类一切经验中最大的悲剧。任何一个国家,不管在其他方面有何等强大的力量,如果忘记了神对婚姻的诫命,忘记了婚姻的意义,这个国家必定成为废墟。在婚姻的问题上,神的教会应该回到基督的教训上,了解并遵守这教训,甚至受人耻骂也不退缩,这样教会所作的才会给他的同胞带来益处。

耶稣正对门徒讲这些话的时候,外血有人带孩子来,要亲近祂。

这个故事我们都很熟悉。在没有思想这故事以前,我们先看,关于这些孩子,耶稣所讲的最后一句话,“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首先请注意,这一句话是概括性的,指的是一般的小孩子,而没有什么身分地位之别。基督所讲关于孩子的这句话,对于那些幸福的孩子是真的,对于那些比较不幸福的孩子也是真的。当天聚集的人三教九流的都有,那些群众是由四面八方跟随耶稣来的,什么样的人都有。并且他们随身带着小孩子,这些孩子并没有经过特别的选择,他们只是一般的孩子。论到这些孩子,祂说,“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记住这句话,“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他们都包括在内。我们的主又用另一句话加以强调,“不要禁止他们。”“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我们的主宣告的是,不单单所有的小孩子都包括在祂的国内,而且所有年纪大的人,若要进入祂的国,也都必须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有人说,人所需要的不是往前走,而是向后退。不是学会精明狡猾,而是恢复到像小孩子一样单纯。我们主所教导的正是这个真理。

和使徒们一样,看到了这情景,我个人既惊讶又觉奇妙。我们会以为当时祂正在从事那么重要的工作,小孩子不应该到祂面前去打搅祂。可是我们所看到的是,祂把小孩子聚集在祂面前,又说,这些小孩子是在天国里的,你们这些使徒、门徒,若希望进入我的国,必须和他们一样。

这些都可以应用到许多方曲,我只想提一点。不管在公寓里、在各人家中,我们所看到的孩子,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显明他们是属神的。我们有肉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岂不更应该顺服我们灵里的父亲吗?神是所有人灵里的父亲,祂以一种令人

惊讶而奇妙的奥秘,藉着人类的繁殖,将自己与人性连合起来。所以不管在何处,母亲受孕、婴孩出生,神都在创造那个永恒的灵魂的事上有分。

论到这些小孩子,祂说,“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祂的意思并非说,他们是完全的,而是指他们有潜力可塑造。每一个人都有其独特之处,没有两个人是完全相像的。从古代圣经中,我们可以引用一句常常被误会的话,“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这句话常被误解为,要教养孩童,使他走成年人认为所该走的路。其实这话的意思是,要教养孩童,使他走神为这孩童所安排的道路。要让他走自己的道路,按照他个人的能力和品格去走自己的道路。不分男女,不论贫富,每一个孩童都有他个人独有的能力和特性。有时我在想,今天人们太热衷于团体的观念。这样的观念本身并没有错,但我们应该恢复强调个人的独特性,不然我们会变成一个只有号码的国家。我们要记住,如果神给一个小孩子不可或缺的灵魂生命,这生命就有其潜在的能力,就有其独特性。

我们也当记住小孩子是容易被塑造的,他有实现其理想的可能性。

孩童的脸孔是灵魂之窗,
不受世界控制力的拘束;
像夏日平静的水池,
因风而起涟漪。

他像一扇敞开的大门,
随着岁月逐渐关闭;
通过这敞开的大门,
新鲜的思想得以自由进出。

也像一架静立的竖琴,
等候乐师妙手的抚弹;
柔和的琴弦可以发出,
美妙和谐的音乐。

静止的池水随风起涟漪,
敞开的大门得以自由进出;
竖琴的丝弦发出美妙之音,
孩童的脸孔正是如此。

这就是神的国,有被塑造的可能性。哦!何等的可悲,有些孩童所住的家庭,不是和风,而是摧毁一切的狂风暴雨。而进出那大门的,尽是伤害、污秽,抚摸琴弦的,不是发出音乐的温柔之手,而是破坏那琴的手。我恳求你们,看着这个神圣的理想。只要这个理想得以实现,家就是天堂,抚养孩子就是神的工场。

现在我们回头看看那些次要的,或附带的事件。首先,关于离婚的问题。只要我们主所启示的婚姻之理想得以实现,离婚的事根本不必提,也是作梦都想不到的事。他们问这个问题,正显示了耶稣那时代的人何等放纵。当时对于离婚问题有两种看法。第一种是煞买(Shammai)学派,属于严格派。另一种是希列(Hillel)学派,属于自由派。他们提出这个问题,是要耶稣决定那一学派对。希列主张一些微小的理由就可离婚。这些人问这个问题时,是有其历史背景存在。他们可能想到那个邪恶的人物希律。回答这个问题时,基督先提到摩西的律法,解释为什么他允许人可以离婚。然后祂提出一个概括性的回答,“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不久以后,他们单独相处时,门徒们仍迷惑不解,再进一步问到这个问题。祂又回答他们,马可记录了祂的答话。祂回答的内容含义必须按照登山宝训加以解释。只有一个理由人可以离婚,就是犯了淫乱的罪。我再次重申,神的教会为了神荣耀的缘故,为了人性的益处,应该坚持这个原则。

关于第二件次要的有。一个属于某国度的人,自然可以去见那一国的王。注意门徒们的错误,我们可能以为自己不会犯同样的错误,然向我看我们常有犯类似错误的危险。在教会里我们不是常常把孩童的事工放在次要的地位?我们仍然以为我们主要作的重要工作很多,所以不能够给孩童太多时间,太多注意力。

福音书中很少记载耶稣生气的事,这里是其中之一。“耶稣看见就恼怒。”下一次我们再引用耶稣所讲有关孩童的这一篇伟大的真理时,不要忘了小孩子可以打动祂温柔的心。那些拦阻孩童到祂面前来的人,必会使祂恼怒。祂宣告的有关孩童之伟大真理是,“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

我们主的意思是,如果你们不拦阻,他们就会到我面前来。如果他们不来,不是他们的错,面是你们的错。我认为这样的说法是正确的。如果孩童不能来到耶稣血前,一定是我们的错误,苦不是我们没有把基督介绍给他们,就是因为我们介绍基督时,没有正确的介绍。哦!让小孩子来见祂,他们会跟从祂的。“不要禁止他们!”

然后他用手抱他们,按手在他们身上,祝福他们。从这个时刻起,基督教成为一个最注重孩童的宗教。为了满足基督的心,为了教会自己的好处,教会应该关怀儿童。有一位学者曾经指出,“古典文献中从未提到孩童,基督教文献中却充满孩童。”希望读者好好思想。

哦!这个婚姻的理想若得以实现,有关孩童的这个真理若得以被接受,这样的基督化家庭是何等的荣耀。愿神使这样的家庭大大的增加。

马可福音10:17-31

本段经文记录的是,那位年轻的官来问耶稣关于永生的事。但是我们要把注意力集中在主身上,而不是在那少年的官身上。当然我们也必须看他,并且也要观察故事的整个过程。不过注意这些的目的,是要让我们留心注意耶稣在这里所讲的,那些吸引人注意的话。

几乎可以肯定的说,这件事紧接在主启示婚姻的真正理想,和关于孩童的真理之后。前章我们已经看过马太和马可把这两件事连接在一起。路加略去了法利赛人的问题,把耶稣关于婚姻的教训排在另外一个地方。不过马太、马可、和路加三人都同样的把这个少年官的故事,紧排在我们主接待孩童那事的后面。这样的安排不但有趣,也具有启发性。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少年人必定听见了耶稣所说的话,看到祂所作的事,所以才以这样的方式来到基督面前。

他之前来,是出于高贵的动机,是出于内心真诚的愿望,和对自己的欠缺有着深刻的自觉。请看他的问题,“良善的夫子,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请看他的态度,他是一个年轻而富有的官,却当着这些加利利的乡下人面前,跪了下来,以最尊敬的态度对祂说话。从他的态度和言词,可以看出他具有优良的本性。

那年轻而富有的官所问的问题是,“良善的夫子,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回答的第一部分是,“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祂这话给许多解经者带来困扰。有些人因为相信我们主的神性,读到了这句话,心中很是为难,因为这话的意思好像否认祂个人的良善。另一方面,也有些人立刻接受这句话的表面意思,用它作为证据,以证明耶稣从未宣告自己拥有神性。史麦德尔(Schmiedel)在他那篇论到耶稣基督位格的论文中,承认我们的四福音书中有五个故事是真实的,本章的经文就是其中之一。他认为这五个故事是真实的,因为在它们的内容中,耶稣都否认今天我们加给祂的那些名词。在此我们必须承认,假如耶稣这句话真是否认自己的良善,那么不可避免的结论是,祂也否认自己的神性。

所以让我们思想一下祂的话,致力寻找我们主对这少年的官所讲这句话的真正含义。这么作不单是为了我们理智上的好处,也是因为这句话和永生的这个人问题有重要的关系。

首先看这句话,“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我们先要了解的是这句话的明显意义。三本福音书都记载了这件事。马太所记耶稣的第一句话和马可、路加不同。按马太所记,耶稣对这年轻人所说的话是,“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而马可和路加两人所记的却完全一致。

这两种记录并不一样,含义自然也不相同。马太所记录的,“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不同于“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两者之间的差别,并不表明马可或路加所记的有问题,也不是说马太所记的不正确。和其他的福音故事一样,这两种记录必须互相对照,才能了解耶稣的真正意思。马太所记的是我们主回答那人的话之一部分。马可和路加所记的又是另一部分。至于这两部分的前后次序,我认为祂先讲马可所记的那句话,然后再加上马太所记的。不过把这两句话的次序对调,也并无不可。两者的次序对于我下面的结论并没有实质的影响。

所以让我们以这样的次序看耶稣的整个回答:耶稣先讲马可所记的这句话,然后加上马太所记的那句话。那少年人问祂说,“良善的夫子,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回答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这样很明显的可以看出,两者并无矛盾,事实上加上了马太的这句话,更强调了这个问题。第一,“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第二,“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而这两个问题后面都加上一个肯定的句子,“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读了耶稣的这句话,我们只有两个可能的结论:耶稣讲这句话,若不是否认自己的良善和神性,就是宣称自己的良善和神性。只要以小孩子不惧怕的单纯态度,听耶稣的话,除了这两种可能的结论,不可能再有别的意思。祂对这少年人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祂的意思是否说,祂不是神?假如真的如此,那么祂就不是良善的。祂的意思是否说,祂是良善的?假如真是这样,那么祂就是主张自己是神。除了这两种结论以外,再没有别的可能性。所以祂说这话的真正含义非常重要。

我毫不犹豫的接受第二种解释。首先,我们若研究其他地方所记录的有关耶稣的生平和教训,就可以得到证明。如果要举出四福音书对耶稣这个人的记载,最显明的一个特征,首推祂宣称自己的无罪。对这一点,祂的宣告坚决、毫不动摇。从开始到结束,祂口中从未说出承认自己有罪的话,这是我们从目前的记录中可以看到的。祂反而坚决的向批评祂的人提出挑战说,“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祂一再坚决的宣称,自己的生活不单是要讨神的喜悦,实际上也已经讨神的喜悦。,祂说,“我常作衪所喜悦的事。”“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我靠自己不能作什么。”“父怎样吩咐我,我就怎样行。”“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祂安安静静的,不引起显然的争论,可是祂坚决的宣告自己的无罪。我认为,如果在这个地方祂会说出与此相反的宣告,那是不可思议的。如果有关祂生平的其他记录证明祂是无罪的,那么就得结论说,祂不是在否认自己的良善,而是藉着这句问话要吸引人的注意。祂要使人注意祂的良善。

我们必须小心的思想上下文对耶稣这句话之含义的见证。我们可以从两方向来思想。第一方血,从祂答覆那少年人以后的那些对话中,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祂对他的答覆;第二方面,从祂对那些迷惑的门徒所作的说明中,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祂所说的这些话的意思。

首先,我们要思想随着祂答覆那少年人以后的那些对话。耶稣讲了那些话以后,就对他提出一些衡量生活的标准。我们知道十诫是刻在两块石板上的,第一块石板有四诫,第二块有六诫。我们主在这里提出的标准和第一块石板无关,而是第二块石板上的六条诫命。祂用简洁的方式提到了这六条诫命,次序和十诫不同,不过内容并无差别。“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这样祂总括了后面的六诫。当时耶稣给这个人衡量他生活的标准,是属于人际的关系,就是关于一个人和他人相处的原则。

那少年人立刻回答,“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这句话并不是空口说白话,而是事实。按这标准,他曷谦卑、正直的。这里我们要强调一下耶稣还没有提出来的标准,就是衡量人与神关系的标准。请回想一下头四诫的属灵目的。神给人的第一条诫命是只有一个神,而且人要以神看待祂。“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原文是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意思并不是说,在神以前还有别的神,而是除了神以外不可以有别的神。这诫命的意思是人要直接把神当作神。第二条诫命是禁止人用任何东西,帮助自己敬拜真神,就是按照自己的想像雕刻真神的偶像。这一条诫命扫除了任何介于人与神之间的中间物。第一条诫命呼召人与神有直接的关系。第二条诫命坚持人不可借助于任何事物,作为他与神之间交往的工具。第三条诫命表示的是,人若遵守头两条诫命必然会有的结果,就是尊祂的名为圣。神的名一定会被尊重。最后总括来讲,尊神的名为圣,会在把时间分别为圣上表现出来。第四条诫命不单单论到安息日,祂论到的是七日中的每一日。神的要求是,六日你要劳碌工作,第七日你要休息。工作的时间和崇拜的时间都要分别为圣,工作和崇拜同样都与祂有关。

开始时,我们的主并没有对这少年人提到这种与神的关系之标准。“他对耶稣说,‘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我们要非常小心的思想耶稣的话。耶稣呼召那少年人彻底放弃一切。顺服就等于崇拜。我们引用耶稣呼召他的这句话时,常把它当作是温柔而又恩慈的话语。这一点我们都很喜欢听,可是我们引用祂这话时,若只强调它单纯和温柔的一面,这就有一个危险。因为实际上祂的话像皇帝、君主,像王一样有绝对的权威。如果耶稣基督不是一个良善的人,如果祂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祂要求那少年的官这样作,就等于要求他破坏头四条诫命中的第二诫。如果祂不是一个良善的人,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人,那么祂要求人完全顺服于祂的权威和祂的旨意,就是要求人破坏神的律法。这样的话是真实的,可以应用于一切人的身上。我有人性的权柄,我有我个人的权柄,我也有神所赐给我的属灵的权柄。我不愿把这一切顺服于其他的一个人,加果他只不过是另一个人而已。我不称任何人为主,我不称任何人是我属灵的父,我不同意把我自己的判断顺服于别人。然而基督却吩咐这少年的官,“你还要来跟从我!”这是一个像君王般的要求,他必须把全人交给祂。

这是什么意思?基督把自己放在神的地位上。今天有些敬虔的人说,他们不能称基督为“我的神”。但是他们能说,基督在我心里占有神的地位。关于这一点,我要提醒你,在你心里若把任何人放在神的地位上,而他不是神,那么你就把最危险的东西放在你的心里了。当时,耶稣真的在那少年人心里,把自己放在神的地位上。去变卖你一切所有的,一切捆绑着你的旧主人和你生活的方式,来跟随我!用你荣耀的人性跟随我!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因为祂看到他里面人性的荣耀,就说,你想找到你所追求的永生吗?跟随那良善的吧!这样你就是跟随神。而你若要这样作,就必须跟随我。

接着我们要思想祂给门徒的解释,祂的解释可以证明我们上面的了解是正确的。“耶稣周围一看”,就对门徒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门徒希奇祂的话,耶稣又对他们说,“小子,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

我们注意到这段话中祂三次提到“进神的国”。这是祂思想的主题。祂似乎是对门徒说,那人的困难在那里?他拒绝作的是什么?他若拒绝跟从我,就是拒绝进神的国。基督在他面前显明,祂就是进入那国度的门,祂自己就是神的国。一个人若不回应祂的呼召,就是拒绝进神的国。

门徒就分外希奇,对祂说,“这样谁能得救呢?”注意祂的回答,“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我知道只根据原文的一个介系词而建立某种道理是很危险的,但是这里所用的这个介系词有重大的意义。耶稣不是说,“对”神凡事都能,也不是说,神能作任何事,而是说,“在”神,凡事都能。意思是说,一个人若藉着神,一切不可能的事都可以作成。祂不是说,神能作不可能的事,而是说,人藉着神就可以作一切不可能的事。在人是不可能。那个少年的官是从人来的,他按人的理想衡量自己的生命,按他们的标准来生活,所以就忧忧愁愁的走了。他不能进入神的国。然而基督的话似乎是说,我站在他面前,只要他顺服我,跟从我,那么藉着我,他就能进入我的国。藉着神,他就可以作那不可能的事,进入我的国。

这话光照了彼得,他就问,“看哪!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了。”基督回答的话实际上似乎是说,一点都不错,你们已经撇去所有的跟从我了。既然已经撇去所有的跟从我,你们就已经进入神的国了。你们将可以发现,你们现在的财富远超过进来时所撇下的那一切。这里祂的教训具有启发性,也常常受到人的挑战。人为基督的缘故放弃财富、弟兄、姊妹,真的可以得到百倍的报偿吗?是的,我们对于为基督撇去一切,知道得太少太少了。但是,我们对这事认识多少,就等于我们通过基督所拥有的东西有多少。撇去了一个房子,但是另外有一百个门为我们敞开了。失去了一个肉身的弟兄,但是得到了一千个灵里的弟兄,他们的爱比肉身的弟兄更深、更诚。即使这样的解释不是真理,至少也大部分是正确的。任何人为基督的缘故撇去一切,真正进入了祂的国,都会发现在祂国里的东西比他以前撇去的东西更宝贵、更奇妙、更实际。

那么,从整个故事看,耶稣这句话和那少年的官所问的永生问题有什么关系呢?人类普遍都在追求永生,这是远超过我们所能想像的。我们记得传道书中那位传道者曾说,“(神)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这句话所宣告的意义非常重大,也是十分真实的。“(神)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这句话对世界上每一个人都适用。所有世人心里都渴望永生,虽然有千万种不同的表现,而且有些表现的方式是绝对的错误而不应该的,但是这种追求永生的愿望还是存在的。我们认为这是人类的心灵绝对必要的一件东西。追求永生的背后显明,人的灵魂并不受限于此时此地的这个会败坏的有限世界,而是属于广大无限的永恒。“(神)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这种渴望最高贵的表达方式,就是这少年的官所提出的问题,“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请记住,他是一个好人,天赋优秀,既富有又有地位。他来到耶稣面前,显示他知道自己缺少某种东西,这也是耶稣基督用另一种方式对他所指出的东西。生命,永恒的生命,重要的在于质,而不在量。永生并不仅仅是一个永远无结束的生命。永生包括了一切事物,并且主宰了这一切事物。这也是各处各地的人都有的一个愿望。

但注意另一件事,若是以人类生命的层次追求永生,而不把它建立在更广大的事物上,那是毫无盼望,也是无法达到的。前面我已经引用传道书中那位传道者的话,他说,“(神)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接下去又说,“然而神从始至终的作为,人不能参透。”这是绝望的呼号,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到人心的渴望,同时也可以看到人心的无能为力。永生存在于世人心里,并在他心中产生一种愿望,希望能知道自己从何而来,希望能解释生命中种种奇怪的奥秘。然而,正如这位传道者用他悲观的语调所说的,虽然神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但世人却找不到永生,所以就不能有安息。即使在最高贵的人身上,这种渴望仍然存在。这位少年人知道他缺少了某种东西。

现在我们可以把耶稣在这事件中的教训,和这种追求永生的愿望连系在一起。何谓永生?容我引用耶稣在另一个地方所讲的话,“认识你独一的真神……这就是永生。”他们怎能认识独一的真神呢?就是藉着“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我们的主宣告说,永生包括在人的灵魂与神之间的正当的关系中。人若生活在与神有正确的关系中,他就是生活在永生里。在同一句话中,我们的主也显示了一个事实,就是神用来接近那些追求永生的世人之方法是,通过祂所差来的独生子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儿子不管到那里,祂都直接面对人的灵魂,祂都以神的地位站在人灵魂的面前。祂把那位隐藏的神显明了,把遮掩神的幔子除去了,而让我们这些有限的人可以了解祂,而且藉着这样的启示,也把这些有限的人包括在无限里面。这个原则也是神的恩典。当我们看到耶稣直接面对这位少年的官,对他说,“来跟从我!”并且扫除了一切拦阻他来跟从祂的东西时,我们就看到了祂的恩典。

人类灵魂渴望寻找,渴望跟从的经验,乃是一种生命的经验。这样在死亡中,人可以开始新的生命;在痛苦患难中,人可以歌唱;在四围黑暗中,人可以看到亮光,并且能够说:

站在神的圣山上,
有灿烂阳光在我心中,
虽然山谷中有风暴,
并有闪电与雷轰。
哦!我神,与你同在我有平静,
在这荣耀天空下,
在我站立的高处,
风暴和乌云都不能侵袭。

这就是永生,当然,藉着耶稣基督来到神面前的时候,就能找到这永生。

马可福音10:32-52

在马可福音所记主耶稣基督的启示中,10:45乃是其中心经文。这节经文像一颗完美的宝石,闪烁出荣耀的、美丽的光泽。但它不同于宝石,它并不是反射外来的光辉。它奇妙的光泽乃在于所宣告的真理,它的光泽存在于自己里面。宝石本身不能带给黑暗亮光,这节经文却能从它本身发出亮光,照亮人性罪恶和人性需要的黑暗深渊。然而要研究这节经文,要发现它的内在亮光,我们必须按照它的背景来解释。它的大背景是整本马可福音,耶稣,神仆人的全部事迹──从祂开始时简短的介绍,到最后升天,并且在天上为那些属祂的人代祷的描述──这一切事迹都把亮光集中在这节经文上,使我们可以更了解这节经文的意义。而这节经文的直接背景是马可福音10:32-52的这段经文。

耶稣以神的地位对付了那个少年的官以后,祂又继续前往耶路撒冷的旅程。在这里,马可简短清楚而生动的描写了继续这段旅程时的情形。先是耶稣单独坚决的往前走,然后是心带讶异的十二个使徒远远的跟着,在他们后面又有一群心里害怕的人跟从着。仔细的读这一段简短的描述,可以发现那种严肃的气氛紧紧的盘据在那些人的心里。我们看到我们的主,这位多受痛苦、常经忧患的人,没有人了解祂。虽然这十二门徒紧紧跟随着祂,但他们却没有一个人了解祂。祂决心走这一条路,走向祂受苦的高峰。我们看到这十二个人虽然忠心耿耿,却愚鲁不开,对于祂最近教导他们时的语调,感到讶异不解。对于祂最近所说的话,和所作的事,他们都迷惑。最后我们看到那些群众带着神秘的感觉跟着祂。我们经常可以发现,群众如果看到某些奇异、古怪、超自然的、可怕的事物,心中都会充满一种畏惧和尊敬。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祂把十二门徒聚集在身边,不受群众的搅扰。然后祂用以前未曾有过的详细词句,对他们说明祂所要遭遇到的一切事。就在这种气氛之下,雅各和约翰提出他们所关心的问题。耶稣用无限的恩慈,柔和的回答他们。虽然十二个门徒中其余的人对他们所关心的问题都感觉不悦,然而主用很大的耐心指责那十个门徒。就在指责他们的话语中,祂说出了这一节经文,“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然后他们就继续向耶利哥前进。出耶利哥时,他们看到了巴底买。

首先我们要思想这节经文本身,然后我们要按所发生的那些事件来了解这节经文。

首先思想这节经文本身。这节经文像一首完美的音乐,带有它自己的信息。这节经文的主调是具有革命性的,并且可以叫人产生盼望。它是具有革命性的,因为人子来,并不足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而这位人子乃是被膏为王、为主、为领袖的弥赛亚,最后的政权要落在祂的肩头上。两千年已经过去了,然而世界还不了解这一点。甚至教会也才刚刚了解到,祂这一句令人讶异的宣告之深刻意义。不管如何,这句宣告的主调也是可以叫人产生盼望的。“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在这一句伟大而恩慈的话背后,隐藏着奴隶的、压制的、暴虐的、一切破坏毁灭人性的黑暗阴影。解释这节经文最好的方法是安静的默想。我特别强调这点,先不要去理会那些详细的解释。

我先要强调的是讲话的这个人,然后再思想祂所讲的话。讲话的这个人是“人子”,这是我们主最喜欢用来称呼祂自己的头衔。我们可以注意到在福音书中,除了一次以外,没有人称呼祂是人子。而且这一次也是因为祂用这名称的次数太多,所以祂的敌人用同样的头衔来称呼祂。他们问说,“这人子是谁呢?”同时也请注意,这些人听到“人子”这个头衔,也可以感觉到这是具有弥赛亚的意味。在祂那个时代,凡是虔诚的人都知道,这个头衔和弥赛亚有密切的关系。他们听到祂说自己是“人子”而不是“一个人子”,一定立刻会把这个头衔和先知书中所讲的弥赛亚连在一起,并且知道祂用“人子”的头衔自称,是在表明祂所负的弥赛亚使命。“人子”是弥赛亚的一个头衔,这是一个事实。我们的主显然喜欢这个头衔,所以常常用它。这个头衔也使人注意到祂人性的一面。弥赛亚,一点儿郁不错!但是祂也是人子,祂是全宇宙的主宰,然而祂也和自己所管理、统辖的一切有密切的关系。从一方面来说,祂的权威是完全的,也是最终的。在这一方向,祂无限的超越了一般的人。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在凡事上祂却与我们一样,经过试探。祂是一个多受痛苦,常经忧患的人。祂了解我们的饥饿,我们的疲倦,我们的眼泪,因为祂是人子。

其次要记住,我们的主在这里使用这个头衔,和祂最近对那少年的官所宣告的话有密切的关系。祂对那少年的官暗示了有关自己的一些重要事情。在他面前,祂把自己放在神的地位上,命令他跟从祂。这命令要他完全的、毫无限制的顺服。而现在祂则用“人子”这一个头衔来称呼自己,表示了祂用来显明这基本真理的方法。这两者之间并无冲突。祂说话时并没有放弃神子的绝对权威。注意祂的话是,“人子来。”这里所用的动词表明,祂在还没有来以前就已经存在。祂的尊贵、荣耀和奥秘,是人所无法了解的。这一切都集中在祂这个人身上。祂来了。,祂来有一个目的,而这个目的在祂还没有来以前就已存在了。所以我们所听到的声音是从永恒里发出来的,是由深处对深处而发的。这声音是人子的声音。

现在我们要同样简短而概略的听听祂的宣告,祂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祂是“虚己”的人,祂把一切的抱负和祂自己的益处都倒空了。按照这个出自耶稣心中的宣告的含义,祂对自己毫无抱负,祂对自己的益处毫不关心。祂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不是要人们聚集跟随祂、服事祂、高举祂、尊敬祂,不是要逃避受苦或忧伤,不是要使自己喜乐和享受,“乃是要服事人。”“虚己”的第一件事是倒空祂的抱负,而以神的事为中心。“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直译应该是,“人子来不是要受服事,乃是要服事。”我们主说,祂来不是要受服事,乃是要服事。祂所指的不是服事人,而是服事神。祂来不是要受服事,祂毫无自己的野心,从不关心自己的利益。不过另一方面,祂来却带着另一个抱负,这抱负乃是为神的荣耀,要讨神的喜悦,完成神的旨意。

藉此,我们看到了这一位人子在人类历史中奇妙的显明了。祂没有私己的野心,祂不关心自己的益处,反以神为中心。祂只有一个超越、火热的渴望,就是在祂的一切思想、言语、和行为上,能叫神的名得着荣耀,使祂的国降临。祂来不是要受服事,乃是要服事。

假如这一段伟大的宣告停止在这里,我们只能以敬畏的心,站在这位“虚己”的耶稣面前,却仍听不到福音。不过在祂宣言的最后部分,我们听到了福音,福音的信息临到了我们的心灵。这并不是附带的东西,而是这一位神的仆人内心的表露。“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这也是为了荣神益人。神藉着耶稣显明了自己,祂的荣耀藉着人的得救赎、蒙医治、和复原而得实现。

让我们在这种背景的光照下,再看一次这一段伟大的宣告。因为我们对本段经文的故事太熟悉了,所以谈谈对这段经文的一般印象,反而比详细的研究它对我们更有帮助。“人子来,并不是要受服事,乃是要服事,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从本段经文的第一部分,我们看到了祂服事的道路。这道路在祂对门徒所说的话中显明了,就是祂必须上耶路撒冷受苦、被杀,但祂要再复活。后来雅各和约翰问祂那个问题的时候,其他十个门徒也与祂在一起。我们看到了与祂一同服事的那些人,也注意到祂对付他们的方法。最后,我们看到那个瞎子的呼声传到祂的耳里。乍看之下,这件事似乎和整段经文的思想不一致,实际上它们之间却有密切的关联,因为这件事是接着祂所讲的话之后所作的一件服事工作。

关于本段经文第一部分所显示的祂服事之道路,请注意祂语气的坚决。耶稣这时特别注意要吸引祂门徒的思想,使他们把思想集中于祂实际上就要受的苦,以及从受苦中所要得到的胜利。我们要从整段经文来看基督所说的祂服事之道路到底是什么。第一,祂宣告祂服事之道路是要前往当时那个一切反对神、破坏人的中心重镇──耶路撒冷。熟悉当时历史的人都知道,那时有三大世界权势存在:以罗马为中心的军事专制政治的权势;以希腊为中心的知识和商业兴旺的堕落权势;以耶路撒冷为中心的败坏的宗教权势。耶路撒冷从某些意义上说,是这三个权势之中心,因为和人类生命有基要关系的,乃是宗教的权势。这位人子向耶路撒冷前进,向对当时一切反对神的权势,也就是一切破坏人性的权势之集中地。祂以前常常上这座城市,祂是何等的爱它。祂必须再去一次,祂知道这一次,一切世上的权势都在那里等候祂。它们有一个明确而具体的目标,乃是要制止祂的声音,毁灭祂。

第二点,请注意这是一个奥秘。祂前往那个地方,要把那些邪恶权势的猛烈攻击集中在自己身上。祂以神的身分,决心前去感受这些敌对势力最终的反对。祂以人的身分,决心前往承受这些权势的毁灭。这些权势是那些敌挡神的道路和旨意的权势,也是那些毁坏人性的权势。以神的身分,祂前往要把这一切权势的密集炮火集中在自己身上。以历史的、肉眼可见的人之身分,祂前往接受即将临到祂身上的毁灭。

然而,服事的道路不仅仅是祂前往那个敌对势力集中的地方,也不仅仅是祂可以把那些猛烈的反对集中在自己身上。祂服事的道路是以绝不能被征服的能力,大步前进的道路,这也是一切敌对势力无法克服的能力。所以,祂不单单是前往十字架,也是前往接受加冕。祂不单单前往死亡,也是前往复活。不单单前往围绕宝座四周的乌云和黑暗,也是前去和那作为宝座根基的荣耀和公义合作。祂能对这小群人说,第三天祂将再复活。祂受苦的道路乃是以祂那不可被征服的能力走出来的。祂的能力乃在于祂完全接受神的旨意,在于祂完全与神的活动合作。而因为不需要倚靠其他的能力,所以这能力更加显得坚强。

如此,我们看到这位人子前往那些破坏毁灭人性的权势集中之地,因为它们是敌对神的。我们看到祂往前进,以便可以集中一切敌对权势猛攻,以自己的心灵亲自去体验它们。但是请看祂的眼光,从祂的眼神可以看出,祂有必胜的把握。一切诡德的权势都反对祂,祂无路可逃。祂必须被鞭打、被压碎、被杀死。不,还有一些道德的价值在支持着祂的心灵,一些属灵的力量在使祂得着史新。他们杀害了祂的身体,但是他们所能作的只是如此而已。向祂却要成为一个领导者,要把那些道德的价值和属灵的力量引导出来,使它们进入一个新的力量和生命中。这就是人子服事的道路。

然后,我们要简单的看看这幅古老而熟悉的美丽图画,人物就是那些与祂一同服事的人。他们可分成两类,这是有意义的。雅各和约翰属于一类,其他十人属于另一类。请看这两个人,听听他们当天所说的话。所有的解经者都指责他们两个人,我的看法却截然不同。我不相信他们的话语是出自个人的野心。他们说,“夫子,我们无论求你什么,愿你给我们作。”耶稣回答说,“要我给你们作什么?”他们脱,“赐我们在你的荣耀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暂且不要批评他们,先想一想当峙的气氛。“在你的荣耀里。”然血,祂即将彼吐唾沫,即将被鞭打,即将被嘲弄,即将被杀死。是的,这一切他们都知道。但是他们也知道,祂即将进入祂的荣耀里。他们希望有分于祂那荣耀的能力中。哦!他们真是伟大的人!他们虽然不是完全理解,对祂所要经历的事,对祂所要经历的过程都一无所知,也不知道那苦杯,以及祂所要受的痛苦之洗是什么,但是他们相信,祂必要进入祂的荣耀里。

然后请注意祂的恩典。祂允许他们有分于祂的受苦。事实上,祂是在对他们说,尊贵的地位根本算不得什么。祂说,祂只能把这些属灵的地位给予那些已经准备好的人。因为这些人虽然无知、不能了解,但他们已经见过祂的荣耀,因为他们虽然在那黑暗的时刻,却仍然有信心要求与祂同在荣耀里,所以祂说,是的,我所喝的杯,你们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们也要受。

如果福音书的记录到这里为止,那就好了。但并不如此,我们接下便看到了那十个门徒。他们恼怒那两兄弟。耶稣责备这十人是应该的。虽然他们受责备,但这十人也是非常大方的。祂叫那十个门徒来,对他们说,你们不了解这件事,你们不了解这两个人。“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然后,祂就不再和那十个门徒或那两个门徒作更多讨论。最后祂所说的一句话是,人子来不是要得到常人所想的那种君王的冠冕,人子来不是要在人群中高声发号施令,像世界上的统治者一样。人子来是要脱去自己的尊贵,除掉祂自己的王权,亲身负起奴隶服事的轭。这样就可以高举别人,并藉着祂所高举的那些人之爱心和忠心,而赢取最后的宝座。实际上祂对那十人和那两兄弟,以及历世历代以来的基督徒所说那句话的意思是,你们若要认识我的权威和能力,必须和我同走这条路。

接着是医治巴底买的事。这件事就是在这种气氛下发生的。首先我们听到这个乞丐呼号求助,以及门徒们责备他,不许他作声。我们不但不该责怪门徒,反而应该了解他们。除非我对这件事的解释完全错误,否则这些门徒心中是在说,耶稣要教导我们什么,我们并不完全了解,但祂所要教导的一定是大事。祂的心所牵挂的都是些大事。我们不能管那个人,现在不能让一个瞎眼的乞丐打搅祂。但是耶稣却站住了,并且说,叫他过来。于是祂就医治了他。

从小事上可以看到一个人的伟大。在本段经文中所显明的基督的伟大看法和目的,藉着这一件小事得到了证明。在祂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祂竟然还能停下来,答应那瞎眼的乞丐之呼求。我要更进一步说,假如祂不肯医治这个乞丐,就等于否认了自己所作有关服事的教导。不,假如祂拒绝帮助那些在痛苦中呼求的人,就等于拒绝上十字架。耶稣医治病人并不是一件随便的事。祂担当了我们的忧患,背负了我们的痛苦。所以在祂医病能力的背后,有祂那测不透的救赎大功在支持着。

主现在正进入祂的国度。哦!是的,外邦人今天问我们,你们的神在那里?按人类的标准来看,世界历史中最黑暗的时刻,乃是他们把生命和荣耀的王钉在各各他罗马人刑具上的那一刻。我们是否有雅各和约翰的异象?我们是否仍然有信心,知道王一定要进入祂的荣耀里?虽然在时间的过程中,人性必须长期受苦,虽然无辜的人被当作有罪,但我们似乎能存到:

真理虽常被置于死刑台,
误谬虽常坐宝座,
然而死刑台却影响未来,
影响那未知之境,
神站在阴影下,
看顾保守属衪的人。

属于基督,有基督教信仰的人应该上到高处,扩展视野。王正在进入祂的国度!“黎明之前黑暗最深,婴孩降生之前腹痛最剧。”这就是基督徒的态度。

若要有分于祂伟大的国度,条件是要先有分于祂喝的杯、祂受的洗、和祂的服事。我们在这一方面实际所认识的是何等微小!我们所能认识的也是何等有限!我们如何能够开始与我们的王真正冇分?我们所遇到的第一个瞎眼的乞丐,就是我们的机会。我们本地那些身分显然不重要,但确实需要帮助的人对我们呼求时,那就是我们的机会。假如耶稣走过那个瞎眼的乞丐时,因为祂思想的都是大事,而不肯帮助他,那么祂就违背祂降临世界的初衷。祂不能越过那人而不管,因为祂充满了热诚,也因着这热诚使祂甘愿上十字架。愿神帮助我们,让我们出去,观看祂荣耀的来临,分享祂心灵的痛苦,下一次有人要求我们的帮助时,我们就把祂的热诚实行出来。──《摩根解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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