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
初看启示录,似乎其中的伦理气氛和一般新约不同。我们看到有要伸冤的呼声(六 10)。将来的整体背景,以审判为中心,似乎很少强调爱和仁慈的地方。不过,如果要将本书和新约其他书卷强行分开,却是不正确的。这本书写作时的环境和目的,明明影响了它的表达方式。它不是为基督徒伦理而写的,而是眺望这世代的结束。所以也必须体察一下其中偶尔呈现的伦理教训。在一本表现最后推翻邪恶的书信里,自然难见有强调报应的地方。伸冤的呼求,不是要对仇敌报复的呼声,而是辩白冤屈,这是完全不同的要求。
在给七个教会的信里,有的是对德行方面的赞许,有的是定罪。也有些地方提到忍耐(二 2,3;二 19;三
1O),无疑是在蒙难受迫时重要而必要的品格(参一 9;十三 1O;十四 12)。与此相关的,有对守神诫命赞扬的话(十四 12)。由于对殉道者有特殊的鼓励(六
9ff.;廿 4),这是对真理效忠者的极高评价,甚至特别提到只有殉道者在第一次的复活有份(廿 5)。另一方面,对殉道本身并没有明白给予评价,而是殉道者的忠心得到重视(二
13)。耶稣本身就被介绍为『诚实的』、『诚信真实的』(即忠心的之意)(一 5;三 14),他最后一次的降临也被称为『诚信真实』(十九 11)。他为他子民成为这类的典范。对至死忠心的,有特别的赏赐(二
1O;参十七 14)。
教会行为有亏欠要求标准的,必须悔改;得胜的,得特别的奖赏。本书并没有为读者详细说明得胜的意义为何,,而由于本书背景与邪恶势力的对抗来看,得胜一定包含对良善的追求。事实上,书中记载对一切反对权势的最后胜利,可见全书都在阐明这点。
有些恶事须远避的,如通奸(二 14,21f.)、胆怯、不信、可憎、杀人、淫乱、行邪术、拜偶像、说谎(廿一
8)等,这些恶事的罪被命定要受第二次的死。他们绝不能进新耶路撒冷(廿二 15)。羔羊的得胜是良善克服邪恶的胜利。值得注意的是,本书特别提到胆怯,因为当时代对基督徒的逼迫普遍盛行,胆怯会导致不敢承认信仰。这是指那些没有骨气的人。廿一
8的『可憎的』(ebdelygmenoi),是异教对可憎恶的一般用辞。
启示录另有两处带有伦理主题的经文。十四 4提到从人间赎来的十四万四千人,都未曾沾染妇女,他们原是童身(parthenoi)。这是否是说童身有什么特殊的报酬呢?首先当注意到这里说的『童身』,是与奸淫作对比的,或许是一种暗喻的说法。故此,这些保有『童身』的人,是指那些恒常表现公认伦理的人。不过,如果以童身的字面来看,似乎和保罗为即将来临的患难而规劝人不要婚嫁不谋而合。在一个剧烈逼迫与患难的时代里,并非一定要制定与平时不同的固定伦理标准。这卷书在别的地方也没提到独身是一种德性。事实上,我们应注意十九章以后『新郎与新妇』的灵意意象的笔法。从整本书的象征性来看,我们若多注重作者的笔调,就不该有以这段经文是对婚姻持禁欲主义的看法了。
第二段经文是十八章里著名的『椰榆之歌』。我们是否能说这首歌所代表的报复精神,与新约一般教导的基督徒之爱相违背?我们立刻看到,这首歌里没有一处显明为别人的倾倒而喜乐。他们的痛苦和眼泪被记下来,是一个事实的记录。虽然对这段巴比伦人亲眼看到他们的商业帝国倾倒的惨状戏剧化的描写是生动的,却没有因之而欢腾的表示。这全段经文创造出一种无可逃避的悲惨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