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第十一章
那要来的君王(十一1-6)
我们现在已经到了旅程最后的一段了。耶稣曾经退避到北方的该撒利亚腓利比;也曾回过加利利;在犹大的山地和离开约但河远处的地区度过一段时期;后来又经过耶利哥;现在到达了耶路撒冷。
有一点我们必须明白的,否则整个故事也难理解。当我们读首三本福音时,我们所得的印象,就是耶稣到了现在才首次上耶路撒冷,因为他们所关心的是耶稣在加利利境内的工作;我们也必须记一点,福音书的内容是十分简略的;在这样简短的篇幅中,把三年的传道工作,挤塞地纪录出来,作者必须拣选他们觉得最有兴趣,和他们知道最详尽的事迹,书写出来,而当我们读到第四本福音书时,则发觉耶稣经常到耶路撒冷(约二13;五1;七10)。而事实上,耶稣是经常到耶路撒冷守犹太人的大节期的。
其实它们的叙述并没有真的冲突地方,因为首三本福音书对加利利的传道工作特别感到兴趣,而第四本福音书则重耶稣在南方的犹大传道。事实上,在首本福音书的内容中,亦有暗示耶稣到过耶路撒冷的地方,耶稣跟伯大尼的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的友谊已表示出耶稣经常造访他们;此外,亚利马太的约瑟是耶稣的密友;马太福音廿三章三十七节中耶稣叹惜祂曾多次愿意聚集耶路撒冷的子民,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他们不愿意这样做,倘若耶稣没有多次到过圣城的话,他决不会讲出这句话来,而祂实在经验过他们冷漠的反应和接待。
这样我们便可以解释拣选一只驴驹子这件事了。耶稣办事,决不会等到最后一刻钟才决定的。祂知道了事情的发展和结果,所以祂老早已有所准备,和那里的一位朋友安排妥当了。当祂差遣门徒前往时,祂所给的一个口令,是祂以前和那位朋友约定好的:‘主现在要用它。’故此这不是一件突发而不假思索的事,这是祂一生的发展和结出的果子,豫备怎样进入圣城作出杀身成仁的壮举。
伯法其和伯大尼是邻近耶路撒冷的两个村落。伯法其的意思是无花果屋;伯大尼是枣屋;两条小村都十分接近耶路撒泠,因为伯法其是犹太人可以在安息日从耶路撒冷走往的地方。根据律法在安息日中只准走的路不超过一哩的距离;伯大尼则是逾越节的朝圣者住满了耶路撒冷时,犹太人认为可以留宿的地方。
以色列的先知有他们一套特异的手法把信息传扬出去,有时当说话失效时,他们便改用戏剧化的方式,正如在列王纪上十一章卅至卅二节中,亚希雅把自己穿的那件新衣撕成十二片,豫言国必分裂,用戏剧化的动作提出警告和讲道一样:‘你们不用耳听,我就要你们用眼亲自看个究竟。’现在耶稣所用的方法也是一样。祂的行动是要存心表达自己是弥赛亚。
但对耶稣的一举和一动,我们必须留心注意。先知撒迦利亚讲过一句话:‘锡安的民哪,应当大大喜乐;耶路撒冷的民哪,应当欢呼;看哪,你的王来到你这里,他是公义的,并且施行拯救,谦谦和和的骑驴,就是骑驴的驹子。’整段的重心都是讲出那王是以和平的姿态来临。在巴勒斯坦地方,驴子并不受人鄙视,而是一种高贵的动物。当一个皇帝出外打仗,他会骑战马,但当他以和平的姿态来临时,所骑的是一头驴子。
哲斯脱敦(G. K. Chesterton)写过一首诗,自述一头现代的驴子的话:
‘当鱼飞翔,树林移步起行之际,
无花果在荆棘中生长出来,
此时的月亮也会染满鲜血,
我便诞生在人间。
‘我的头看似一头怪物,我的叫声使人呕吐,
我的耳朵像摆错了的翅膀;
在所有的四脚动物中,
我像魔鬼拙劣的仿制品。
‘我是地上一个褴褛不法之徒;
是古时狡诈意愿遗留下来的产品;
抵受饥饿、鞭打、唾弃,但我仍然静默无声,
至今仍保存我深藏不露的秘密。
‘多么的愚顽!但我仍有自己的一段可爱时光,
是多么凶猛的一刻,但也多么甜蜜;
在我耳旁有凶猛的尖叫,
在我脚前铺满了棕树枝。’
这是一首十分奇异的现代诗。在今天的人看来,驴子是受人愚弄和鄙视的,但在耶稣的时代中,驴子是君王所骑的动物。但我们必须弄清楚耶稣是一位怎样的君王,祂以谦卑柔和的姿态来到人当中,祂以和平的姿态,带来和平的信息。他们以大的儿子来称呼祂,但他们却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犹太人的诗歌所罗门诗篇(The Psalms of Solomon)就是在这个时代中写出来的,它的内容反映出人们所渴望的大的儿子是个怎样的人物:
‘看哪,主上帝,为他们举起君王,就是大的儿子,
在此时,上帝啊,让他统治以色列,也就是你的仆人。
使他束腰得力,击溃那些不义的统治者,
他可以使别国蹂躏破坏的耶路撒冷,重新洁净。
他又用聪明的公义把罪人从祂的产业上驱散。
他涤荡罪人的傲气,如同陶工清洗他的器皿。
他用铁棒击碎不敬虔民族的一切器具,
用他口吐出来的话,击破那些不敬虔的国家,
当他斥责时,一切国家在他面前都要躲避。
他要揭露谴责罪人心中的思念。
………………………
‘所有国家在他面前都要震惊,
他用口中的话永远打击地上的一切不义。’
(所罗门诗篇十七21-25;39)
当时的人心中想念的弥赛亚,就是一位这样充
这天祂坐在驴子的背上入城时,宣告了自己是个君王的身份,但这是一个
祂是将要来临的人(十一7-10)
那只带来的驴驹子是从来没有人骑过的,这是一个十分贴切的描写,因为一切分别为圣的动物必须从来没有用在其他任何的场合中,正如犹太人指定把一只红母牛,没有残疾,也未曾负轭的,交给祭司焚烧,并用它的灰,调作除污秽之用一样(民十九2;申廿一3)。
整幅图画所启示出来的人,都误解了耶,他们已长时期渴望征服期来临,现在以为耶稣便是那位等候的人;他们的情景有点像一百五十年前,犹太人欢迎西门马加比在战役中,击败了敌人,凯旋返回耶路撒冷时的一样。当时人手持棕树枝,以琴瑟、鼓笙、高唱凯歌,欢迎他回来(马加比一书十三章五十一节)。现在的人也是以战胜者的身份,加诸耶稣的身上,欢迎祂进城,但是他们却永远没有梦想到,耶稣所希望做的征服者是怎样的。
从他们向耶稣表示的欢呼叫声,可以知道他们心中的想像。当他们把衣服铺在地上,耶稣在面前走过,正如数百年前,犹太人膏立耶户作王时的情形一模一样(王下九13)。他们呼喊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这句话是从诗篇一百一十八篇廿六节中直接引述,而我们读的时候,应该是这样的:“那奉主名而蒙福的人,就是那位将要来临的人!”
关于民众的呼喊,我们可以体会三件事情。
(一)每逢在大节期中,当朝圣的人抵达圣殿之前,都是接受众用这样一句话去问安的,而且已是习以为常的一种呼喊。
(二)‘祂是将要来临的人’是一个弥赛亚的称号,在犹太人的思想中,每逢人提起‘那将要来临的人’便立刻推想这是上帝所差遣的弥赛亚了。
(三)整首诗篇的起源也给予我们一个很重要的提示。在公元前一百六十七年,叙利亚兴起一个思想怪诞的皇帝,名叫安提阿哥(Antiocheius),他醉心于希腊文化和生活,于是手把希腊人的宗教,思想和生活方式灌输在犹太人当中,甚至想用武力强迫他们接受。
他有一个时期,简直征服了整个巴勒斯垣,当时他规定,若查出犹太人私藏一本律法书,或者替男童施行割礼,便立刻处死,他弄污了圣殿的院庭,凡有崇拜耶和华的地方,便改为崇拜希腊太阳神的圣所,并且在犹太人献上燔祭的大祭坛上,放置猪肉作祭;把圣殿的院庭改为妓院,举凡一切行动措施都存心铲除犹太人的宗教信仰。
正当犹太人处于水深火热之际,犹大马加比便兴起反抗,并在公元前一百六十三年驱走安提阿哥,洁净并重献圣殿,嗣后并定此日为‘献殿节’(Feast of Hanukah),至今犹太人仍然遵守纪念这个节期。诗篇一百一十八篇可能是为纪念这场胜利和重献圣殿而写的,利用犹大马加比的胜利背景而咏叹出来的一篇胜利者的诗篇。
在耶稣进入耶路撒冷整件事中,我们可以看见这种赞扬民族英雄的气氛。耶稣来是要表示出祂是一位弥赛亚,但同时又必须指出民众所认识的流行弥赛亚思想是错误的。可是众并不知道这点,他们的热烈欢迎,并不适合一位充满爱心的君王,而以为耶稣是一位征服者,可以把以色列的敌人完全击溃。
在第九和第十节出现的和散那(Hosanna)一字是时常被人误解作赞美\cs8;这字是希伯来文照字音拼写出来的,可以解作现在拯救!它在旧约出现过两次──撒母耳下十四章四节和列王记下六章廿六节,是当时的子民,寻求他们的王给予帮助和保护而用的。故此众向耶稣高呼和散那时,他们并不是赞美耶稣,而是呼喊上帝能够介入和拯救他们,因为弥赛亚已经来临了。
没有任何一件事比这个更能显出耶稣的勇气,本来照常情来说,耶稣应该静悄悄进入耶路撒冷的,而最低限度,也应该避免让那些存心铲除祂的宗教领袖知道祂的行踪。但相反的,祂企图把自己的行动做成众目所视的核心。人最易犯上的一种危险便是指众公认的观念是错误的。人若想把百姓的民族梦想连根拔除必会自寻麻烦,但耶稣不畏万难,存心这样做了出来,而现在的耶稣尽了祂的最后努力,表现出一种英雄的行径,向人们提出祂的爱的最后呼吁。
暴风雨前的沉寂(十一11)
这节经文指出两件关于耶稣特有的生活行为。
(一)当时耶稣刻意把祂自己的工作做出一个总结。在祂生命结束前的一些日子中,所表达出来的印象。就是祂每做一件事之前,必定细心思想过的。耶稣决不会未经思虑,便立即投身进入危险的漩涡中,祂面对每一件事之前,都看个清楚,然后作出抉择,当祂周围视察一遍,犹如一个统帅在阵前对敌人军力作出估计,并衡量自己的实力,然后好去准备打一场决定性的战役。
(二)这件事告诉我们,耶稣在什么地方支配祂的力量。祂返回伯大尼,在宁静的村庄中沉思默想。在未与人争战之前,祂先到上帝面前;祂每天都先和上帝会面,然后充满活力面对生活的人。
这节经文也告诉了我们关于门徒的一件事情。这十二位门徒仍然与祂同在。到了这个时候,门徒已经认定了耶稣所要作的事,犹如自取灭亡一般。有些时候,我们会批评门徒到了最后的一刻,便失去了他们的忠心。但这节经文却告诉我们,门徒虽然知道的事情不多,但仍忠心耿耿与他们的主同在一处。
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十一12-14,20-21)
虽然马可福音把这个故事分成两截记述出来,为方便起见,我们现在一并拿来研究。前一部分是在一个早晨发生的,而后一部分则在次日早晨,而中间的一段便是耶稣进入圣城洁净圣殿的故事了。
这是一段十分难解的记述,也可以说是福音书中最难阐释的一个故事,而且我们也很难从它的字义历史中直接解释出来。
(一)这个故事好像不真实。而整件事都表现出一个暴躁的性质,跟主耶稣不相称。别人施法术,弄坏一棵无花果树并不出奇,但耶稣怎会这样做呢?还有一点困难的地方,因为耶稣从来没有利用自己的神奇力量替自己做过任何一件事,祂决不会在饥饿时,施行神迹,把石头变成食物来充饥!祂不会施展法力去逃避敌人。换句话说,祂从未为自己的事情而显神迹,而现在祂又为什么在饥饿中,看见这棵树没有结果子而失望并摧毁它呢?
(二)还有更坏的一点,整件事是不合常理的。当时是四月中旬守逾越节的时候,无花果树若在阴处生长时,在三月间可能长出绿叶来,但结果子则非要等待到五月尾或六月底不可,马可说这个并不是结果子的季节,但为何偏要在这个时候,咒诅一棵不能结果子的树呢?因此归纳来说,这是一个毫无理由而且不合情理的故事,有些圣经注释学者,为要补救这个场面,于是解释当时耶稣想找的是半熟或青色的无花果,但这些果子还未成熟,是不可以当果品来吃。
我们已经说过,这个故事决不会是耶稣亲自经历的,但我们对这点有何解释呢?
倘若这是一件真正发生过的故事,我们可以把它视为一个用行动表示信息的一个比喻了,我们可以把它看作一个先知的,有象征性的和戏剧化的行动。果真这样发生时,我们的解释可以归纳为耶稣指责两件事情。
(一)指责只有应许而没有应验。树上的叶子看来是对人满怀希望,但是却没有果子显露出来,犹如耶稣向以色列人作出猛烈的抨击。整个犹太人的历史,都是一个准备,特为那将要来临,上帝所拣选的人而设的,而他们的整个民族历史都曾指出这点,就是当那被拣选的人来临时,他们必须热烈的接待祂,而现在耶稣已真正来临,但这个应许却在悲剧中抹杀而不能实现。
文学家兰勃却尔斯(Charles Lamb)曾经描写过一个人(Samuel le
Grice)。在他的一生当中可以分成三阶段。在幼年时,人们对他说:‘他将来会成就大事。’,后来他长大变老了,却没有做过什么大事业出来,于是人们对他说:‘倘他真心尝试,他可以干出伟大的事业出来的。’但到了生命终结时,他们又对他说:‘以前他若肯去做时,他必会创出一番事业出来。’这样看来,他的一生只是像一个应许的故事,始终没有应验。倘若这件事是耶稣的一个行动比喻,耶稣所指责的,就是那个没有‘应验’的‘应许’了。
(二)指责只有宣讲而无实践,犹如这棵树,长满了树叶,给人的印象是外表讲得十分漂亮,但却没有什么实质可以贡献出来。新约中的一贯教训,不是说人的生活所结出来的果子,可以认识这个人吗?‘你们凭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以他们来。’(太七16)。‘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路三8)。人若只会虔诚的说:‘主啊!主啊!’,并不能都进入天国,而是必须实践上帝旨意的人才可以进去(太七21)。宗教除非能使人改善,变为有用的、愉快的和能与他人相处的,也能提高了生活的质素,否则宗教只是空乏的信仰而已。人又岂可自称跟从耶稣基督,而不效法主,在生活中把爱实践出来呢?
若果这是一个行动比喻,我们只能作这样的解释,但是我们虽然看出它的教训是十分精警的,可是这件事实和距离结果子的季节还有六个星期,这点是不能解释的。
我们能否再深入解说呢?路加并没有把这件事记述出来,但他却写了一个结果子的无花果树比喻(路十三6-9),而在这个比喻结束时,我们也看不出它的结局到底是怎样。那个主人想把这棵树,连根拔起来,但园丁却为它求情,希望给予第二个机会。于是最后的一个机会也答应了──若果它能结果子便得赦免,否则便难逃毁灭命运。这件事是否和现在这个比喻相关呢?以色列民已经得到第二个机会,但是他们还没有结出果子来,而现在便是毁灭的时候了。或者我们可以想像当日耶稣和门徒从伯大尼前往耶路撒冷的时候,在路上看见一棵枯干的无花果树,而耶稣看见这个情景,便对门徒说:‘你们还记得我以前对你们所讲的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的比喻吗?而以色列到了现在还未结果子来,他们必被毁掉,如同这棵树一样。’于是这棵路边枯寂的树,便与人的心连结起来,反映出耶稣所讲的话,联想到不结果子的命运,这可能便是整个故事的诞生经过。
读者可以随自己的见解去作决定解释,但我们必须紧记一点,倘若照字义去解时,一定会产生许多不能理解的困难。我们认为这件事一定与耶稣所讲的结果的无花果树比喻互相关连。而它里面存一个中心的教训,就是失去效用的东西必会遭毁坏,而以惨剧收场的。
耶稣的义愤(十一15-19)
我们若想明白这件事的发生过程,必须对圣殿的界限和它的院庭位置有一个清楚的概念。在新约中有两个通用的字都是指圣殿而言的。第一个是指整个神圣的地方(hieron),包括圣殿所有的院庭范围,连同锡安山顶约
第二个是指圣殿本身而言──(naos)。它是设在祭司院之内的。故此两个字的分别是前者(hieron)是整个神圣范围的地方,包括所有的院庭在内;后者(naos)是指祭司院内的一座特别圣殿。
现在这件事情的发生地方是在外邦人院之内。这个地方,经过历史的演变,已渐渐变成一个十分世俗化的场所了。原本是祈祷和预备默想敬拜的一个地方,但是到了耶稣的时代,他们利用这个地方作买卖的摊档,而不能在此地祈祷和默想了。还有一点更坏的习惯,就是在买卖的交易当中,朝圣者经常受到剥削。
每个犹太人都须缴纳圣殿税,每年规定半舍克勒银子,约值六个便士,数目虽然不太大,但以当日的人工来计,每人一天的工资只是三个半便士而已。他们所缴的税钱又必须指定由圣殿发行的。在殿外普通的日常交易中,希腊、罗马、叙利亚、埃及、腓尼基和推罗各地的币制也可通用,但缴圣殿税则必须用圣洁的银币,而逾越节便是缴税的时候了,犹太人从世界各地前来朝圣,身边带各国不同的银币,换取圣殿银币时,又必须多付一个便士作手续金,倘若所付的币制超过所定的税金时,又要多付一个便士。通常来说,一个朝圣者缴税时,所付的手续金便是两个便士,相等半天的工资,所以在当时的人来说,这个数目也算很多了。
另外还有售鸽子的人──用鸽子献祭已成为一个很普遍的习惯(利十二8,十四22,十五14),祭物必须是毫无瑕疵的,在外边街市所卖的鸽子是十分便宜的,但圣殿的检查员总会诸多挑剔,于是朝圣者为了减省麻烦,便在圣殿买鸽子了。外边所卖的鸽子约三个半便士一对,但在圣殿卖的,则标价七十五个便士一对。这纯然是一种欺诈手段,而整个买卖的交易都是由做过大祭司的亚拿一家人所垄断,成为一门垄断私营生意了。
犹太人本身自然知道这个漏规,犹太人的经典它勒目曾记述当拉比西门便迦玛列一听见圣殿的一对鸽子竟然叫价一个金币时,他坚持必须降价至一个银币。所以当时耶稣体验出受害者谦卑穷苦的朝圣者,所以义愤填膺。一位著名的学者拉格朗慈(Lagange)对东方的情形十分熟识,他告诉我们现在的朝圣者到了麦加城,也同样经历到这些买卖上的欺骗,他们一心以为亲身走到了神圣所在的地方,但每天所听到的市场叫喊声确实十分讨厌,卖者叫价高昂,而买者亦不肯示弱,于是大家在讨价还价中,闹得面红耳赤。
耶稣用了一个十分显明的譬喻,来形容圣殿外邦人院的情况。从耶路撒冷到耶利哥的路是著名盗贼出没之所,路窄而弯曲;岩石洞穴便是盗贼埋伏的理想地方,耶稣说:‘圣殿里的强盗比通往耶利哥路上埋伏在岩石洞穴的还要利害。’
第十六节有一个并不寻常的记述,耶稣不准人们带他们的装备走过圣殿的院庭,其实人们想从城的东部走往橄榄山,最快的捷径便是穿过圣殿的院庭了。犹太人的米示拿经订下了一条规则:‘人不许带手杖,穿凉鞋和拿口袋,或满脚麈土,走进圣殿,也不准把圣殿当作一条捷径,随便的走过。’现时耶稣只不过提醒他们自己所定的律法而已,因为他们以为外庭不再是一个圣洁的地方,竟然视它为一个经营生意的通道而已。耶稣现在指出犹太人所定的律法,和先知以前所讲的话(赛五十六7;耶七11)。
什么事情会刺激耶稣发起如此的义愤呢?
(一)祂愤怒,为了当时的朝圣者受人剥削,圣殿的掌权者视朝圣者为商品,而不是人,也不是崇拜上帝的子民,以他们当作摇钱树榨取利益而已。人类互相剥削自然会引起上帝的愤怒,而披上宗教为名的外衣,进行这种卑鄙的勾当,上帝的愤怒,不是加倍的吗?
(二)祂愤怒为了当时的上帝神圣居所受到玷污。人们处身在上帝家里或上帝的面前而看不见上帝。他们把神圣的地方变为一个商场,破坏了一切崇拜的气氛。
(三)还有一点,耶稣觉得祂非动怒不可的,祂引述了以赛亚书五十六章七节的话:‘我的殿必称为万民祷告的殿。’然而在这个圣殿里面,竟然有一道阻隔的墙,并在石牌上面写不准外邦人走进去,否则便会处死。耶稣可能对这点传袭下来的习惯,只让犹太人在里面拜上帝,看不过眼,因为上帝所爱的不单止是犹太人,而是全世界的人。
祈祷的定理(十一22-26)
我们现在看看马可对咒诅无花果树的故事所讲的话。我们以前曾不止一次提示到耶稣的教训,深深的刻在人的心里,而听者可能忘记在什么地方讲过,但内容则永远不会忘记。现在耶稣所讲关于信心的话也是一样。‘有信心的人能够叫山挪开’,这句话同样出现在冯太福音十七章廿节和路加福音十七章六节。但这句话在每一本福音书中上下文是完全不同的。耶稣生时,曾经讲过这句话不止一次,而门徒也分辨不出是在那一个地方讲过的。另一句关于我们要饶恕别人的话同样也记载在马太福音六章十二和十四节中,但讲话的背景也是不相同的。所以处理耶稣的教训时,有些话是不能查根问底,研究出这件事的背景详情,我们把它当作耶稣教训人时,所定下的普通原则便够了。
这段经文告诉我们关于祷告的三点原则。
(一)必须用信心来祈祷。‘移山’一语是犹太人惯常讲的,代表排除困难而已。一个特别的例子便是用在一个聪明的教师身上。一个好的教师能把学生心中的疑难除去时,我们可以称他为一位移山者。有人听过一个著名的拉比自述道:‘我遇见利斯拉彻斯(Resh Lachish),犹如看见他把面前的山岳拔去一般。’所以这句话的意思告诉我们,若有信心话,祈祷产生的力量可以解决一切困难,帮助我们处理任何疑难的问题。表面看来,似乎是十分简单,但它必须牵涉两件事在内的。
第一、我们必须自愿把自己的问题,和一切的困难带到上帝的面前。这是一个最真确的试验,因为有些时候我们所渴望得到的,所采取的方法,和支持自己做事的理由,都是不合原则的和自己不应该去做的。所以我们要反躬自问:‘我可否拿这件事到上帝面前,求祂帮助呢?’。第二,我们必须准备接受上帝的带领。世界上最普遍的事情,就是希望自己的行动获得别人的批准,但其实自己却老早已决定照原定的方法去做,故此我们到上帝面前求助的话,同时要存心肯照祂的方法,而不是照自己的方法去做。我们果真能如此行时,把自己的问题带到上帝面前,和接受祂的带领的话,我们必会有力量,去克服一切思想上和行动上的困难。
(二)必须带盼望来祈祷。全世界人都会公认的一件事,凡是充满盼望精神,肯去尝试的话,办事成功的机会自然会加倍的。病人向医生求医,若没有信心倚赖医生所开的药方,复原的机会是十分慢的,但对医生有信心的病人很快便获诊治康复的。所以我们祈祷时,不是用刻板的方法去作祈祷,也不应该不存盼望只作例行式的去祈祷。
许多人都会实行祈祷的生活,但到底有多少人真心相信自己所求的事会实现出来?人们想祈祷的心理,大多是怕坐失机会而已。他们只循例式的或者存一个绝望的态度去祷告。真正有效的祈祷必须充满炽热的希望和想像力。也许我们最大的烦恼,就是希望上帝照我们自己的答案去帮助我们,而当上帝的指引出现时,我们竟然不能辨别出这是上帝或是自己的答案了。
(三)必须用爱心来祈祷,一个人若存苦恼和憎恶的心是很难得到上帝的指示的,因为上帝就是爱,而祂的一切行事准则都是以爱作出发的。人若心中充满苦恼仇恨,于是和上帝之间,便自动竖立一道阻隔的墙,人若想自己的祈祷获得上帝的答允,必须清除自己心中的苦恼和懊悔的憎恶念头,充满仁爱友善的精神,上帝自然会同心相应,以爱的感召来和我们说话。
狡猾的问题和敏锐的回答(十一27-33)
在圣殿的院庭范围内,有两个著名的回廊,一个在东面;另一个在外邦人院的南面。东面一个称为“所罗门廊”,是一座宏伟的回廊,以三十五尺高的哥林多式圆柱子支撑的;南面的一个更加雄伟;称为“皇家回廊”,由四排白色大理石的圆柱子,直径六尺,高三十尺,支撑的,总共有一百六十二条柱子,而犹太人的拉比老师们很欢喜穿插在这些圆柱子间,随行而口述教训门生的。在古时候每个大城市中,都有这些圆柱子的回廊建筑物,它们可以遮阴和阻挡风雨,而学者包括哲学家和宗教家,都爱好在这些地方树立门户和说教的。希腊古代的一个著名学派称为‘斯多亚派’(Stoics)
者,它的始创人色诺(Zeno),经常盘桓在雅典的漆过的拱门(Stoa Poikile{)而自成一个学派,‘斯多亚’的意思就‘拱门’。而现在耶稣就是在圣殿的拱门行走而教训人。
现在来到耶稣面前的人是犹太人宗教领袖的代表,包括了祭司‘文士、拉比和长老在内。换言之,犹太人的议会(Sanhedrin)代表授权他们前来质问:‘你凭谁的权柄来做这事?’耶稣以个人的身份禁止他惯常的自以为合理的,在外邦人院设立买卖的生意,当然是一件令人惊愕的事。
他们希望把耶稣置于进退两难之间。若耶稣说这是出于自己的权柄时,则他们无须查问耶稣作过什么事情,立刻以‘自大狂’之罪捉拿他便可以了。若耶稣说他的权柄出自上帝,他们便以亵渎的罪名加诸祂的身上,因为上帝从来不会授权任何人在上帝的家里,制造是非的。耶稣知道祂的回答会有困难,于是祂反向他们提出一个更难回答的问题:‘施洗约翰的工作,以你们的意见来看,是出以人抑或出于上帝?’耶稣提出他的条件,若他们回答了这个问题后,他便会解答他们提出的质问了。
耶稣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若他们说是出自神圣的话,那么他们为什么还站在敌对的立场呢?还有更坏的一点,就是倘若他们承认了约翰来自上帝的话,耶稣则可以回答说施洗约翰是为祂铺设道路,而耶稣的权柄则无须证明了。故此若果‘议会’的代表同意约翰的神圣使命时,必须同时接受耶稣的权柄,但另一方面,若他们说约翰只是一个平常人,但当时人们已深信约翰是一个杰出的殉道者,他们自然可以想像得到,众可以立刻引起动乱。所以在此进退维谷的场合中,他们只能以微弱的声音回答说,他们并不知道,而耶稣也藉此避而不答他们的问题了。
整个故事所显明出来的一个例子,就是当人不敢面对真理时,会遭遇到什么呢?他们想把事物情理歪曲,而最后必作茧自困,毫无援助而不能说出什么话来。人若果能面对真理,承认了自己的错处,虽然会受到一时的耻辱或遇到附带的危险,但他的将来一定是占优势的明朗的。但人若避免面对现实时,则终日抱头鼠窜,自然产生更多烦恼出来,当泥足深陷而不能自拔,便求助无门了。──《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