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神的形象

一、形象和样式

创世纪一:26记载,人是按照神的形象和他的样式而造的。“形象”和“样式”并非是两个不同意义的名词,而是变重语,这点可从下面一节中得到证实:“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参九:6)希伯来人常用变重语加强语气,虽然意义相同。如玛利亚的颂词:“我心(魂)尊主为大,我灵以神我的救主为乐”(路一:46~47);又如大卫赞颂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人的儿子)算什么,你竟眷顾他!”(诗八:4)。论到基督降世,保罗显然将形象和样式当作通用的名词(腓二:7)。

天主教把“形象”解作神给人的自然性格,虽无罪性,却具有犯罪的倾向。然后神另加恩赐,即公义之性格,助人控制他的本性。这种“外加的恩赐,”天主教称为是神的样式。恩赐虽是然后外加的,但并无时间上的先后,只是理论上的分别;故此,人的受造成为活人时,他同时得到神的形象和他的样式。

这种观点并无圣经的支持,而是由于天主教对亚当犯罪后本性之估计而得的结论。天主教的自然神学认为,人靠着本性能认识神的智慧能力,毋需圣经的超然启示即能发现神为造物之主宰。亚当犯罪后的结果,对神的形象并无多大影响,只是失去了那外中的神的样式而已。犯罪前和犯罪后的差别,只是失去了那外加的神的样式而已。犯罪前和犯罪后的差别,只是好比穿衣和裸体之别,衣着好如这外加的恩赐,因此人的本身并无改变。

但圣经却清楚指出,人在犯罪后,在本性上起了极大而根本的改变:“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六:5;参罗一:21下)。

二、神的形象之含义

创世纪第一章没有说明,神的形象之含义。我们必须从其它经文中及推论上,寻找解答。

1.根据神的品性推论

人既被称为是按着神的形象所造,必然与神的品性相似(彼后一:4),包括品德方面的性格如公义、纯洁等;智能方面的性格如智慧、理解力等;情感方面的性格如仁爱、喜乐等。

加尔文认为,神的形象是指“凡人性超越其它动物的一切优点而言他有正当的智力,有理性所控制的情感,和其它一切管理得宜的官感,并因天性上所有的这些优点,是和他的创造者之优点相类似,虽然神的形象,主要还是在心灵上,或在灵魂的智能上,然而人身无论哪一部分,多少都蒙神的荣光所披”(一:十五:三)。

2.根据信待的品性推论

重生得救的人被称为新造的人,即重新被造的人。重新被造是重新得到亚当因犯罪而毁坏的品格。新约圣经有两处清楚说明,新造的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而造的,并且列述这形象所含的品性为知识、圣洁和公义(弗四:24;西三:10)。

知识是指人对神,对自己及世界的了解(诗九:10;八十四:1;九十:5~10;九十五:6~7;一O四:1~30)。圣洁是指人内心的纯洁,是与神保持交通必需具有的品德(诗廿四:3~4;太五:8;来十二:14)。公义则是论到人按照神的吩咐而实践的生活(赛廿六:7;腓四:8~9)。

亚当在犯罪前原有之品格,显然是与此相同,因为重生的一个果效就是理新恢复人原有的品格(参结卅六:2527;多三:5)。这与传道者的教训相符。他说:“神所造的,原是正直的”(传七:29)。这正直的品格,因人的罪而消失,但藉主的恩典得以恢复。

3.根据罪的影响推论

亚当犯罪后,正直的品性变为歪曲(创四:58),纯洁变为污秽(创十一:4)。人似乎完全失去了神的形象(创六:511~12)。但圣经却仍旧称他为带着神的形象的人。人不得流人的血,“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创九:5)。

论到口舌的可怕,雅各劝式基督徒,不可用“舌头咒诅那照神形象被造的人”(雅三:9)。此处,“人”显然包括信徒和非信徒,即已重生和未重生的人,但这两种人都带着神的形象。

根据上述的圣经教训,改革宗神学把神的形象之含意分为两部分,通常称为广义和狭义的含义。按广义而言,神的形象包括人所具有的一切特征。按狭义而言,神的形象仅包括正直的品格,即真理的知识,圣洁和公义。

人在犯罪之后,变为败坏,失去了正直的品格所含之一切品德,以至对神不敬,对人不义,自私自利,自甘堕落。保罗称顺从肉体的人为行情欲之事的人,并列述情欲之行为(加五:19~21)。另一方面,罪人显然没有完全失去神的形象:他仍旧保持理解力及才能(创四:21~22);道德观念(罗二:15);自我意识(创四:13~14);甚至在心的深处隐约知道神的存在(罗一:18~20)。但这一切品性都已受到罪的严重影响,以至模糊不表,歪曲不正(罗一:21~23)。

三、神的形象之目的

神按照他自己的形象造人,吹入真气,至少有两个重要的目的:

1.神人交通

神在地球上所造之一切生物,惟独人有本能与他交通。当他造华天地万物之后,神惟独与人谈话(创一:2830;二:1923)。人的生命及他在世上的工作,是要荣耀神,用心灵和诚实来敬拜他(约四:24),全民全意爱他(太廿二:37)。甚至当亚当和夏娃因犯罪而躲避神后,神还是来寻找他,且在咒诅中包括恩惠(创三:15)。

在旧约时代,早期的信徒,与神保持密切的联络和交谊,如以诺一生与神同行(创五:2224);挪亚也是如此(创六:9)。又如亚伯拉罕被称为神的朋友(代下廿:7;雅二:23)。耶和华在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城之前,先将此事通知亚伯拉罕,因为,他说:“我所要作的事,岂可瞒着亚伯拉罕呢?”(创十八:17)。神与摩西说话,如同朋友交谈(出卅三:11)。以利亚被称为“神人”(王下一:11)。

约翰见证说,使徒们与神并基督保持交驼。他们传扬福音的目的,也是要叫人因信而与神并基督建立交谊(约壹一:3)。保罗称提摩太为“属神的人”,即与神有交谊的人(提前六:11)。耶稣基督是神的形象,道成肉身后带着人的形象,由此得新连接了神与人的关系(林后四:4;西一:15;腓二:7)。

2.治理全地

神按着自己的形象造人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要叫人在世上作他的代表,利用他的品格和才能,治理全地(创一:2628;诗八:48),在各方面发展世界的潜在力,包括科学,文化,美术,农工,商业,政治等。

人却因犯罪而失去控制能力,而且经常滥用神所赐的才能,不为公众利益努力,反倒争权夺利。耶稣基督来世,重新恢复神原来交付人的责任(来二:59)。保罗引证诗篇八:8,说明耶稣以人的代表克服万物,实现神的托付(林前十五: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