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段主要以信徒复活与不朽为课题,和其中过渡时间的情况。复活在当时犹太人中是重要的话题,曾引起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的失和。前者接受(艾色尼派亦然),后者则拒绝。对耶稣的复活教训方面,我们需从这种背景中来研讨。

 

符类福音

 

身体复活

从撒都该人与法利赛人对复活问题的不同观念看来,我们应先检讨前者想用一个诡异的故事陷害耶稣的事(可十二 18-27 = 太廿二 23-33 = 路廿 27-40)。这问题是试探耶稣对身体复活的意念。如果一个妇人曾与七个兄弟结过婚,复活后他将属于谁呢?耶稣针对他们的错误作了解答,说结婚不属于复活的形态,并拿这形态与天使作比较。耶稣更进一步地说明神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并用神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关系为例。全部符类福音都有记载。

这类辩论方法是典型拉比式的,耶稣用旧约经文(出三6)来指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认为犹太人这些祖先仍以某种形式存在。虽说这种辩论法似乎有些奇怪,却不能否认耶稣确定一种与撒都该人相反的复活状态的存在。路加记载耶稣对复活的话语,比马太、马可的更为明显,他说到『算为配得那世界,与从死里复活的人』,断言死人一定复活。路加也记载耶稣所说,义人复活要得着报答的话(路十四 14)。

    另一句有关犹太人祖先的话,记载在太八 11f.= 路十三28f。,提到许多人从东从西来到神的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唯有『本国的子民』竟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在那里哀哭切齿。这些话在某种方面也有身体复活的意思。

    在山上宝训里,耶稣论到奸淫,他说到『全身』丢在地狱的可能(见下文地狱一段)。再者,耶稣警告门徒要怕那能将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太十28),也是表明在来生里身体的重要性。

在符类福音里,我们找不到太多死后生命的资料,但我们却能于以肯定。耶稣也没对复活后的身体性质,或死亡的性质提供什么资料,这两者在保罗书信中都接触到了。约翰福音中有些重要话语对本题有些助益,给符类福音作了正面的补充。

另外一个问题:耶稣有没有支持灵魂不朽的概念?灵魂不朽有别于身体复活,这是希腊的说法,如柏拉图。这是一半由于他们相信身体是物质的,而物质是邪恶的,所以会败坏。根据这种看法,所有人的灵魂都是不朽的,肉体则不然。但新约却不支持这种显然的二分法。实际上,符类福音前述的经节,没有一处支持这类观念。到讨论保罗的来生教义时,我们将对这主题作更详细的探讨。

 

过渡时期

    过渡时期指信徒死后到末日复活之前的阶段。符类福音虽没有直接的资料,但有些有关经节颇值得我们注意。在旧约里,阴间被视为幽冥的居所,但在间约时期,阴间被视为死后到审判之间的阶段。在耶稣的教训中,阴间(sheol)一词已改用 Hades,在符类福音出现了三次(太十一 23;十六 18;路十六23)。讲到迦百农必坠落阴间,耶稣是指这城完全的毁坏,这里的阴间是喻意用法。论到教会时,说阴间的门不能胜过它,显然是与人类对立的,也是一种暗喻的用法。

    第三次出现在财主与拉撒路的比喻(路十六19-31),是说到被一道无法跨越的深渊分隔的死人居所。以诺书可以看到类似的记载,可见这是当时犹太人的一般观念。由于这个比喻明显是道德性的,而非教义性的。若以此推论耶稣是说到死后的情况,似嫌不足,因这比喻的重点是说到财主的自私生活。其中也没提到人死后会改变形态,实际上却含相反的意念。唯一能确定的,是这比喻中混合了死后存在的事实。如果说死后仍是个谜,那么这比喻就没有意思了。再者,死后的情况是直接与其生前行为有连带关系。因此也引起是否是告诉我们死后情况恰与生前倒转的问题。但不管如何,我们不能说耶稣一定有这种教训的意念。

拿这个财主来说,这比喻的重点是在他如何运用他的财富。他完全自私享受,而不关心他的社会责任。事实上,他是撒都该人对人生看法的典型代表,他们从未想他一生的行为会影响他死后的生命。他们或许不信死后有生命,即使有人从死里复活来告诉他们,他们也不会相信。这里又使我们看到,圣经的见证(摩西与先知)已足以表现死后的生命,这不是由于对这主题的外在教训,而是由于神本性的启示。

另一段经文也和当前讨论的问题有关:路廿三 42f,提到耶稣对垂死恶人的保证,允诺他在那日就能与他同在乐园里。由于这话是耶稣回答要在他得国降临时纪念他的请求,因而引起国度与乐园之关系的问题。对此问题有两种可能的解释:一是以乐园为耶稣与这恶人等侯国度的过渡地方;另一则以乐园为天堂的同义词,而耶稣在当日已进入了天国。在间约时期里,以乐园为义人灵魂在过渡期间的安息之所,似支持第一种解释,而林后十二 3和启二 7则以乐园为天堂的一种表征,又似乎支持第二种看法。

这两种解释对基督的复活与再临都产生难题。我们只能这样说:这段经文或许提供了过渡期间的资料,但并非如此不可。但更能确定的是,这个曾经犯错的人,他的请求似已包含

了悔改,因此在死后可与基督同在。

对死亡的态度

    我们若不对死的问题先作些检讨,以后的探讨便不会完全。当然,一个人对死后生命的相信与否,会影响他对死的态度。许多人避免谈及死亡的问题,且认为任何因谈到死亡而引起难题的人是病态,耶稣却从未采取规避的说法。在他的教训与榜样中充满了对此的灵感。在当时,人类生命是卑贱的,因而常发生凶杀致死的事。孩童也以出丧当作游戏玩(太十一16f.;路七32)。所以,一般讲荒凉无人居住便是死的一种描述。在路加的圣诞故事里,西面说到得见基督,他便可安然离世(路二 25-35)。他是因知道基督的到临,而愿面向死亡。

符类福音中的『死』常用复数,具有许多关于死亡的观念。『死』一字在用于各个人时,含有无人可避免之意。在一些比喻中,有因暴力致死的(太廿一 39;廿二 6)。耶稣哀悼先知们被杀(太廿三 37),又称他的一些门徒也将被杀(太廿四9;路廿一16)。我们所关心的是,耶稣对死的看法如何。我们注意到,耶稣不同意苦难和死亡会特别因人犯罪而发生(如路十三1-5所引的例子)。虽然摩西律法看死亡是污秽的,谁摸了死尸就不洁净(参太廿三27,粉饰的坟墓),但耶稣却不教人坚持这种看法。他没有说过一点点关于死能败坏人的话。他对死持敬重的态度,且不受其辖制。

我们在此需进一步思想『睡』即死的说法。这思想在希伯来人观念中,颇为熟悉。在耶稣说过的一些案例中就可以得到解释。旧约以『睡』表明死的概念时,常在该段经文中以隐喻的方式表达。在间约时期,则常用为死的同义词。耶稣使睚鲁女儿复活时,所说的话是:『她不是死了,是睡着了』(太九24 = 可五 39 = 路八 52)悼丧者不懂耶稣的意思而嗤笑他。另一方面,假如耶稣所说的只是指她昏睡了,那么整个经文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所有福音书作者,都描述她是从死里复活了。

    我们对『睡』的象征意义,应作如可了解?有人认为,从神的眼光看,『睡』就是死的描述。不过,这意义含有『睡』是从死到复活间的光景,在福音书中我们找不到这种看法(参耶稣对十架上将死强盗所说的话,称他将立即在乐园里,是说出人死后仍有意识地存在)。从那些悼丧者的观点来看,应认为这女孩的『死』转变成『睡』的状况,因后来她是从睡中苏醒过来了。我们可以总括来说,从基督的大能看死,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看法,他自己是不能被死辖制的(看下段与拉撒路之死的相似之看法)。

    对耶稣如何看他自己的死,我们必须作一些解释。上文(上册,页534f.)已从他的叙述和看法,说出他的死与人类的罪有关。因此,耶稣了解自己的死,含有特殊的意义。耶稣对自己的死,和别人对这意义的了解不同。不过,耶稣对于他的肉身经历死是否也与凡人不同?某些学者认为,耶稣所以看自己之死是一种苦难,是因他畏惧肉身的死(在客西马尼园,太廿六38 = 可十四 34 = 路廿二 44)确实,说到耶稣对死感到战栗,是说出了他真实的人性,因为全人类都将面临死亡,而死也是全人类最惧怕的命运。

但是,这种解释并不能因记述苦难的资料丰富而以为圆满,我们务须注意耶稣看自己的死是有不可磨灭、非凡意义的存在;但这是所有其他人类从未经历过的。我们必须考虑一个无罪的人,甘心情愿背负全世界人类的罪孽所产生的果效。并且,如果耶稣的畏惧纯属肉身方面,那么耶稣在十字架上呼叫神为何丢弃他的话,就无从解释了(可十五34 = 太廿七46)。是因为耶稣背负了世人的罪,而必须与神分离,所以他在十架上有这样的呼叫,这解释岂不更合理!

际c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