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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第三章

B 耶稣公开传道前的准备(三1~四16

i. 施洗约翰的传道工作(三112

  约翰的头衔“施洗者”,会使我们看不清他主要的使命是什么。事实上,他的任务是传讲神的审判已经临近,有“一个更大的”将要来到。基于这样的期望,他号召人们悔改,并准备他们来迎接这即将来临的考验。他的施洗便正是受洗者悔改的象征。

  约翰其人确是个重要的人物。他的布道掀起了广泛的复兴运动(见5节),跟从他的人在犹太教内又组织起一个重要的团体,一直保持单独活动,直至新约以后时期。约瑟夫对约翰传道的记载比对耶稣传道的记载还要充实。不过,在马太看来,约翰之所以重要,全在于他和耶稣的关系,所以马太述约翰时,强调的是他们之间的联系(见2节注释),凡提到约翰,都是为了帮助人们更好的理解耶稣的使命。在这里,他讲道是为耶稣的传道工作预备道路,为耶稣开始工作布置背景。

  1. 那时指的是二23所说的,耶稣住在拿撒勒的日子。与路加福音三1所给的准确日子相比,这里说的很含糊,因为和第二章所述的事件中间间隔有三十来年的时间。一位现代的传记作家,绝不会容许在他所述的人物生活中有如此大段的空白。可是,马太有意加速述,单刀直入地进入他所要介绍的人物本身,其公开传道的工作、祂这位弥赛亚的死及复活。对约翰的介绍极其简单,他只有一个正式的头衔施洗者(马可、路加、约瑟夫都是这样作的),因为他显然是第一个给人施洗的人(皈教者的施洗活动和昆兰地方的施洗活动是他们单独进行的)。犹太的旷野指的是从犹太山区到死海的那一片土地,地形陡峭,虽不全是荒芜不毛之地,但仅有的草场也是杂草丛生,坑洼不平。下约但河谷与这片旷野紧紧相连。约翰在这一带很可能和昆兰的修道教派有联系,他的禁欲生活、以末世论为基调的讲道(也请看811节注释)以及他的施洗活动(见6节注释),都使一些人以为他就是在这个教派中成长的(参,路一80)。即使真是如此(猜想而已),那他在作预言性的传道之前也已肯定与他们断了瓜葛,因为他号召大家的是悔改,而不是去参加一个受宗教仪式约束的封闭团体,他看见人们所向往的末世的关键时刻已经来临。

  2. 马太(只有马太)把约翰所讲的道和耶稣所讲的道用同样的话语进行了概括(四17;也请参看十7耶稣的门徒所传讲的话)。其他相同的地方,请看第7891012等节的注释。尽管如此,马太认为约翰是不能与耶稣相提并论的(参,约三2226,四1),只是他讲的道跟耶稣讲的道一样罢了。悔改的意思不仅是“懊悔”,也不是“改变主意”;旧约里先知们多次召唤以色列“回到”神这里来,停止反叛,回来顺服神的约,悔改正是这种召唤的共鸣。天国即将来到,必须作这一根本性的转变(见导论Ⅳ B “基督论”第 (iii) )。天国在这里指的是在审判和拯救之中建立神正义的全能,也就是弥赛亚时期。这个时期现在已经来到,将要来到与完成时动词 engizo{ 的意思并不完全一致,后者的字义是“已经近了”。这种完成式在二十六4546里也用了(参,路二十一820),表示某种情况已经开始,要求马上行动。就连 AB 的译文“即将来到”都显得过于遥远。约翰的召唤很急切:是该下决心的时候了。

  3. 虽然这不是一个十分严格的“公式化引文”格式(没用“应验”一词;马可福音、路加福音里都有同样的句子;见导论Ⅳ A “应验论”第 (i) ),但是以赛亚书四十3的引文所起的作用却是一样的。约翰住在旷野的事实使人马上联想到以赛亚书的话,但是马太最感兴趣的还是他“预备道路”的作用。在以赛亚书中,那“人声”回响在耶和华来之前,所以以赛亚说预备“耶和华的路”,而马太在这里用祂的路,是为让读者明白耶稣就是耶和华。马太福音(以及整个新约全书)中多处可以看到,旧约关于耶和华降临的话都在耶稣的身上得到了应验(请看拙着 JOT, pp.150159),这里便是一处。这段经文起初指的是以色列人从流放中得到解救,现在则指更伟大的救世之举(昆兰教派从这节经文里看到的是一个对他们的启示,要他们退到旷野里去预备神的到来。参 1QS 8:1214; 9:1920)。

  4. 约翰的贫苦装束是摹仿以利亚的(王下一8);他的突然出现、独居生活、他所传的毫不妥协的信息,以及最后与“王”和王妻的冲突,也都表现他与以利亚的相像。这些暗示到十一14和十七1213就说得十分明确了。他吃的东西十分有限,但很有营养,在旷野里俯拾即是(蝗虫至今为中东人所食:见伯纳德第34页的烹调指南)。

  56. 约翰的施洗在当时是一件新事物。与之最为相近的是,一个外邦人皈依犹太教后进行的自我施洗和昆兰地方礼仪性的反覆洗濯(也是自己进行的)。上述任何一种作法都不能充分表达约翰施洗的意义。约翰施洗的作法是由约翰在河里举行一种一次性的施洗仪式,全都是对犹太人(关于这最后一点还请看后面第9节的注释)。此外,上述两种作法也丝毫没有为将临的危机忙作预备之意,而此点却正是约翰施洗的主要重点。约翰的“新教徒们”追求的不是通过仪式得到净化,而是“逃避将来的忿怒”(7节)。受洗是他们悔改的标志(见2节注释),包括认自己的罪。不过,马太并没说(不像马可和路加)这是“为了罪得赦免”。这点他留给耶稣的死,因为只有耶稣的死才能使罪得赦(二十六28)。

  7. 把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放在一起提,这一节是一处,再有一处就是十六1。人们更熟知的是他们之间的仇恨,所以在这里一同出现并不说明他们是联合战线,而是因为在来见约翰的形形色色的集团中间,他们是两个声望最大的罢了。他们来到施洗的地方(RSV未受洗,令人误解)是来受洗呢,还是来看热闹,并没有说;不过,约翰的讥讽口吻表示他并不相信他们有诚意皈依基督教。从二十一2532可以看出,这些掌权的祭司们,作为一个集团,对约翰是抱否定态度的。毒蛇的种类(很难设想用这样的称呼来欢迎可能成为基督徒的人)的用法也许是受耶利米书四十六22的启发,那里耶利米把埃及人描写得像树木遭砍伐时匆忙逃命的蛇一样(参10节)。后来耶稣也使用同样的语言攻击法利赛人(十二34,二十三33)。

  8. 参看七1620耶稣用果子所做的比喻。约翰对只信服仪式或只看地位的态度屡屡进行攻击(9节),他坚持个人的悔改,那是要深刻得多了。在昆兰地方发现的古卷(1QS 2:253:12)中谈到洗濯仪式时,对这点也十分强调。

  9. 约翰在这里抨击的不是成为亚伯拉罕子孙这件事(外邦人成为基督徒之后也同样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而是立约团体成员的身分(参,约八3339),因为他们深信,有亚伯拉罕为祖宗定能保证神对这个立约团体的赐福。耶稣也用激烈的言词攻击过这种假安全感(见八1112),保罗作结论说:“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作他儿女的只是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罗九68;参,罗二1729,四1625;加三729)。以赛亚将亚伯拉罕比作“被凿而出的磐石”(赛五十一12),可是约翰说,任何石头都能为神所用。希伯来语的石头子孙二字的相似,构成令人叹服的文字游戏。

  10. 参看七19,耶稣用同样的话作了同样的比喻。

  11. 在我以后来的并不是说来得的(opiso{ 表示时间“在……以后”的用法没有出现在新约的任何其他地方),而是指追随者或门徒的一般说法(opiso{ 还这样用在如四19,十38,十六24;路二十一8;约十二19等章节中,不过在 RSV 一律译为跟从)。耶稣来受约翰洗的时候,起初是以约翰的跟从者的形象出现的,不过约翰已经知道,事实上他的能力更大,而约翰自己连给他这个“门徒”做最低微的事也不配。拉比的门徒本应真正像他主人的奴仆一样,可是给主人脱鞋〔carry 指“除去、去掉”──见莫勒顿和米利干(J. H. Moulton and G. Milligan),在 bastazo{ 词条下〕对一个门徒来说也是太低微了(见犹太婚约 Ketuboth 96a)。约翰的施洗是预备性和象征性的,很快就要让位给真正有效的“施洗”了(这个动词,除去其用在礼仪上的意义之外,含有“使陷入”或“使浸透”之意,在比喻中,可译作“浴于”,如“浴于圣灵和火之中”)。先知们曾期待,到弥赛亚时期有神的灵来浇灌,使人纯净(赛三十二15,四十四3;结三十六2627,三十九29;珥二2829),昆兰人也曾想望,神用“圣灵”和“真理的灵”来“淋洒”,使人纯净(1QS4:2022)。用炼净也是一种预言的希望(赛四4;亚十三9;玛三2;参,赛一25)。所以,约翰预言,要有真正的洁净,那可不是他那种徒具外表的象征性的施洗。如果我们不只根据字面意思,而是在上下文中来理解这一节,我们就会明白,约翰所指的“浸透”,决不是一种什么特别的仪式或作法(更不意味改变信仰的绝对转折),而是弥赛亚作工的纯净效果,使受洗者真正回到神子民的圣洁中来。约翰的用水施洗对这点只能起个象征性的作用而已。

  12. 用炼净,也包括去除一切无用的东西。耶稣也用类似的话谈到祂使命中这种摧毁性的层面(十三30)。在所选出的这两段经文里都有审判的意思在内。麦子簸箕(用“铲子”更好)扬起之后,堆集在一起,这时风把吹走,也聚到一起用不灭的火烧掉。所谓不灭的是说火势之猛能将一切要烧的烧尽(不是也无必要指“永恒的”的意思,因为与打榖场的譬喻不配)。所以,惧怕审判是约翰讲道的一个重要部分,这样他的讲道应该就能带领他的听众悔改(7节)。审判也好,救世的曙光也好,焦点都集中在耶稣身上。

ii. 耶稣受洗(三1317

  13. 马太着重述耶稣与约翰的相见和耶稣个人的体验,使人感觉很像是耶稣单独一个人受洗。不过,照第56节和路加所说的情况(路三21),耶稣又像是受约翰洗的众人中的一个,众人有的是由约翰亲自施洗,有的是在约翰的指导之下自己入水受洗(Jeremias, NTT, p.51如此说)。来要求受洗表示耶稣诚意选择约翰作为祂的施洗人,第1415节对这点更进一步强调。耶稣这样作是表示承认约翰所传讲的信息和由此而掀起的复兴运动,表示祂自己也是纯净、准备好的神子民中的一员。他之所以置身于众人之中也是为了这个,而不是因为任何赦罪的需要(马太故意不把这点作为约翰施洗的目的;见6节的注释)。

  14. 约翰如何从人群之中认出耶稣与众不同,马太并没有解释,而路加(一章)却把他们俩人家庭传统中的许多共同经历联系在一起(约翰福音一3133大概表示施洗约翰之前尚未能完全掌握到耶稣使命的本质)。约翰看耶稣的权力地位都比他高(这点构成了他犹豫的原因,而非道德方面的比较,见 Born Kamm, TIM, p.36),他不能同意他所预言的那位“能力更大的”(11节)主动提出的屈辱性建议;第11节里约翰的话,若是对耶稣说,恐怕应该是“我需要的是你圣灵和火的洗礼,而不是你需要我水的洗礼”。约翰认识到,耶稣带来了新的形势,他个人的准备阶段的传道工作将退居次要。

  15. 耶稣在回答中接受了约翰的意思,可是坚持在此刻,他选择一个低一点的位置是对的,这样他和约翰(我们)就能尽诸般的义了。在这句耐人寻味的解释中用了两个词,在马太福音中十分突出。一个是fulfil),主要用来表示耶稣与旧约圣经中各种预言和范例的关系(见五17注释),可以解释为“应验”或“成就、成全”,这正是马太的基本思想。另一个是,把这个词仅仅理解为“作个好人”或“奉公守法”是不够的,它应是基督徒生活的同义语,指的是以顺服为中心的与神的关系。约翰的施洗所要求的正是这种关系(参二十一32),也正是这种关系要求耶稣甘心乐意地与神悔改的子民认同,以完成其肩负的使命。所以耶稣把他在悔罪的以色列人中间受洗的事,看作是实现神救世目的一个必要步骤。这里已经显示出以赛亚书中神的仆人形象的影响了,祂代表神的子民并承担他们的罪。上述的意思虽然没有明说出来,但已全包含在这一个字里面了;是以赛亚书五十三11里一个突出的特征;此节尤其如马太福音本章第17节般,清楚地带出仆人的主题。

  16. 耶稣受洗之后所发生的事正与旧约许多先知的“呼召”相吻合,对祂以后的传道工作起着决定性作用。照马可和路加的述,这纯属耶稣个人的体验,路加表示的还不如马可清楚;约翰福音一3234说,施洗约翰至少看见圣灵仿佛鸽子降下,但是随之而来的并没有神的声音所宣告的话,与对观福音书中的记录有所不同。马太的记述与马可的近似(特别若是许多后来抄本中的“为他开了”是原稿的话,不过也不一定)。第17节的宣告所用的第三人称形式表示,这是对众人说的,可是耶稣的弥赛亚身分在他整个传道期间并没有公开宣布过,就连他最亲近的门徒,也是很久以后才明白(十六1320)的,这两者之间似乎有点矛盾。所以说,马太在这里虽然使用了与十七5(耶稣改变形象时)一样的话,其本意还是让人理解,在这里这话是对耶稣一个人说的。这段故事的重点是说耶稣接受了“委任”,而不是向众人宣布耶稣的使命。

  天就开了,与以西结开始所见的异象一样(结一1),以西结那时也在河边(另参,结二2有关灵的进入)。神的灵降下,可能意味着长期没有赐给的说预言的灵感又得以恢复,不过,更为明显的还是指那应许赐给弥赛亚的灵(如:赛十一2,四十二1,六十一1)。我们不必对耶稣以前有没有过神灵的经验妄加猜测,这次异象象征的是他将要承担弥赛亚的工作,而并非象征什么新的灵性阶段。用鸽子象征神的灵,不是犹太人的习惯(路三22表示,这里说的是异象中所显现的“形状”,并不是指圣灵降下的优美姿势),却得见于以后某些犹太著述之中,其依据可能是创世记一2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之上。

  17. 在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里,从天上(即从神)有声音用第二人称(你是……)说话,西方的一些手抄本也是如此,看来是抄写员把原稿的第三人称作了更改,以求与对观福音书的口径一致,而不是这里原是第二人称,改了以求与十七5吻合。所以说,马太在这里显然是有意用第三人称,以提醒读者在十七5里有同样的话。普通认为,这句话来自诗篇二7和以赛亚书四十二1。前者向大卫家的王说话,称他为神的儿子,指的是弥赛亚,后者说的是神所拣选的仆人,神已将自己的灵赐给了他97RSV 的边注里有直译的译文,使其所指更加清楚。(以赛亚书四十二1里的“所拣选的”,马太在这里和十二18里译作所爱的,以表示是“独生的”儿子:参看创世记二十二2的七十士译本,人们常常认为马太是考虑到这点的。)第16节所描述的异象已经象征了耶稣这位弥赛亚的使命,清楚的包含三个主要的概念:祂是大卫的子孙弥赛亚,祂是神的儿子,祂又是神的仆人,负着为神的子民赎罪的使命。受洗是一个关键性的经历,因为从受洗后,耶稣便开始了祂久已准备去完成的使命,也因为洗礼把这使命与旧约的期望连接了起来98。但并不是说,耶稣在受洗时才成为神的儿子,也并不是因为受洗,耶稣才成了什么祂原先所不曾是的。

97 耶利米亚(Jeremias, NTT, pp.5355)就本节与以赛亚书四十二1的关联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且马太的第三人称形式确也削弱了本节与诗篇二7的一致。不过,甘德里(UOT, pp.2931)为这两处的联系作了令人信服的辩解;还可参看马学而(I. H. Marshall)在 NTS 151968/9)上发表的文章,pp.326336.

98 这几节也有可能反映出埃及记的主题(参看二1323注释的首两段,原书第9091页),请留心看 Davies, pp.3545.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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