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认识神的旨意

  圣经清楚表明:神派定我们生命的年限与生活的疆界(徒十七26),预定你我所要度的日子与所要发生的事(诗一三九16;伯十四5)。换言之,我们的神是主权的神,祂预先定下的事,必然要按时成就(赛十四24-27,四十六10-11)。祂随自己的旨意计划,按祂旨意所预定的,行作万事;祂叫万事都互相效力,以达成祂的美意(弗一11;罗八28-30)。所以,我们可总结说:神从无始的永远,按祂至智至圣的旨意,随祂的美意,毫无改变地预定一切要成之事。

一、“神的旨意”的本质与特征

  虽然“神的旨意”是多方面的并包罗万象,然而,“神的旨意”就其本质而言是合一的。圣经明示“神的旨意”是一完美全备的计划(弗一11;徒廿27)。因为神是全知全智、全善全能的,祂对万事的预定安排,不同于世人的知识有限短视(需要分段计划逐期调整),乃是按照祂自有永有的整体全盘计划,在神学上称之为“神的元旨 the Decree of God”。另一方面来说,神的元旨计划,在历史中的逐步实施,是有连续阶段性的;因此,“神的旨意”也可说是众多的(涉及不同的时空人事物),我们可用复数 the decrees of God 来讨论之。

  总的来说,圣经教导我们:“神的旨意”有三方面的特征:

1. 有其终极目的

  神行作万事,是按照祂旨意的计划,有其最终目的;都是照祂自己所预定的美意;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这是照神从万世以前,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所定的旨意(弗一3-14,三9-11)。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都归给祂,直到世世代代永永远远(罗十一33-36),此即为万事万物的终极目的。

2. 是永不改变的

  主耶和华是不改变的(玛三6);神是众光之父,在祂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一17)。所以,神的旨意是永不更改的:祂怎样思想,必照样成就;祂怎样定意,必照样成立;祂的筹算永远立定,祂所喜悦的必然成就(诗卅三10-11;赛四十六10,十四24-26;罗九11)。祂是信实、守约施慈爱的主,祂愿意向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来六17)。

3. 包括万事万物

  神创造万有,统管万有,祂的旨意是万事万物实现的最终原因。所以,神的旨意是包括一切的:历史的进展,国家世局的变化,个人的年数际遇,天上的飞鸟,野地里的百合花,甚至连我们头发的多寡,都在祂的旨意之内(但二37-45;伯十四5;诗卅九4;加一15;太六26-30,十29-30)。所以,在上帝的字典里,没有“偶然”这个字。

二、“神的旨意”的分类

  “神的旨意”是广博的,也是合一的。从人的角度来看,“神的旨意”可分为三类,以帮助我们了解:

1. 隐密的旨意

  上帝的旨意未启示给人知晓的部分,是人所不能明白的,也是不需要明白的。申命记廿九章廿九节说:“隐密的事,是属于耶和华我们上帝的”,所以不属于我们,因为“祂的意念高过我们的意念”(赛五十五8-9),是超过我们所能理解的,无法测透的(伯十一7),出人意外的(腓四7);更是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弗三21)。诚如罗马书八章卅三至卅六节所言,真是“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

2. 明显的旨意

  上帝的旨意启示给人知晓的部分,是要我们明白且谨守遵行的,是我们信仰与生活的最高准则。此“明显的事,是永远属于我们和我们子孙的”(申廿九29);是神已经给我们显明的(罗一18,十六26)。换言之,神明显的旨意就是希伯来书一章一节所说,“神从前在古时,藉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记载于旧约圣经)与“在这末世藉着祂儿子晓谕我们”(记载于新约圣经)。所以,对今天的我们而言,神明显的旨意就是整本圣经,是要我们与我们的儿女谨守遵行的。

3. 任凭的旨意

  关于罪的存在与活动,圣经告诉我们,神不试探人,不叫人犯罪作恶(雅一13),祂恨恶罪,因罪恶与祂的圣洁本性相违。虽然神不喜悦人犯罪作恶(出廿57;结一2332),但是祂任凭罪人偏行己路自食恶果。正如罗马书一章廿一至卅二节所说:神任凭他们逞行、放纵、存邪心、行伤天害理的事(罗一242628)。换言之,当人选择背叛神的明显旨意时,神要人自负己责,容让人选择犯罪,在神学上称为“任凭的旨意 Permissive Will”。然而,神仍然掌管,罪人所犯之恶不能破坏神的终极计划,神的旨意必然成就(诗七十八29,一○六15;路廿二22;徒二23,十四16,十七30)。

三、从“救赎大恩”来了解“神的旨意”

  圣经明示:神按祂的旨意计划行作万事,使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也就是祂预知预定的人(罗八28-30);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一9);这是因祂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旨意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一4-5)。所以,我们得救,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弗二8-10)。

  因着父神救恩计划的定旨先见,基督被交与人,在十架受难(太廿六24;徒二23;彼前一2)。我们各人的得救,是出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不在乎人的定意,也不在乎人的奔跑,只在乎按自己美意发怜悯的神(罗九11-16;约一12-13;太十一25-27;雅一18)。感谢神,在创立世界以先,按祂永恒不变的旨意,与祂隐密的美意,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得永远的荣耀,这完全是基于祂的奇妙恩典慈爱。愿一切荣耀颂赞都归给祂,直到世世代代永永远远,阿们。

四、对此教义的反论与回答

  关于“神的旨意”此项真理,有些人因误解而提出反论;他们认为如果接受“神主权预定”的教导,会引致基督徒的自满骄傲、减弱行善之志向动力、降低传福音的热诚努力等等。事实上,这些误解的症结在于:将圣经所说的“神的预定美意”,错解为世俗哲学的“宿命论 Fatalism”。圣经所说的“预定 Predestination”并非“宿命论”所说的:人的一切为命中注定,如棋盘上的棋子随奕棋者摆布,所以人毫无责任。事实上,圣经绝对肯定人有责任,例如约瑟的哥哥们陷害约瑟,犹大出卖主耶稣,他们都要为自己的恶行负责(创五十15-17;太廿六24;廿七3-5;可十四21;路廿二22)。

  人若不愿接受圣经所启示的此项真理,追根究底其原因在于思想前提:“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的关系。一般人的想法:神有预定,人就无责任;神无预定,人才有责任。这种“在神的主权预定之外,人才有责任”想法的出发点,是认为两者互不相容,无法共存。然而,圣经的启示是:“在神的主权预定之内,人有责任”。整本圣经处处显明神的主权乃是百分之百的预定,同时也确定人有责任必须百分之百的负责;两者相互辉映,毫无矛盾。我们无法彻底明白两者的关系,所以不应用人的理论强解,牺牲任何一方。

  “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此项真理,本来就是人的理性无法测透的(正如圣经其他真理如“三位一体”等),我们应谦卑感恩领受,因这真是“大哉!敬虔的奥秘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做过祂的谋士?谁是先给了祂,使祂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都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罗十一33-36

五、“认识神的旨意”所带来的生活果效

  如上所述,“颂赞神”是明白此真理的起点与终点。让我们怀着感谢赞美的心,从圣经来看“信靠神的主权旨意”所带来的生命生活中的果效:(1)唤醒我们献上真实的敬拜赞美,理所当然的事奉(弗一3-1415-23;提前一16-17;罗十二1-8);(2)带给我们得救的确据,永远的保障,与真正的平安(罗八28-29;约十27-29,十七6-26);(3)使我们大有胆量,火热传福音,因确信凡神所预定的必会信主得救(提后二10;徒十三48,十八9-11);(4)激励我们追求圣洁,不敢放纵懈怠,因神拣选我们的目的,是要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弗一4,二10;罗八29;林后三17-18;彼前一13-16;提后一9;帖后二13);(5)使我们毫无可夸,真正谦卑倚靠神,因完全是出于神的主权拣选(弗二8-10;林前一24-29;罗三21-27)。

  祷告是学习经历“神主权旨意”此真理的最佳途径。当我们跪下求告神,无论是为自己或别人祷告时,都是在诉诸神的主权美意来改变人心。真实的祷告,并非求神改变祂的旨意,乃是求神改变我们来顺服遵行祂的美意。祷告的真谛就是“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廿六39),即相信神的主权,祈求神的旨意实现。虽然我们头脑不能完全理解“神的旨意”(因祂的意念高过我们的意念),但是我们内心深知“神的旨意”最美好且必要成就。愿父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

■ 作业(讨论题目):

. “神的元旨”所指为何?如何解释“神的旨意是合一的,又是包罗万象的”?

. “神的旨意”有哪些特征?可区分为哪三类?

. 我们应当如何来了解“神的旨意计划”?以什么心态来学习认识?

. 圣经所说的“预定”,与世俗哲学的“宿命论”有何不同?请引证圣经说明“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之间的关系。

. 我们信靠神的主权旨意,必会产生什么生活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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