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圣餐 在林前十一20中,圣餐又称为主的晚餐。除了这个名称之外 ,圣经又说到主的筵席(林前十21), 掰饼(徒二42),同领基督的身体与血(林前十16)。 论到主的晚餐,照样是一个标记与印证,基督为守主的晚餐 而设的有形物质乃是饼与酒;正如以下所看到的。 问57:圣餐的外部标记是什么? 答:我们所吃的掰开的饼,我们所喝的杯,是要记念基督 的受苦与受死。 解 说: 但这不能单单指在属灵上守此圣礼。虽然在圣餐之外有与基 督属灵的交通,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忽略基督的爱的命令。主 耶稣被卖的那一夜说:“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 路廿二19),在神儿女的心中有这样的感化,叫他们都知道这是 表明祂的死。关于这一方面,很多人都表示忧伤。 在主餐中所用有形的标记,就是一般所用的饼与酒。饼要掰 开,表明基督身体的破碎;酒要倒出,表明基督的流血。借着这 些标记保证祂的百姓,祂要喂养他们的灵魂直到永生。 问58:所表明与印证的是什么? 答:所表明与印证的就是,基督用祂被钉十字架的身体与 所流的血,喂养我们的灵魂直到永生。 解 说: 这样喂养神儿女灵魂的,并不是饼与酒,就像洗礼中有形的 水,也不能够洗除罪一样。但是主圣餐中的标记是把我们导向基 督;借着吃那饼与喝那杯,主乐意坚固祂子民的信心;并叫他们 只仰望那在十字架上为他们牺牲的主,叫他们罪得赦免,并与主 有更亲密的联合,所以主的百姓可以与主同行,有如祂骨中的骨 ,肉中的肉。 主自己应许祂要借着守圣餐,来坚固他们的信心,正如以下 所说的。 问59:基督在何处应许我们这些事情? 答:在主的晚餐设立中,就是保罗在林前十一23- 26所表示的:“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 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掰开,说 :‘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 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 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 记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 等到祂来。” 解 说: 因此主的晚餐并不是人所设立的,乃是主自己亲自设立的, 保罗在林前十16-17,十一24- 25中强调了这项事实。主的这个规定,是为了各世代所指定的, 直等到祂驾着云从天降临的时候。不拘时代变得如何黑暗,基督 的此项命令为我们一切敬畏祂的人继续生效。他们一定要参予这 晚餐,在会众聚集时吃这饼喝这杯,因为只有在这个聚会中才能 执行主的晚餐。因为主的筵席要预备直到祂来的日子,照样有形 的教会要存在直到世界的末了。神的百姓需要属灵的喂养,正如 我们的身体需要饮食一样,而且主愿意在我们守圣餐时,赐给这 样属灵的喂养。因此忽略这圣礼,就使神百姓的生命衰弱,但必 须肯定的是,我们口所吃和喝的只是饼和酒,因为这些标记只是 象征而已。 问60:这饼是变为基督的身体,酒变成祂的血吗? 答:不是的,正如在洗礼中的水一样没有变成基督的血。 解 说: 关于圣餐的教义,有二项严重的错谬是我们特别必须争辩的 ,那就是圣餐同质说(Consubstantiation)与圣餐变质说(Transubs tantiation)。 所谓同质说,我们是论到路德的错谬。同质说的意思是共存 ,因此,表明路德教导说,基督在圣餐中的同在;不但说到祂的 神性、尊严、恩典与灵,也是说到祂的人性,在饼与酒的象征中 存在。这也与路德所教导有关基督按照祂的人性来说,也是无所 不在,正如说到基督的升天一样。既已偏离走向那难以想象的错 谬,认为基督无所不在的属性,在祂升天时转介到祂的人性,路 德教导说,基督与祂的人性在圣餐中的饼和酒中同在。虽然路德 与罗马天主教所教导的,即饼与酒,真的变成基督的身体和血的 观点不同,但他仍是大大的错误了。 根据基督的人性,祂现在是在天上;但根据祂的神性,祂是 无所不在的。但是在圣餐中祂是同在的,祂并不是在象征中,根 据祂的神性与圣灵,借着这些标记来坚固祂的百姓。 论到天主教变质说的教义更是可憎恶的。变质说就是改变的 意思。天主教声称在神父宣布分别为圣的圣礼的话语时,饼与酒 就变成了基督的身体与血,就变成了中保本身。于是饼就不再是 饼,酒就不再是酒,乃是主耶稣自己。然后当天主教徒参与圣餐 时,他并不是用他的口吃一口饼,他吃的乃是基督自己。假如在 掰饼或喝酒时,一块饼或是一滴酒失落了,那诚然是一个亵渎。 为了避免这一点,天主教烤一种小圆饼又叫圣饼,为了同一理由 ,酒杯不能从口到口的传递,乃是神父替所有参与圣餐的人饮用 。 这种令人不可思议的教义,怎么能够叫人相信呢?天主教的 变质说是如此的虚妄,甚至一个瞎眼的人也能了解到,从饼和酒 变成肉与血,能有这事发生吗?若是如此,我们都应看见有这样 的事。当神将埃及的水变成血,鱼就死在河中,使水变为腥臭, 因为这些水的确是改变了,每一位埃及人都看得到。当主耶稣在 加利利的迦拿婚筵中,以水变酒的时候,大家都看见了,也喝了 。但天主教所做的圣饼,仍然是一块小圆饼;可以看到,经过化 学的分析,所得到的答案就是:它不是肉,只是一块饼。论到这 酒也是一样,酒只是酒,并没有变成血,因此本质说是一个谎言 。 除此之外,变质说乃是一个被咒诅的偶像崇拜。天主教要求 会众来拜这块分别为圣的饼。他们说现在这块饼已经变成基督自 己了,是按照祂的神性和祂的人性说的。因此天主教要求会众, 要对这块烘烤的饼表示属神的尊重。 从天主教变质说又产生了弥撒祭荒谬的教义。弥撒不可与圣 餐混为一谈,弥撒是表明一个献祭。那就是说主耶稣一次死在十 字架上,对天主教来说是不够的,祂必须每天在神父的手上死一 次,那是为死了的人,也是为活着的人。当天主教神父举起这块 圣饼而放在祭坛上时,他们告诉我们说,主耶稣就再死一次。 简言之,天主教整个的教义是: 1. 一个谎言; 2. 应受咒诅的偶像崇拜; 3. 否认基督只一次的将身体献上。 根据天特会议的报告,天主教声称凡不同意,不赞成此项可 憎之事的人,都要被逐出教会。但神的话宣称否认基督,并把惟 独神应得的尊荣给天主教所做的圣饼者,都是该受咒诅。正如我 们在来十14中所念到:“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 永远完全。”这一次献上的祭,就不需要再重复,也不需要天主 教弥撒的补充。每一个对神和祂的话语有稍微尊敬的人,一定讨 厌天主教的这种教义。 天主教并没有在洗礼上教导说,水变成了基督的血,这件事 似乎奇怪。如此可见他们的错谬不是很明显的吗?在洗礼上并没 有变成血,照样在圣餐中,饼与酒也不应该变成主的身体与血。 饼仍旧是饼,酒仍旧是酒。根据基督的人性,祂现在在天上,而 且仍然在那里,但借着祂自己所设立圣餐中的饼与酒,祂喜欢祂 的子民经历祂属灵的同在,所以借着吃那饼、喝那杯大大的坚固 他们的信心,并使他们接纳祂,作为他们得救的惟一根由。因此 领受圣餐,乃在于一个人是否有信心。没有信心的人,虽然吃了 饼喝了酒,也不能守主的圣餐。 让每一位领受主餐的人要自己省察。下面这个问题就告诉我 们当怎样行。 问61:在你领受圣餐前,当如何自省? 答:1.我必须省察我是否恨恶我的罪,并为罪的缘故 在神面前自卑。 2.我是否相信我一切的罪已经因基督的缘故而得到赦 免。 3.我是否也有诚恳的决志今后要行各样的善事。 解 说: 这样的自省在我们领圣餐之前是必须的,因为惟独借着信心 ,才能在圣餐中领受基督。一个没有悔改的人不能领受圣餐,即 使他是一个曾在教会宣认的教友也不能。“他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林前十一29)。我们改革宗信条第35条的记载是何等严厉的 真理,那里说:“不信的人要领受圣餐,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但 是他并没有领受到有关圣礼的真理。正如犹大和行邪术的西门, 都真的领受了圣礼,但并未有领受基督。基督就是圣礼所表明的 ,信徒所要领受的就是基督。”因此每一个在领圣餐之前,必须 要自己省察,免得基督对我们说:“朋友,你到我这里来,怎么 不穿礼服呢?”因为没穿礼服,他就是从别处爬进来,好像贼和 强盗。主要把他丢出去。洗礼与宣认并没有成为可以领圣餐的一 个根据,圣餐乃是惟独赐给神的百姓。所以每一个人要省察。神 话语的关键,把未悔改的人排除在外,在神话语真实的传讲上, 要试验每一个人是否有信心。牧师和长老不能够拒绝那些他们认 为未悔改的人领受圣餐,如果他们在生活与教义上是无可指摘, 就可以领圣餐。至于人内心的情况,那就让各人自己省察吧!然 而人在生活与教义的表现上是败坏的,那就又当别论了。 问62:那些许可领圣餐的人可以教导假教义或过犯罪的生活吗? 答:不可以的,免得神的约被亵渎,以至神的愤怒临到全 教会。 解 说: 神的约是神圣的,并且在约中所显明的也是神圣的。因此, 那些在生活与教义上行恶的人必须剪除。当亚干偷窃耶利哥的掳 物时(书七章),为了他的缘故,神的圣怒就临到全以色列会众 。亚干那一个人是在营中当受咒诅的,所以他一定要被剪除。主 给祂的教会两把钥匙,是教会所不能置诸不理的,这两把钥匙就 是传扬神的道与对基督徒的管教。后者是应用到生活与教义上, 要把那些公开犯罪的人从会众中移除,并拒绝他们领受圣餐。 如果不这样行的话,神的忿怒就要临到全教会,因此我们那 些敬畏神的老前辈,拒绝与抗辩派的人同守圣餐,虽然当局因他 们的拒绝而逼迫他们。 问63:我们当如何对待这些人? 答:根据基督所指定的话,记载在太十八15- 17:“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 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 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 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解 说: 在执行管教上,教会必须分清:公开的与隐密的罪。此法是 遵照多特会议的教会法规。请参看第72- 78条。所谓隐密的罪,就是不在公众场所的过犯,只被会中一个 会友所知。例如:二个人在一起作工时,其中一个人咒诅骂人; 另外那个人应该怎么做呢?要把那人犯的罪予以声扬吗?很可惜 !这种事时常发生,然而那个人反倒使自己有罪了,让自己受责 难。主说:“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 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太十八15)。不需要别人 知道。如果当事人不听,仍然继续犯罪,然后要带一、二个见证 人同你一起去;照样这些人也要保守秘密。假如当事人承认作的 错处,以后不再犯过,你们就得到了弟兄,就应当饶恕他。如果 他仍旧固执,并继续犯罪,那么你们就应当将这件事告诉教会。 在此以前教会不得干涉这项隐密的罪。如果当事人不听教会的劝 勉,这罪就变成公开的罪了。 关于公开的罪,首先教会要劝勉犯罪的人,如果他藐视这劝 勉,教会就当予以谴责。谴责包括三个步骤。第一步骤:教会要 向会众通告所犯的罪;第二步骤:就是要把这个人宣布出来;第 三步骤:就是要除教。在执行第二步骤谴责之前,教会要邀请区 会的指导。 教会管教的主要目的,就是领犯罪的人悔改。因此犯罪的人 要是承认并离弃罪,教会就应当向他表示怜悯。谴责并非是司法 的判断,乃是恢复的一种方法,好像病人吃药一样。因此不能规 定一个时期,例如:六个礼拜或者三个月,乃是直至有悔改的证 据,并且有认罪的希望,这时候就遵照下列的规章:隐密的罪必 须在隐密处承认,公开犯罪必须要公开认罪。 主要我们按照祂的话谨慎行事为人,免得受教会的管教。除 教是可怕的。从前有个人说过,宁肯死在绞刑台上,不愿被教会 除教,被关在天国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