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

前段我们已讨论过进入基督徒团契的起始过程。我们注意到,从人的方面,一贯着重于悔改、相信,而在神则有赦罪的保证。赦罪关系到过去的、现在的与将来可能犯的罪。我们现在要进一步强调这点。赦罪本身是一种恩典,但在悔改与相信中,它担任怎样的角色?这问题引出了预定、拣选、恒忍、叛教等问题。我们需查考新约是否对这些题目有一致的记述。但可以确定的是,新约不作系统的讨论,而且新约的作者也从来不曾想到要系统性地解答这些问题(译按:新约是书信、记述,而非纯神学论著)。这或许就是新约教训最为吊诡的地方。在研究这些问题时,一般都认为书信的记载比较清楚,但我们仍需参考其他有价值的证据,特别是约翰福音。

在查考前首应确定『恩典』的定义,说明为何本段讨论要用这样一个内容广博的名词。新约中charis(恩典)有很多不同的用法,它最特殊的意义,是指神对那些应受罚者赐与不配得的恩惠。这是讲神赐给人的救恩,特别是在耶稣所负的使命中。因此,恩典是神所显露而非人力所能达致者。恩典也包括神所给基督徒的生命,我们将在下文『基督里的新生命』和『成圣与完全』段落中再作详述。

 

 

符类福音

 

恩典的概念

    Charis这字(及其同源字)没有出现在马太或马可福音中。路加福音也只用过数次:路一3O称马利亚已在神面前蒙恩,显然是指她继续在此蒙恩的情况下而言(这完成式用法和路一 28的平行描述相同)。路二 4O,52中用在耶稣身上的charis,一般都了解是指一般性的恩惠。在耶稣事工的一开始,听众便希奇他口中『所出的恩言』(指吸引人、感人肺腑之意,路四 22)。这可解释为耶稣所宣告的是神白白的恩眷(即话语充满了神的恩惠),或指使人欢愉的讲词,或包含这二者。虽然 charis本身在别处用作酬谢之意(参路六 32-34;十七9),但其同源字动词,是赐与某种恩惠的意思(参路七 21, 42-43)。

    这词之简要说明,以及它与其他词连结的意义,都不是最重要的,因恩典的概念不单在无数附带提到的经文中已为我们提供了足够的资料,而且是神拯救人的最基本要件。我们应注意寻找耶稣教训中神赐人恩典与人对神的责任两者间的关系,以及恩典在人开始进入基督徒团契与恒常基督徒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如何。符类福音充满了伦理的教训,成为对天国成员无数的要求,如登山宝训。但我们需注意到,这些要求不是进入天国的条件,而是天国的模式。天国之进入,在于个人是否接受福音。耶稣的伦理教训,是一种需要恩典的教训。人若没有神的力量,没有一个人能凭自己履行其中任何要求。不过,福音书中有无说到因为天国成员不能履行要求而被排除在外的事呢?我们将先看某些比喻,再来谈其他的证据。

 

比喻的指示

 

我们首先要注意的是天国的比喻,因此我们要以进入天国的条件,以及持续作天国子民两者的类比形式来研究这些比喻。在这目标下,比喻的应用就全赖于我们对天国了解的程度了。若我们认为天国主要在未来,现今尚未开始,那么进入天国的事也将在未来。如果我们以天国现今已开始,并展望未来最终的完成,那么现在成员的资格,与将来能否进入天国就有密切的关系。这后一种看法,应更合乎新约的教训(见第四章对天国的讨论)。但是,这也引起另一问题,即现今天国的成员,在最后会不会失去承受的权利?

撒种的比喻(太十三1-9, 18-23;可四3-9,14-20;路八4-8,11-15)显示,种子增长的因素有两个:种子与土地。据马太的解释,种子就是『天国道理』(太十三19),它含藏了生命的根源。这生命,除了神使它融入人的里面外,没有人能办到。播种,声明为神恩典的供应。而土地则着重在人的回应,那当然就有许多不同的种类了(有初起欣然接受,以后因各种原因而背弃了;在这四类中只有一类能结出果实来)。最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主张某些人或能短暂相信一段时期,后来却又丢弃了的(参路八13)。这里的关键问题是,这个相信到底是否表现了真信心?由于马太、马可都用『忍耐』而不用『相信』,这意思似乎是说,路加的『相信』不是指基督徒信托之信的意思。另一方面,路加在八12所用同样的字,是有关得救的相信。再者,八12的动词是过去式,而八13则是现在进行式。

    稗子的比喻(太十三36-43),解作世界而非国度。因此我们不能说国度中一直混杂了好与坏的品种,到最后,国度中有些份子要被丢在外面。比喻的主要信息是:那些属国度的成员和现今看似属国度份子的,截然有别。稗子没有任何理由继续存留,只因为要保存好种才延缓铲除。这证明了一种看法,即在世界里,那真实与虚假的份子在团体中有时是不易分辨的。

另一个比喻指肉眼虽看不见但恩典却确实在运作的,就是面酵的比喻(太十三 33)。我们千万不可误以为未来天国将包括全世界的人类,否则将与撒种的比喻冲突。这比喻只在表明天国的成效不能凭外观来判断,它并不是要告知我们天国如何形成。撒网的比喻,是说国度中将发现有好与坏掺杂其中。丢弃坏的,并不是指那曾接受神恩典后来又背弃的人;而是说明那接受神恩典与不接受者的区别。这区别不在宣告的性质(一个网),乃是在这宣告下而来之人的性质。

葡萄园工人的比喻,清楚显出神恩典的工作。葡萄园主有权决定怎样处理自己的东西(太廿1-16)。他不依工作成绩来计成效,而依所承诺的作决定。婚宴的比喻(路十四16-24)说明了拒绝接受邀请者的结果,是自己放弃了天国的宴席。若邀请是恩典,那么进天国就不是无条件的。它需要人接受回应。这里,神的邀请与人的回应,再次显出是齐头并进的。

同样地,婚筵礼服的比喻,在马太所记(太廿二1-14),显出最初参加婚筵者没有足够的准备;最终只有让自己退出筵席。我们不要误会现今天国是个掺杂各种份子的团体。这比喻的真正重点是说:那些原来被邀请的人是不配的,那些被看为不配的却在后来进入了宴筵(『不论善恶』,太廿二 1O)。在此并没有指明,未穿礼服的是从善人或坏人中挑出的。如果礼服象征所预备的救恩,那么比喻的信息就清楚了:即那相信自己能力的,就不能在救恩中有份了。

另一个或许有助于本研究的比喻,是太廿五1-13中童女的比喻。由于其中没有说到恩典,有人因此猜想是指有些门徒最终不能得着神的应许。但是,愚拙的童女是代表真基督徒或假基督徒呢?由于新郎事后说他不认识她们,因此我们假设她们不能代表真基督徒,似乎是合理的。若只是根据这样的比喻来建立国度成员丧失其资格的概念,是不够稳当的。我们不能确定赐与才干的比喻,是否隐含失丧资格(太廿五14-3O)。由于不使用才干的,要等在外面黑暗里,可想见他们不是真门徒。它隐含的意思是:一个人不能认知自己从神领受任何东西,就不是一个真门徒了。

    在浪子的比喻中(路十五11-32),父亲天天准备接待犯错的儿子回来,说明了神的恩典,因这儿子真如他哥哥所说,原来是不配得的。不过,父亲向儿子所显的恩惠,只有在他表示了悔改以后才得着。哥哥之所以不能得着,是因他的态度不对。这比喻是耶稣回答好抱怨的法利赛人的故事。他们以神的赐恩完全没有人的努力在内,是不可思议的。这种供劳观念,使那长子基本上连对他父亲恩待弟弟的作为,都觉得不可理喻。

 

有关恩典的其他指示

 

    神恩惠的特性,在他向人赐恩的例子中(太七7-12;路十一9-13等经节),都已说明清楚。门徒所需做的是:寻求、寻找、叩门。因为,即便是人类的父亲也乐于赐给,更何况是神的恩赐,岂不远远超过人的父!他的恩典,求就得着。这一点清楚说明了神的恩典虽白白赐与,可是仍需人尽上自己的责任。耶稣不多谈人拒绝寻求的问题。事实上,他并未预拟人在接受恩典后,因不再求恩典而从其中坠落的情况。

    有数则要门徒善尽己责的警语,警告他们,若不努力将有恶果。如太三 7ff,施洗约翰强调,必须结出悔改的果子来,那不结好果子的树将被砍下来丢进火里(参耶稣在太七15-2O的同样陈述)。树的性质和果子密切相关,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就似好树不会结坏果子。这看法是认为,一个信徒不会出乎意外地结出坏果子来。

    信心本身被视为神的礼物,否则门徒们不会要求增添他们的信心(路十七5)。不过,耶稣回答关于信心的话,是不论它多么小,经过操练后必能长大。

对信心的认识,还有其他重要的事要考虑。那些对门徒一再预言将遭遇的试探和欺骗,是不是在说明门徒即将面临无法克服的试炼?若是如此,那么现在因信而属于这团契的人,也可能在最后失去信心。这样,耶稣所教导『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是什么意思(太六 13;路十一4)?以及『总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应怎么理解呢?(可十四 38;太廿六 41;路廿二4O,46)这是否含有受试探是可以避免的意思?我们应注意『试探』的根本意义是试验,但在这段经文中,隐含有试验也可能会失败的意思。显然地,祷告能减低陷入试探的程度。神的恩典在基督徒面临试验时,不会置他们于不顾。不过,这里没有说那受试而失败的人会有怎样的的命运。

在不义之官比喻的结语说道:『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德吗?』(路十八 1-8)这话是神在保证他的拣选必然得以证实之后说的。他的意思似乎含有某些人没有被选上,是因为他们遭遇逼迫时背弃了真道之故。不过这不是最合理的解释。拣选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因神的作为是确定的。路加记耶稣所说的这经节,其目的是在警告神子民要坚守信仰和祷告。事实上,这经文没有说到失败者将如何。

    我们必须注意,符类福音中其他记载拣选的经文,可叫我们更确定其意义。马可有十三 2O,22,27三处经文,对『拣选』虽未提供确定的讯息,但却清楚指出,被选者是神所关心的特定对象(注意:为他们的缘故,将减少灾难的日子)。并且,人子在荣耀中降临时,将从四面八方把他们召聚而来。马太有次提及这字,是在叙述蒙召的多选上的少的经文中(太廿二 14),这表示那些选上的是接受邀请的。在此,在邀请和拣选二者间划下了一道界线,也隐含选上的就是那接受邀请的。由于这话语是婚筵比喻的结语,因此『选上的』分明就是宴筵中被接纳的,就是那些接受邀请的。

    符类福音中『拣选』的概念,是否在传达一种『预定』的意思?这甚为模糊。既然那些参加婚筵的人被形容为『被选上』的,那么从神看必是预定能进入国度者。但是,福音书中没有任何地方指明,被选上的是否有可能离弃真道。问题似乎尚未出现。要证明耶稣或福者书作者视『拣选』乃特指蒙保守不致违背神的呼召一事,是福音书以外的问题。在这些福音书中,就像在旧约一样,被选者是特殊的一群,是神的百姓,他们认识神对他们的恩典。但若以为福音书是在显示蒙拣选的人无法抗拒神的恩典,或说被选上的有背道的可能,都是不正确的。福音书不是要说这些,它只表示蒙拣选的发现了神的恩典,并预期他们将继续在恩典之中。

先前我们提过不能赦免的罪,但我们仍应思想这段经文对认识恩典的道理是否有贡献。假如有人主张耶稣的一个真门徒会犯不可赦免的罪,也因此把自己弃置在神能施恩的范围之外,那么这就与恩典的教义有关了。对这话语的上下文仍有些问题要解决,因路加没有把它和靠鬼王别西卜赶鬼的争论放在一起(路十二 1O),像马可(三 2O-3O)和马太(十二 22-32)所作的。当我们了解耶稣当时被指控靠鬼工赶鬼的背景时,所谓亵渎圣灵就能明白了。它的意思是:他们指善为恶,完全颠倒黑白,这显示这个人对圣灵全然不抱同情,以致圣灵既不能再为他做什么,那么悔改、赦罪之事就无从再临到他身上了。作为一个真门徒,曾为圣灵所属,竟能刚硬到故意称圣灵为魔鬼,这是说不通的。路加记这话稍有不同,他是记述人在别人面前承认主的话语时插入的。

因这缘故,有人看亵渎人子和圣灵间的不同,乃在于受洗前、后犯罪的不同。但这解释缺少与前后文的关系。我们最好认为,路加的记载虽有不同,但和马可、马太所说的一致,都是在强调警诫亵渎圣灵的罪。再者,路加在前一章中加入靠鬼王赶鬼的事,有人以为路加的上下文是指着门徒说的,而马太和马可则是指耶稣的仇敌。这些意见值得商榷。然而,路加极多处经文显出,这话也可用于犯罪的门徒身上。但我们要知道,既然主应许门徒在受逼迫时圣灵会替他们说话,这样的亵渎与他何干呢?若想因此就说信徒也有叛教的可能,那是没有根据的。

为了对这方面有更周全的讨论,马太福音中的二段经文也应包括在内。在太十八6,耶稣说,你们中间任何人叫这『小子』中的任何一个跌倒,不如用一块大磨石绑在他脖子上,让他沉到海底去。这里耶稣是否真指一个真正的信徒可能发生的事呢?经文本身只是以接纳和非难两种态度作互相的对照,并未指明确有其事。接下去的经文太十八15-2O,只讲到把他们拒绝在团契交通之外(在以色列社团中,就是把他们看作是『外邦人和税吏』,是不洁净、不被接纳的意思)。不过,这解释仍未可定准。那得罪人的,是自己不听教会,因而自绝于团契之外。这与显明他是否为真基督徒显然无关。

对出卖主的犹大地位的了解,也影响我们对神恩典的认识。犹大虽为被选为门徒之一,却仍背叛了耶稣。事实上,耶稣已经有过预言(可十四17一21)。犹大应否自己负全部责任?与彼得相比之下,彼得虽否认主,耶稣也曾为他代祷过,但犹大却一直偏行己路,永不回头。这是否意味着显在某个人身上的恩典超过另外一个?这无疑是个奥秘。可是,就彼得和其他门徒对耶稣事工和使命的大表同心相比,犹大那副完全不以为然的态度便显得相去太远了。不过,不论犹大的故事是一个怎样典型的例子,假如我们不把这事视为出于神的计划来解释,那么这例子仍然不能成为信徒悖叛神的证据。神的拣选和人的回应,永远是相偕平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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