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一章
一节:“耶稣基督的家谱,大的儿子,亚伯拉罕的儿子。”(直译)
开章第一句就是耶稣基督,这与启示录末一句相合(启二十二21)。又“家谱”二字,希腊原文意思是出生或起源,新约只有这一次,旧约也只有提过一次,就是七十士译本的创世记五章一节:“亚当的家谱。”(主在世时,念的即是七十士译本。)一是头一个亚当,一是末后的亚当,二者遥遥相对。
“大的儿子”,本书如此称主另有九次:一章、二十节,九章二十七节,十二章二十三节,十五章二十二节,二十章三十、三十一节,二十一章九节,二十二章四十二、四十五节。从亚当到主耶稣共七十五代(见路三23-38:路加多记了该南的名,他是亚法撒的儿子,沙拉的父亲)。
开章为何不说亚当、以撒、雅各的儿子,而抽出大与亚伯拉罕二人呢?可见本书有两条线:一是大之子(先知),一是亚伯拉罕之子(祭司),可知主成功此两种职分。本来大之子是所罗门,说主是大之子,就是说主要作所罗门。所罗门一生有两件特别的事:一是说智慧的言语;一是盖造圣殿。主比所罗门更大,祂作先知,又差遣圣灵来建造属灵圣殿。主为亚伯拉罕之子,即主作以撒。以撒一生有二个特点,就是:被献于祭坛;娶利百加(外邦女子)。主亦被献,死而复活;娶外邦人,成功教会。
人的家谱,是从子系说到祖父,王的家谱是从王讲下来;路加福音家谱是追溯上去的,马太福音是顺记下来的。
三至六节:
这里提起四个女人;这里的目的,是要叫人看见主不只与犹太人发生关系,亦与外邦人发生关系(弗三6)。耶稣来不是要召义人,乃是要作众人的救主。旧约从不把女人名列入家谱,也从不把外邦人名列入家谱,而此次所提的四个女人,不只是女人,更是外邦的罪人。
“他玛”是犹大之媳(乱伦的);“喇合”是耶利哥城中的妓女;“路得”是摩押人。神曾禁止摩押人进入圣会,他们的子孙到第十代也不能进去(申廿三3);“拔示巴”不称其名,而说是赫人乌利亚的妻子,乃叫人知她是如何的人(撒下十一3)。由此可见,无论犹太人、外邦人,在基督里都是有分的。
全部圣经都是以男人预表道理方面(客观),女人预表经历方面(主观);例如雅歌中的所罗门与书拉密女。本章虽提十四位王的名,但明冠以王称号的只有大王,他是合神心意的人。
七至九节:
此段与历代志上三章十一至十二节比较;历代志上所记亚哈谢(代下廿二2-5,9)、约阿施(代下廿四25)、亚玛谢(代下廿五\cs1614-16、27),马太福音一章未记。马太所漏记之名,乃(一)耶洗别所生;(二)自己恶行;(三)没有善终。神惩罚这样的人到三、四代(出二十5)。这几个人不该作王,所以马太福音未记其名。
十至十二节:
这里缺历代志上三章十五至十九节的约雅敬(代下卅六3-4)。约雅敬乃埃及王法老立的,并非神所立。他并且取悦法老,向以色列民征收重税,且拜偶像,故在王谱里除名。八节的乌西亚,即列王纪下十五章的亚撒利雅(2-3、13节)。又十二节说,撒拉铁生所罗巴伯。但历代志上三章十八至十九节却说,毗大雅的儿子是所罗巴伯。这是因撒拉铁早死,其弟娶他的妻生子(此为当时习俗──申廿五\cs165-6),或以毗大雅之子立于所罗巴伯名下为儿子。
十二节:“耶哥尼雅生撒拉铁。”
但根据耶利米书二十二章二十四至三十节,耶哥尼雅的后裔没有一人能坐在大宝座上。约瑟是耶哥尼雅的后裔,而主并非约瑟之子;这是神作事的奇妙。
十三至十六节:
在十六节,记载的血统突然转为:“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是从马利亚生的。”这样,上面的困难就解决了。”
基督的家谱共有四十二代。四十二是受苦经历的数目,与四十不同。四十不过是试炼,不一定有苦难。四十二一过,就是千禧年,就是安息。启示录说到四十二个月,民数记三十三章记有四十二站,四十三站就到迦南了。一过四十二,基督来了,就有永远的安息。三个十四代就是四十二代,但是计算一章中所记的只有四十一代,因为大是前十四代之终,又是始于第二个十四代,所以是四十二代。
十九节:“约瑟是个义人。”
义人是公义而又仁义。他是公义,所以这样的女子应当休了她;他是仁义,所以不愿明明的羞辱她,要暗暗的休了她。约瑟是义人,这两方面都有。
二十节:“约瑟正思念这事;”
“思念”是给神机会来对他说话,以引导他。
二十一节:
“耶稣”二字乃希腊文,等于希伯来文之约书亚,可译作耶和华救主或作耶和华施拯救。
二十三节:
“以马内利”是神与我们,没有“同在”二字;这样范围是更大。希伯来文凡名字末尾有“利”或“里”者,总有神字在内,例如:但以理、以色列、以利。
大王预表主耶稣为王:
(一)神所立的王。
(二)争战的王。
(三)人所厌弃的王。── 倪柝声《马太福音查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