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三位一体

一、三一论简述

基督教是一个独神教,相信在天地之间只有一位神。但是,根据圣经的启示,教会也承认,这位神从永远到永远,是具有三个位格的。而这三个位格是以父、子、灵的名称来代表的。由于这是一个独特的生命,我们无法用其他生命的生存原理来形容三位一体之真理。

三位之间保有交谊的关系,如彼此的交谈,讨论,了解,认识等,略如人与人之间的交通。但是这三位并非是三位个别独立的实体或本质,也不是各占三分之一的本体,而是“三而一,一而三”之存在。圣父是神,圣子是神,圣灵也是神。三个位格,一个本体。另一方面父、子、灵各自有其个别的特性。圣父不是圣子,圣子也不是圣灵。圣父永远是神,圣子和圣灵也是如此。因此,三位之间的关系,乃是永立不变的。

按本性而言,父、子、灵是完全平等的;圣子并不低于圣父,圣灵也并不低于圣父或圣子,圣子被称为是圣父独生的儿子。但是这并不表明圣子的地位是低于圣父,也不是指圣父的存在先于圣子的存在,因为圣子是在“永远中”生的,因此与圣父一样是永远存在的。圣灵又是从圣父和圣子而出的。圣灵也是永远存在的,因为他是在永远中从父和子而出的。

根据上述之关系及圣经启示中所列的次序,圣父的名称列于第一,圣子的名称列于第二,圣灵的名称列于第三。这种次序的排列,也可以从神的工作上得到支持。

父,子,灵在本性上虽然是权荣相等的,但是在神对外的工作上,却似乎表显先后和高低之分别(约十四:28)。神的工作,在基本上乃是三位一体共同的工作,不能也不应作绝对的划分和区别;但是圣经显然将某一些工作特别归诸三位中之某一位,例如创造特别是圣父的工作,救赎特别是圣子的工作,成圣特别是圣灵的工作。不但如此,圣子道成肉身,是由圣父差遣而来的(约三:16;可九:37);也是要成就圣父的旨意(约十四:24)。而圣灵在五旬节的降临,乃是由圣父和圣子差遣而来的,并且是为圣子作见证(约十四:1626;十五:26)。

二、经文之证明

教会对三位一体之真理,虽然是由神学思想的研究而成形的,但是神学思想的根据却是出自圣经。三位一体之真理,在旧约圣经的启示中,并不明显。直到新约时代,才被清楚地表明出来,其原因可以归纳如下:

第一,自从人犯罪堕落以后,他与神隔离,因此渐渐也遗忘了祖先的传统信仰,各自因思念的虚忘,转而敬拜偶像,形成多神教的信仰。耶和华神经由亚伯拉罕,拣选以色列人为他的子民,并且以他们为超自然启示的对象(创十二:13;申七:6;罗三:1~2)。为要使以色列人对真神的信仰不至因邻邦列国的多神教而摇动,而犯敬拜偶像之罪,神在旧约启示中强调耶和华真神的独一性。“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申六:4)。

第二,神在历史中的启示是进展性的,因此圣经的启示也是进展性的。神的百姓必须逐渐地学习属灵的真理,所以三位一体之真理也必定是逐渐地显明。这一点可以从律法书和先知书的比较上,得到证明。如弥赛亚的预言,及圣灵的救赎工作之应许,在先知书中已经有着清楚的轮廓。

第三,神的性格之启示,往往是随同他的工作或行动而一起显明的;圣经的启示不是一种空洞或抽象的理论,而是显明神创造及救赎的工作。例如:“耶和华”的名字的意义,是在他预备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之前而启示的(出三:14~15),虽然这名字的本身在亚当的时候已经应用了(创四:1)。旧约圣经中虽然预言弥赛亚的来临,但是直到日期满足之时,圣子道成肉身,应验了神在旧约中的预言,实现了神对他的子民之应许,并引进新约时代后,圣子的位格和地位,才分别显露出来。

同样地,圣灵在救赎上的工作,也是在旧约结束,新约开始的时候,才更丰满地显明出来(路一:35;太三:16~17;徒二:4)。因此,三位一体的真理,很合理地也是到了新约时代才得到清楚的显露。

然而,旧约和新约圣经都是出于同一位神的启示,而且旧约是新约的根基和萌芽,所以对于三位一体之真理必然会有初步的启示。

1.圣父

1)神只有一位。不同于当时邻邦的多神教,圣经在旧约时代明示以色列民,神只有一位。“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没有别神,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没有别神”(赛四十五:5~6)。全部旧约圣经,从开始到终末,一贯强调此真理(创一:1;申四:35;撒下七:22;诗八十三:18;赛四十三:10~11)。

到了新约时代,耶稣和他的门徒也教导我们,神只有一位,有一次,一个律法师来考验耶稣,问他什么是诫命的中心点。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可十二:29)。

论到吃祭偶像之物,保罗对哥林多教会说,偶像算不得什么,因为他们实际并不存在。虽然在世上有许多被称为神的,但神只有一位(林前八:46)。“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弗四:6)。参提前二:5;雅二:19;彼前二:10;约壹四:12

2)圣父是神。耶稣屡次常称神为他的父亲。当他还在孩童的时候,即已在耶路撒冷对他母亲说:“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路二:49)。

在他传道期间,耶稣一再向犹太人及他的门徒指出,他在地上的任务是要传扬天父的旨意(约六:38;十二:49~50)。在受难前的祈祷中,耶稣直呼神为父(约十七章;参约十六:3528

其它经文如:太十:32;十一:25~27;十六:16~17;路十:21;约二:16;三:34~36;十:36~37等。

2.圣子

1)预言和应验。在旧约圣经中,数次记载着一位“耶和华的使者”之显现。这一位使者是为耶和华差遣而来的,因此有别于耶和华。而另一方面,他却被称为是耶和华,并且具有与耶和华同等的权力。例如耶和华的使者在旷野,书珥的路上向亚伯拉罕的使女夏甲显现(创十六:7~13),他不但代表耶和华安慰夏甲(11节),并且也用他本身的名义赐应许给夏甲(10节)。而夏甲也认出那位向她显现的乃是耶和华(13节)。又如耶和华的使者向玛挪亚和他的妻子显现,为要应许他们得到一个儿子(参孙)。当那位使者升天以后,玛挪亚和他的妻子觉悟,他就是神(士十三:2~23)。在旧约启示结束之前,先知玛拉基预言基督的降临。说:“万军之耶和华说,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面前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他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快要来到”(三:1)。由新约启示回顾这些经文的意义,它们显然是论到圣子道成肉身之间的显现及预言;并且表明耶和华神的本性中具有复数位格的区别。

在基督降生之前,天使加百列奉神的差遣,告诉玛利亚,她虽身为童女,却要由圣灵怀孕,生一位“至高者的儿子……称为神的儿子”(路一:31~35)。当耶稣在约但河边受约翰的洗时,“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神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三:16~17;参林前十二:4~6)。在登山变像时,神对耶稣的门徒同样作见证(太十七:5)。

犹太人因耶稣自称是神的儿子,定意要杀他,因他将自己放在神同等的地位上(约五:18)。但耶稣并未因此而改变论调,反而对他们解释天父与他的关系,并且声称,他们若真信圣经的话,也必会信他(约五:1947)。

2)独特的关系。我们应当注意,神和基督的父子关系,并非全然和人间的父子关系相同。圣子和天父一般,是无始无终的(约十:30)。人的生命,在生物学来讲,是出诸父母,并有出生的日期,但基督却永远是神的儿子,因此他能说:“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五:26)。“父,子”的关系,可说是用来帮助我们了解他们之间关系的密切,并且使我们能从人的父子关系上,体会到圣父和圣子的关系。

3.圣灵

1)能力的显现圣灵的显现,往往和神能力的表露相连。旧约中时常提到耶和华的灵。如在创世时,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创一:2);在吩咐以色列人制作会幕时,神的灵充满比撒列,使他有智慧制造各种器皿(出卅一:3);降临在基甸身上(士六:34)。在委派先知时,神的灵也浇注在他们身上(结二:2~3)。大卫当他为自己的罪悔改时,向神恳求说:“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诗五十一:11)。

在新约时代,圣灵的能力覆庇童贞女玛利亚,生产耶稣(路一:35)。当耶稣受约翰之洗时,圣灵降到他身上(太三:16)。耶稣并靠着圣灵的能力驱逐鬼魔(太十二:28)。

在五旬节那天,圣灵降临到门徒和聚会的人身上,赐门徒说方言之能,并使听众悔改信主(徒二:1~441)。关于圣灵的能力,我们以后将在论到救恩之实施时,再作较详细的解释。

2)位格之显现。有些神学家单单注意圣灵所显的能力,误认圣灵只是代表神的能力,从而否认三位一体之真理。他们认为,神只有一位,是无形的神。他藉着耶稣基督彰显形体,并藉着圣灵彰显能力。根据这种见解,圣灵不过只是神行动的显露,而没有独立的位格。

但这是一种片面的判断。我们至少能从三件事实上证明,圣灵是有其独立之位格的。

①保惠师——耶稣在受难前安慰他的门徒,叫他们不要忧愁;并应许他们,赐给他们另一位保惠师,就是圣灵。他将永远与他们同在(约十四:16~17)。耶稣显然以自己为第一位保惠师,指圣灵为另一位保惠师。耶稣即是有位格的圣子,圣灵也必是有位格的。

②施洗的方式——耶稣在升天之前,嘱咐他的门徒,到普天下去传福音,并要为接受福音的人,“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二十八:19)。圣灵在此处与圣父和圣子同列,显然同有独立之位格。

③使徒祝词——保罗在他写给各教会的书信中,通常用祝福之词作结束。历代教会在崇拜聚会结束时,也使用这种祝词:“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即天父)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后十三:14)。

保罗在这句祝词中所用的次序是子、父、灵,可能因为他要强调基督是教会的元首。然而我们由此间接看出,圣子和圣父在本性上是平等的,正如圣灵和圣父与圣子在本性上也是平等的。

此外,圣灵的独立位格也可在其它经文中得到证明。圣灵时刻为信徒代祷(罗八:26);他知道神的旨意(罗八:27);他指导信徒明了真理(约十四:26);为真道辩正(路十二:12);为基督作见证(约五十一:28;五:37)。彼得在指责亚拿尼亚说谎时,斥他欺哄圣灵(徒五:1~4)。可见圣灵虽是表显神的能力,却同时有着独立的位格。

3)圣灵与圣父及圣子之间的关系。根据约翰福音十五:26,初期教会承认,圣灵“出自”圣父,如同圣子是在永远中为父所“生”。但教会无法解答“出自”之含意。到了第六世纪时,西方教会又加上圣子,信认圣灵是出自“父与子”。但东方教会则反对这项增添。

西方教会添加“子”字的主要神学原因,是要堵住马吉安派的异端,强调圣子是与圣父具有同等的地位。西方教会声称,圣经中曾提到基督“差遣”圣灵来到世上(约十五:26;十六:7)。再者,圣灵被称作神的灵,也被称作基督的灵(罗八:9;加四:6)。

由此看来,神是独一无二的,但也是三位一体的。父、子、灵在位格上是同等的,在本性上无高低先后之分。三位一体的真理,是一个极大的奥秘,是人无法测度的。若非圣经的启示,人的理智不可能会编制一位独一无二而又是三位一体之神的。此项真理,必须完全以信心接受,并以信心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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