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圣餐

在林前十一20中,圣餐又称为主的晚餐。除了这个名称之外
,圣经又说到主的筵席(林前十21), 
掰饼(徒二42),同领基督的身体与血(林前十16)。
论到主的晚餐,照样是一个标记与印证,基督为守主的晚餐
而设的有形物质乃是饼与酒;正如以下所看到的。
问57:圣餐的外部标记是什么?
     
答:我们所吃的掰开的饼,我们所喝的杯,是要记念基督
的受苦与受死。
解 说:
但这不能单单指在属灵上守此圣礼。虽然在圣餐之外有与基
督属灵的交通,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忽略基督的爱的命令。主
耶稣被卖的那一夜说:“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
路廿二19),在神儿女的心中有这样的感化,叫他们都知道这是
表明祂的死。关于这一方面,很多人都表示忧伤。
在主餐中所用有形的标记,就是一般所用的饼与酒。饼要掰
开,表明基督身体的破碎;酒要倒出,表明基督的流血。借着这
些标记保证祂的百姓,祂要喂养他们的灵魂直到永生。

问58:所表明与印证的是什么?
     
答:所表明与印证的就是,基督用祂被钉十字架的身体与
所流的血,喂养我们的灵魂直到永生。
解 说:
这样喂养神儿女灵魂的,并不是饼与酒,就像洗礼中有形的
水,也不能够洗除罪一样。但是主圣餐中的标记是把我们导向基
督;借着吃那饼与喝那杯,主乐意坚固祂子民的信心;并叫他们
只仰望那在十字架上为他们牺牲的主,叫他们罪得赦免,并与主
有更亲密的联合,所以主的百姓可以与主同行,有如祂骨中的骨
,肉中的肉。
主自己应许祂要借着守圣餐,来坚固他们的信心,正如以下
所说的。

问59:基督在何处应许我们这些事情?
     答:在主的晚餐设立中,就是保罗在林前十一23-
26所表示的:“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
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掰开,说
:‘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
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
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
记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
等到祂来。”
解 说:
因此主的晚餐并不是人所设立的,乃是主自己亲自设立的,
保罗在林前十16-17,十一24-
25中强调了这项事实。主的这个规定,是为了各世代所指定的,
直等到祂驾着云从天降临的时候。不拘时代变得如何黑暗,基督
的此项命令为我们一切敬畏祂的人继续生效。他们一定要参予这
晚餐,在会众聚集时吃这饼喝这杯,因为只有在这个聚会中才能
执行主的晚餐。因为主的筵席要预备直到祂来的日子,照样有形
的教会要存在直到世界的末了。神的百姓需要属灵的喂养,正如
我们的身体需要饮食一样,而且主愿意在我们守圣餐时,赐给这
样属灵的喂养。因此忽略这圣礼,就使神百姓的生命衰弱,但必
须肯定的是,我们口所吃和喝的只是饼和酒,因为这些标记只是
象征而已。

问60:这饼是变为基督的身体,酒变成祂的血吗?
     答:不是的,正如在洗礼中的水一样没有变成基督的血。
解 说:
关于圣餐的教义,有二项严重的错谬是我们特别必须争辩的
,那就是圣餐同质说(Consubstantiation)与圣餐变质说(Transubs
tantiation)。
所谓同质说,我们是论到路德的错谬。同质说的意思是共存
,因此,表明路德教导说,基督在圣餐中的同在;不但说到祂的
神性、尊严、恩典与灵,也是说到祂的人性,在饼与酒的象征中
存在。这也与路德所教导有关基督按照祂的人性来说,也是无所
不在,正如说到基督的升天一样。既已偏离走向那难以想象的错
谬,认为基督无所不在的属性,在祂升天时转介到祂的人性,路
德教导说,基督与祂的人性在圣餐中的饼和酒中同在。虽然路德
与罗马天主教所教导的,即饼与酒,真的变成基督的身体和血的
观点不同,但他仍是大大的错误了。
根据基督的人性,祂现在是在天上;但根据祂的神性,祂是
无所不在的。但是在圣餐中祂是同在的,祂并不是在象征中,根
据祂的神性与圣灵,借着这些标记来坚固祂的百姓。
论到天主教变质说的教义更是可憎恶的。变质说就是改变的
意思。天主教声称在神父宣布分别为圣的圣礼的话语时,饼与酒
就变成了基督的身体与血,就变成了中保本身。于是饼就不再是
饼,酒就不再是酒,乃是主耶稣自己。然后当天主教徒参与圣餐
时,他并不是用他的口吃一口饼,他吃的乃是基督自己。假如在
掰饼或喝酒时,一块饼或是一滴酒失落了,那诚然是一个亵渎。
为了避免这一点,天主教烤一种小圆饼又叫圣饼,为了同一理由
,酒杯不能从口到口的传递,乃是神父替所有参与圣餐的人饮用
。
这种令人不可思议的教义,怎么能够叫人相信呢?天主教的
变质说是如此的虚妄,甚至一个瞎眼的人也能了解到,从饼和酒
变成肉与血,能有这事发生吗?若是如此,我们都应看见有这样
的事。当神将埃及的水变成血,鱼就死在河中,使水变为腥臭,
因为这些水的确是改变了,每一位埃及人都看得到。当主耶稣在
加利利的迦拿婚筵中,以水变酒的时候,大家都看见了,也喝了
。但天主教所做的圣饼,仍然是一块小圆饼;可以看到,经过化
学的分析,所得到的答案就是:它不是肉,只是一块饼。论到这
酒也是一样,酒只是酒,并没有变成血,因此本质说是一个谎言
。
除此之外,变质说乃是一个被咒诅的偶像崇拜。天主教要求
会众来拜这块分别为圣的饼。他们说现在这块饼已经变成基督自
己了,是按照祂的神性和祂的人性说的。因此天主教要求会众,
要对这块烘烤的饼表示属神的尊重。
从天主教变质说又产生了弥撒祭荒谬的教义。弥撒不可与圣
餐混为一谈,弥撒是表明一个献祭。那就是说主耶稣一次死在十
字架上,对天主教来说是不够的,祂必须每天在神父的手上死一
次,那是为死了的人,也是为活着的人。当天主教神父举起这块
圣饼而放在祭坛上时,他们告诉我们说,主耶稣就再死一次。
简言之,天主教整个的教义是:
1. 一个谎言;
2. 应受咒诅的偶像崇拜;
3. 否认基督只一次的将身体献上。
根据天特会议的报告,天主教声称凡不同意,不赞成此项可
憎之事的人,都要被逐出教会。但神的话宣称否认基督,并把惟
独神应得的尊荣给天主教所做的圣饼者,都是该受咒诅。正如我
们在来十14中所念到:“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
永远完全。”这一次献上的祭,就不需要再重复,也不需要天主
教弥撒的补充。每一个对神和祂的话语有稍微尊敬的人,一定讨
厌天主教的这种教义。
天主教并没有在洗礼上教导说,水变成了基督的血,这件事
似乎奇怪。如此可见他们的错谬不是很明显的吗?在洗礼上并没
有变成血,照样在圣餐中,饼与酒也不应该变成主的身体与血。
饼仍旧是饼,酒仍旧是酒。根据基督的人性,祂现在在天上,而
且仍然在那里,但借着祂自己所设立圣餐中的饼与酒,祂喜欢祂
的子民经历祂属灵的同在,所以借着吃那饼、喝那杯大大的坚固
他们的信心,并使他们接纳祂,作为他们得救的惟一根由。因此
领受圣餐,乃在于一个人是否有信心。没有信心的人,虽然吃了
饼喝了酒,也不能守主的圣餐。
让每一位领受主餐的人要自己省察。下面这个问题就告诉我
们当怎样行。

问61:在你领受圣餐前,当如何自省?
     
答:1.我必须省察我是否恨恶我的罪,并为罪的缘故
在神面前自卑。
             2.我是否相信我一切的罪已经因基督的缘故而得到赦       
免。 
             3.我是否也有诚恳的决志今后要行各样的善事。
解 说:
这样的自省在我们领圣餐之前是必须的,因为惟独借着信心
,才能在圣餐中领受基督。一个没有悔改的人不能领受圣餐,即
使他是一个曾在教会宣认的教友也不能。“他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林前十一29)。我们改革宗信条第35条的记载是何等严厉的
真理,那里说:“不信的人要领受圣餐,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但
是他并没有领受到有关圣礼的真理。正如犹大和行邪术的西门,
都真的领受了圣礼,但并未有领受基督。基督就是圣礼所表明的
,信徒所要领受的就是基督。”因此每一个在领圣餐之前,必须
要自己省察,免得基督对我们说:“朋友,你到我这里来,怎么
不穿礼服呢?”因为没穿礼服,他就是从别处爬进来,好像贼和
强盗。主要把他丢出去。洗礼与宣认并没有成为可以领圣餐的一
个根据,圣餐乃是惟独赐给神的百姓。所以每一个人要省察。神
话语的关键,把未悔改的人排除在外,在神话语真实的传讲上,
要试验每一个人是否有信心。牧师和长老不能够拒绝那些他们认
为未悔改的人领受圣餐,如果他们在生活与教义上是无可指摘,
就可以领圣餐。至于人内心的情况,那就让各人自己省察吧!然
而人在生活与教义的表现上是败坏的,那就又当别论了。

问62:那些许可领圣餐的人可以教导假教义或过犯罪的生活吗?
     
答:不可以的,免得神的约被亵渎,以至神的愤怒临到全
教会。
解 说:
神的约是神圣的,并且在约中所显明的也是神圣的。因此,
那些在生活与教义上行恶的人必须剪除。当亚干偷窃耶利哥的掳
物时(书七章),为了他的缘故,神的圣怒就临到全以色列会众
。亚干那一个人是在营中当受咒诅的,所以他一定要被剪除。主
给祂的教会两把钥匙,是教会所不能置诸不理的,这两把钥匙就
是传扬神的道与对基督徒的管教。后者是应用到生活与教义上,
要把那些公开犯罪的人从会众中移除,并拒绝他们领受圣餐。
如果不这样行的话,神的忿怒就要临到全教会,因此我们那
些敬畏神的老前辈,拒绝与抗辩派的人同守圣餐,虽然当局因他
们的拒绝而逼迫他们。

问63:我们当如何对待这些人?
     答:根据基督所指定的话,记载在太十八15-
17:“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
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
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
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解 说:
在执行管教上,教会必须分清:公开的与隐密的罪。此法是
遵照多特会议的教会法规。请参看第72-
78条。所谓隐密的罪,就是不在公众场所的过犯,只被会中一个
会友所知。例如:二个人在一起作工时,其中一个人咒诅骂人;
另外那个人应该怎么做呢?要把那人犯的罪予以声扬吗?很可惜
!这种事时常发生,然而那个人反倒使自己有罪了,让自己受责
难。主说:“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
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太十八15)。不需要别人
知道。如果当事人不听,仍然继续犯罪,然后要带一、二个见证
人同你一起去;照样这些人也要保守秘密。假如当事人承认作的
错处,以后不再犯过,你们就得到了弟兄,就应当饶恕他。如果
他仍旧固执,并继续犯罪,那么你们就应当将这件事告诉教会。
在此以前教会不得干涉这项隐密的罪。如果当事人不听教会的劝
勉,这罪就变成公开的罪了。
关于公开的罪,首先教会要劝勉犯罪的人,如果他藐视这劝
勉,教会就当予以谴责。谴责包括三个步骤。第一步骤:教会要
向会众通告所犯的罪;第二步骤:就是要把这个人宣布出来;第
三步骤:就是要除教。在执行第二步骤谴责之前,教会要邀请区
会的指导。
教会管教的主要目的,就是领犯罪的人悔改。因此犯罪的人
要是承认并离弃罪,教会就应当向他表示怜悯。谴责并非是司法
的判断,乃是恢复的一种方法,好像病人吃药一样。因此不能规
定一个时期,例如:六个礼拜或者三个月,乃是直至有悔改的证
据,并且有认罪的希望,这时候就遵照下列的规章:隐密的罪必
须在隐密处承认,公开犯罪必须要公开认罪。
主要我们按照祂的话谨慎行事为人,免得受教会的管教。除
教是可怕的。从前有个人说过,宁肯死在绞刑台上,不愿被教会
除教,被关在天国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