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

    对新约中有关天上的探讨,在神学思想里并不流行。一但这对新约神学的全貌却是有意义的。因为死后生命的教义,需注意到人类最终的命运,与在新约各处显示的天上生活是息息相关的。旧约中许多地方提到天上是神的居所,同时也是新约的重要因素(参赛六三 15:尼一 4;但二 37, 44等经节)。以天为神居所的根本意念,在旧约和新约中都有过。不过,我们无法找到描述该处有位格同在的合宜语句,有的只是些常用的词汇(如『在上』、『上面』或『升天』)。我们得承认,这是由于人类语言的限制,无法说明超宇宙的事情。

 

符类福音

    符类福音显然保存了许多说到『天』的主题,却没有给予有关内容的细节,也没有什么过份的幻想。然而,这些福音书多次提到天,显然强调了该主题的重要性。

天上的神

    符类福音最显著的地方,是天与神的密切关系。单单马太福音,『在天上的父』就出现了 14次,『天父』有 5次。马可没有类似的地方,而路加在主祷文里出现过一次。这些地方都是出自耶稣之口,表明了这些话的价值,这不仅表明耶稣自己对天的看法,也说明了邢稣教导他门徒这个看法。在耶稣向神的祈祷里,他用了『父啊,天地的主』(太十一 25 = 路十 21),将天作为父神行使天地主权的领域(另参太廿八 18)。最重要的是:他把天与神的父权结合在一起。这不是为了使人慑服的概念;对耶稣而言,这是天父同在的同义词;对他而言,没有遥远的隔离意念。这里特别关系到耶稣偶尔使用的『我在天上的父』(太七 21;十 32, 33;十二 5O;十八 1O,19),和『你们在天上的父』(太五16, 45, 48;六 1;七11;十八 14;廿三 9)方面。他与天父的密切关系,也要他的门徒同他一同分享。

这种天与神之间的密切连结,也可从主祷文中看出(太六9;路十一 2)。这是提醒我们,神不是不能离开地球的,也就是说,神不受受造物的物质界所限制。这也解释了从天上来的声音(太三 17 = 可一 11 = 路三21-22),和耶稣祈祷时举目望天动作的意义(太十四 19;可六 41;七 34 ;路九 16)。这也说明了耶稣离世升天的记载(根据路廿四 51的一些抄本;另参可十六19)。对天上的位置观念并不重要,因为从未在耶稣的话语中详述过。天,是神所在的地方。耶稣指出,向天发誓的人是向神的宝座和坐在其上的发誓(太廿三22)。天,有神同在的意思。

再者,天与遵行神旨意的行动相连(参太十二 5O;十八14)。在浪子比喻里,描写得罪神的罪为『得罪了天』(路十五 18),也是得罪了父亲。在捆绑与释放的话语中,也有相似的地方,就是天地之间有直接的连结(太十六 19;十八18)。耶稣答覆控告他的人时,提到约翰洗礼的权柄是从『天上来的』还是从『人间』来的问题,再次表明了『天』代表了『神』(太廿一 25 = 可十一 30 = 路廿 4)。所以,我们可以结论说,耶稣是以『天』来代表神的居住所在。

有些学者不讨论符类福音有关天的教训,是基于一种过时的宇宙论,也就是三层天的观念:天上是最高层,地球是中间层,地狱则是最下层的说法。结果,便指天上和地狱全是神话,需要重新诠释其真正意义,用更现代人对世界了解接纳的词汇来解说。

    这种重新解释的需求是容易了解的,但也常常引至不能把握真正意义而失败。事实上,上面所引用耶稣的话中,并没有剥掉神话式的必要,因若以天为神完全同在的所在,并不是依据接受三层天的说法。如果以天为在『上』这点作三层天系统的争执论点,那就应该如上文所提的,对于离开目前物质世界的概念,我们就没有其他语言可以形容了。将天的概念局限于完全现有的语汇上,是不能令人满足的,因若如此便会离开未来的领域。同时我们需看到,耶稣从来没有认为『未来』的天和现今的存有没有关系。

天上的活物

很意外地,新约对此主题没有太多资料可循。我们已看到天使的存在与活动(见上册,页129ff.),都是与『天』直接相关的(太十八 1O;廿二 3O;廿四 36;廿八 2;可十二 25;十三32;路二15)。从这些地方我们知道,每一个儿童在天上有护卫的天使;天使中没有婚嫁;他们不知道主再来的时候;他们且在天地之间来来往往。再者,天使与基督的关系,形成了希伯来书基督论重要的一环(见下文详述)。神在天上的这些仆人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认的。我们也需注意耶稣说到一个罪人悔改,神的天使也都欢喜(路十五 7)。也就是说,天使分享了神在人间救赎作为的喜乐。

关于在天上的人,唯一直接记载的是名字记在天上的人(路十 2O),或许就是指启示录所说记在生命册上的名字。很明显地,由于这些是对门徒说的,因此含有那些名字记在天上的,和没记在天上的区别。神国(或天国)教训的主旨肯定这一点(如稗子与麦子的区分)。来生

虽然这题目没有很多资料,却有一个在天上『财宝』的比喻(太六20)。很清楚地,这不是指物质上的财宝(没有虫子咬,也不朽坏),但没有给予更多的解说。这只能代表属灵的财宝。主应许那富有的少年人,如果他将地上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可换得在天上的财宝(太十九21 = 可十21;参路十二33)。也有其他地方提及在天上的报赏(太五12;六1;路六23),却未提细节。从神的旨意行在天上的事实观点看来,这一定是指所有分享与神同在的人。在天上没有违反神旨之人的地位,这可以参考撒但被赶出天上的话(路十18)耶稣明白说到在天上没有嫁娶,却也没提到人类在天上的关系如何(太廿二 3O;可十二 25)。没有嫁娶是容易了解的,因为不再需要生产,但这并不表明因此就没有了人间的关系。

有数处经节提到永生,这是约翰福音所强调的主题(参太十九16 = 可十17 = 路十八18;路十25;可十3O)。这经节中,『永』(aionios)字的确切意义引发出整个问题。永生,明明不是我们现在所知生命的无限延长,而是仇敌不能毁坏的另一种生命。最重要的肯定的是:这种属天的生命是一种不可毁坏的属灵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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