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信心的益处,罪人在神面前因信称义 在本章讨论中,我们说到信心的益处。 正如本摘要以前所说的: 1、 论信心的本质(十九问); 2、 论信心的纲领(二十??四十二问); 3、 论信心的益处(四十三??四十七问); 4、 论信心的源头(四十八问)??参看第四章。 现在我们讨论第三段,即信心的益处。此益处乃:罪人在神 面前得称为义。 只有得救的信心才能产生益处。历史的信心,暂时的信心以 及神迹的信心,都不能叫我们称义,因为这样的信心,不能叫罪 人与基督联合;只有在基督里,应该下地狱的罪人才能够免去罪 孽与刑罚。 问43:你相信这一些有什么益处的时候……,回答是这样说的: 答:我在神面前、在基督里得称为义,罗五10。 问44:你如何在神面前称义? 答:只有借着在耶稣基督里的真信心。 解 说: 如果我们没有这信心,我们就不能在神的审判台前站立得住 。让我们每一个人思想,我们是否在基督里真有信心;因为凡没 有基督的,将来在永世里什么好处都没有。 这样的信心以前就没有称义吗? 是有的,那是当然的。如果在信心之前没有称义,那么因信 称义就是不可能的。 吴修斯在他的《要理问答》中很简洁清楚的说: 问:称义不是在信心之前吗? 答:可以说是在信心之前,也可以说是在信心之后。 问:怎么说是在信心之前呢? 答:因为称义是关系到唯独在神那一方面某种的行动或作为 。 问:怎么说称义是信心的果实,在次序上说是在称义之后呢 ? 答:因为称义是在我们里面做成的,且为我们所接受,应用 在我们身上,而且止于我们。 你能从圣经中证明称义是在信心之前吗? 是的;除了在圣经别处,在罗四25教导此项真理。基督为我 们称义而复活。基督在祂的复活中被称为义,而且祂的全个被选 召的教会在祂里面得称义。使徒保罗在提前三16也教导说,基督 在圣灵中得称为义。 称义在信心之前乃是: 1. 从永远在神的预旨中就被称为义了;以及 2. 在基督的复活中。 如此保罗在提后一9证明神在基督耶稣里赐给蒙拣选之人的恩 典,乃是创立世界以前。 这个称义,就是从永远并在基督复活中所赐给我们的称义, 到时候岂不是应用在我们身上吗? 那当然是的;若不是把基督和祂的义应用在我们身上,我们 也将要和所有的人一样,在神面前被定罪的。因此因信称义,对 每个要得救的人是不可少的。想要从永远并在基督的复活中得称 为义的人,反而不有分于因信称义的话,就是欺骗自己,并且否 认圣经的道理。因为圣经告诉我们说,罪人唯独借着信心得称为 义。 因此我们主张在信心之前有称义,但是我们也主张因信称义 是不可或缺的。后者叫我们与神和好,因为因信称义不单指我们 自己已经称义了。那是完全不同的一件事,因为没有一个是义人 。在因信称义中只是地位的改变。在称义中被拣选的罪人离开了 被定罪的地位,而进入与神和好的地位中。他不再被定罪和受刑 罚,他得到永远的生命。 在下一个问题中我们就说到此点。 问45:那唯独因信称义是什么意思呢? 答:基督的完全补赎与公义归给我们,借此我们的罪得以 赦免,我们成为永生的后嗣;除了借着信心以外,我们不 能用别的方法能领受这个义。 解 说: 当我们说到因信称义的时候,只有一个例证是可以引用的, 那就是在法律上的审判官的例证。因为在因信称义中,神是一个 审判官,祂能叫一个有罪的人无罪开释。 这怎么可能呢?神的公义一定要将罪人判受永死;但神不可 放弃祂的公义,否则祂不能是神。这样神如何能宣判有罪的为无 罪? 罪人在神面前得称为义的惟一根据,就是基督的义,借此, 祂为蒙拣选者所有的罪做了补偿。公义在这保证人身上报了仇; 因此,除了这个以外没有别的根据。这个根基就是基督完全的补 偿与公义。在此之外,任何东西都是无价值的。我们的义就好像 是破烂的衣服;这些都不能满足神公义的要求,无论是全部或部 分。基督的补偿与公义,乃是蒙选的罪人得称为义的唯一根基。 那么基督的补偿与公义也一定成为我们的。这两种如何能成为我 们的呢?1.借着归算;2.借着领受。 在可悦纳的时候,父神将基督和祂一切的恩益归给祂所称为 义的罪人,用归义后的信心来支取基督。归义是在领受之前,但 也是在归义之后,因此若没有凭信心领受,也就没有归义了。 然而在此领受上还有几个步骤,所有神的子民在他们的良心 中,关于他们的称义还没有确切的把握。在称义中有两项益处不 可分开的,那就是:1.罪得赦免;2.永生的权利。 当我们说到称义的时候,我们已经提到一个可用的例证,那 就是在法庭中审判的例证。审判官要判刑,辩护师要申诉,罪人 要被召唤,撒但、律法以及个人良心要控诉。 这样神的儿子基督乃是在天上的辩护师,祂根据祂的补偿, 要求把罪人开释。父神是审判官,坚持神本质受损的公义必得伸 张。圣灵叫罪人得知,并且把基督的义和基督印证在他们的心中 。如此三位一体的神的每一位在称义上都有他们的分。 我们也必须知道释放罪人的不是辩护师,乃是审判官;照样 也可以说,称罪人为义的不是基督,乃是父神将永生赐给他。耶 和华不算为有罪的那人有福了。 然而,基督就是父神审判的根基;他是惟一的根基。就是信 心虽然是有价值的,也不是我们在神的公义前可以信赖的根基。 以根基来说,信心也能消失,唯有信赖基督!一个人由于他的原 罪和本罪在等候永死;并非一个信徒,乃是一个要下地狱的罪人 得称为义了。他得到永生,这是恩典的奇迹。 罗马天主教破坏了这整个因信称义的道理。罗马天主教从心 里恨恶免费的恩典,他们以善行做为根基,把恩典排除在外,正 如保罗在罗十一6所说的:“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 ,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天主教声称称义是成圣的结果,并且把称义与成圣给混淆了 。虽然二者极其有关,然而它们有不同的益处。 称义与成圣二者之间的区分是什么呢?海伦保科说的很清楚 : 1. 称义是外部的行动,但成圣是在我们里面的作为; 2. 称义除去罪孽,而成圣是除去罪污; 3. 成圣在世上是进步性的,但称义是已经完成了。 这是什么意思呢?因信称义岂不是在我们里面发生的吗?那 岂不是一项主观上的称义吗?当然是的!我们已经说过,凡不明 白此主观称义的人,或如布拉尔所说的“有效的义”,乃是在神 的公义的审判之下;本为可怒之子,有一天要受永远的刑罚。 当我们前辈神学家说到称义的时候,认为是在我们之外的行 动,他们的意思是说,称义是神司法上的作为,是在我们之外, 在天堂的法庭上决定的,并在基督的复活中宣布。因此蒙拣选的 罪人,在悦纳的时候,被迁入与神和好的境况中,并且“有效地 ”被宣告无罪。可是当称义发生的时候,里面没有什么改变。内 部的改变是从成圣来的;这改变是在我们里面发生的。 论到第二点,称义与成圣之间的区分,那就是称义除去罪孽 ;成圣除去罪污。所欠的债必须偿还,污秽必须洗净。在称义中 有一个为所有罪孽的完全补赎。基督的义,就是为祂百姓一切原 罪与本罪的完全与永远的补赎。神的子民根据这一点得称为义。 但称义不能洗去罪污。下面的例证能帮助我们明白这一点: 有一个矿工,他整天在煤矿里挖煤,因此整个人黑的像煤矿 一样,此人欠人家一千块钱的债。有一天他从煤矿里出来,有一 个人递给他一张收据说,他的债务已经完全还清了。你可以想象 这个人是何等的欢喜快乐。但在这时候,他的面目还是黑的,要 想脱去这个污秽,他必须用水洗去。 从此可见在称义中罪孽得以除去,但罪的污秽还没有除清; 神的子民在成圣中得以洗除罪污,称义虽然与成圣有别,但二者 的确有不可分之关系。 第三点的区分是:成圣在今世是进步式的,可是称义是已经 完成了。 审判官一定要宣判被告无罪或有罪,他不能给予不彻底的判 断。在称义中,神不能够只赦免祂子民一部分的罪,乃是给他们 一个完全的无罪开释。 成圣虽然是整个人的更新,但在今生还不够完全。完全是在 部分上的,但在程度上还不是完全的。神的子民在他们肢体中有 一个律,与他们心中的律交战,使他们受罪的律的辖制。在天堂 里,成圣将要在荣耀中得以完全。 如此称义与成圣是有区别的。可是天主教对于圣经中所说的 称义是个门外汉,并且予以反对。天主教想要靠行为称义;可是 按照下面的问题所教导的,那是不可能的。 问46:为什么我们的善行不能在神面前算为义? 答:因为在今世,就是我们最好的善行,也是不完全的, 并且受罪的污染,所以凡有血气的人,没有一个因行律法 ,能在上帝面前称义(罗三20)。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 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 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 解 说: 这样神的话,就把一切的行为跟称义的关系给切断了。天主 教怎敢说要赞成行为呢? 但是他们还有一项托辞:神岂不是赏赐善行吗?当然是的;不但 是今生,就是在来世也都要赏赐善行。 但问题是你在哪里看见这种赏赐呢?在诗十九11:“遵守律 法的便得大赏”;在启十四13:“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 …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当然神要赏赐善行。 问47:这样说来,我们的善行没有什么功德可言。但神仍会在今 生和来世赏赐善行? 答:这赏赐不是出于我们的功德,乃是出于神的恩典。 解 说: 主耶稣自己在葡萄园工人的比喻中,给了我们一个很清楚的 例证。头一群作工的人就是园主所雇来的,跟他们讲定工价,每 人一天一钱银子。他们领受了当得的工资。但是后来的工人也领 受了一钱银子,但这不是他们应得的;他们领受的乃是怜悯的赏 赐。主赏赐祂百姓的工作完全除掉功德的因素,完全绝对出于祂 的恩典。神的子民是因恩典而非行为,因此对神的子民来说,他 们只有一个夸口的根基,那就是基督,是出于神的恩典赏赐给他 们的。如此他们因信称义,并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与神和好(罗 五1)。 为了我们的好处,我们一定要学习了解有关称义的事。有一 天当主来审判活人死人的时候,祂要将因信称义的人在云中提出 来称义;他们要进入永生。因此我们要如下列情形来看称义: 1、 在信心之前,即:1.从永远;2.在基督复活中。 2、 因信,即:1.在重生中改变地位;并2.在良心的法庭 中。 3、 有一天在天上的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