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
无可否认地,保罗是一直向前看的,但他也和其他新约作者一样,很少提到他所瞻望的永生状况。事实上,保罗和新约其他作者的看法有显然相似之处。在天上的神。保罗自然是以天为神的居所。他提到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出来(罗一18)。他将第二位属天的亚当(基督)与第一位属地的亚当作了对比(林前十五47)。他提醒作师傅的,他们还有一位师傅在天上(弗六 9;西四
1)。信徒也要等候基督从天降临(帖前一 1O;四 16;帖后一 7)。
有一段经文,保罗提到他被提到第三层天去,在那里听到隐秘的言语(林后十二 Iff.)。我们无法确切了解『第三层天』的意义,但他继续描写一种喜乐的状况,体会到与神的交通,是他所不能言喻的。这样看来,这段经文对最后蒙福状况的『天』,并没有提供更多的讯息。
从上面的简述中,可见保罗并未把天看作一个地方,而是用作神同在的词汇。我们更进一步看到,圣灵在成圣过程中的作为,是预备我们适合天上的氛围;现在的局部将在天上得以完全。天上的活物。虽然保罗着重信徒在天上的状态,但他并未多谈天使及其活动。他提到他和夥伴们成了一台戏,演给世人与天使观看(林前四 9)。天使显然对神仆人的活动有兴趣。林前十一 1O有关妇女蒙头难解的一段话,或许指向同个意念。加三 19提到律法是藉天使中保之手设立的。不过,他们的活动是受限制的。但天使滔滔不绝的话语,仍然比不上基督徒的爱(林前十三
1)。保罗嘱咐提摩太的话,是在『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的(提前五 21)。
当使徒说到『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时(腓三 2O),他是将他的读者和那些以基督十架为敌的人作了鲜明的分野。这点使我们对那些能享受永生之福的人的资格,得出一点线索。古代社会的『国民』之意,和罗马公民的权利有关;无疑地,保罗是指明天上国民更超越的权利。不义之人无份于这种权利(林前六
9,1O),这是为那些蒙洗净、成圣、称义之人预备的(林前六 11)。在检讨复活身体的经节里,保罗认为我们拥有了『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后五1)。就是为了这永生的质素,他们才仍存留在这世上(林后五
2)。再者,保罗也用『家』的类比来形容天上的活物(弗三15 )。
来生。保罗将信徒的希望总结为『存在天上的盼望』(西一5)。和福音书一样,他把这个描写为『永生』(罗二7;五21;六 23;提前六 12,19;多一 2;三 7),也是信徒生活素质方面的焦点。这是真正的生命,因为是不能败坏的。在罗六
22说:永生是成圣的『结局』(也就是『目标』),是神在基督耶稣里白白赐与的(罗六 23)。他也用『持定永生』嘱咐提摩太,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提前六12)。
所盼望的不只是生命,也是荣耀。林后三18是段正统的经节:『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像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信徒的荣上加荣,与他们能否反映出神的荣光相关联,是别具意义的。圣灵最荣耀的工作,就是这种变化的工作。保罗想到他当前的苦难,与信徒将得的『极至无比的荣耀』相比时,便称之为『至暂至轻』的(林后四
17)。在提后二 10里他提到救恩,跟着就是『永远的荣耀』。他满足于用普通而优美的文字,将天上的盼望呈现给众基督徒。
这位使徒在他伟大的爱之诗篇里,承认现在所知的模糊不清,而将来就会拨云见日了(林前十三 12)。将来会挪开一切障碍,让我们真正认识神,就像我们认识自己一样。由于这些经文是在爱之诗篇中,因此他的本意必然是特别在某种对爱本质的完全了解上。
保罗对天上之城的概念,也需提一提。有两段有关的经文:腓三 2O和加四 26。两者都用了政治性的字汇,但却是一种属天的看见。团体的意念带有团契相交的涵意(参弗二19)。虽然团契的相交已经历到了,但保罗的焦点是在天上的耶路撒冷(注意我们对加四 26的ano的理解),在那里,一切都将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