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书

   

从这信的称呼(『请散住十二支派的安』,一1),马上可窥知作者对该团体所持对犹太人的特有看法。十二支派,是犹太基督徒特有的观念。句中的『散住」(diaspora),可能与散居的犹太人同一意义,也就是指住在非犹太地区的犹太人的一个混合名词。我们必须承认,这称呼非常含糊,不能认为就是指散住的个体或团体。

信中有二种观念同时并存。在二2提到『你们的会堂』(synagoge),但在五 14却有称之为『教会』(ekklesia)长老的。『会堂』这一犹太词汇,同时应用于犹太和外邦的团体,颇有意义,因它说出了这封信是在教会发展的早期所写的。

这书信对我们认识教会的意义,有二个主要贡献。一是在团体成员之间彼此平等的基本原则的实际应用。富人并不比穷人有特权。在基督徒的聚会中,完全排除了对任何人的偏袒(二 1-7)。人若以为有社会地位的,在属灵团体中就能拥有特权,这种想法即使在早期的会众间,都被看作是对纯洁权益的一种讹诈和侵犯。雅各率直地对这种态度加以定罪。

第二是教会担负起个别成员需要的责任,譬如在属灵医治上(五 13ff.)。若有信徒病了,就可请长老用油抹他;为他所作的代祷,也是有功效的。这是新约属灵医治的唯一教导。对我们现代的教训意义最重要的是:团体中的长老有权柄,是基于他们特有的信心与祈祷。这似乎是说:团体的代祷比个人的祷告更有效。长老们代表了整个团体。关于『长老』的其他职责,没有详细记载,极可能这是一个意义甚广的名词,或许是指团体中那些最为人敬重的前辈吧!

另一个应该提到的是,书中太多劝阻读者作『教师』之词(三1)。这说出了当时教师的功能虽被承认,却曾错误地被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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