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由于约翰福音没有直接提到教会,因此许多学者便认为,这卷福音书反映了后期的发展。果真如此,困难便立即产生。在教会的发展理论上,约翰福音成为最易受攻击的一本。因若它不是耶稣的教训,而是教会的神学,何竟对教会创始制度全然缺乏?倒不如认为,约翰保留的遗传在教会出现以前,早已植根于耶稣的教训之中。事实上,约翰福音正如符类福音一样,在很多方面都认为有将来的团体。它虽缺乏有关ekklesia的话语,但许多从后来团体经验的观点来看颇具意义的其他话语,已足堪平衡这个缺陷了。
约翰的团体观念
如前所述(上册,页518ff.),约翰记载耶稣讲论国度的话,只有二处。这对了解约翰福音中的团体概念,贡献甚少。欲明白约翰中团体的观念,必须查考其他经文。据约翰所记,耶稣预期在他受难死而复活后,将对全人类是否跟随他构成挑战。是耶稣自己被举起来,吸引万人来归他(十二
32)。耶稣的死不只为以色列,且『要将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十一52)。如约翰引该亚法说明耶稣之死的利害关系的话。这些话的能否实现,端赖以基督救赎为基础的团体(即一个蒙救赎的团体)。本福音书作者所增添十一52解释的话,使人了解到他在十二
32对耶稣之预言的了解。由十七 22(『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来看,其中深蕴一体(合一)的概念。不过,我们也必须注意,此处之合一非指外在组织的合一,而是有机生命的合一。这合一既和父与子的合一相似,并与信徒相通,明显必是有意指属灵上的合一。因此我们可以说,耶稣是为一群百姓能照着存在于父里的合一,联合成一完整的团体而祷告。这显然比符类福音中耶稣的教训有更深刻的团体观念。
约翰对未来团体的认同,究竟作了何种指示?为回答这问题,我们首先要注意,在这福音中对『相信』这动词的一再强调(但名词『信心』[pistis]始终未出现)。关于约翰福音中信心的进一步讨论,见第六章的讨论,在那里我们清楚看出,耶稣盼望人信他,是形成这团体的基础。永生的应许只赐给那相信的(三
15;六 47)。不信的已自置于被定罪之中(三18)。耶稣的临别讲论一再提到,即使不信他,也该因他所说的话信他(参十四10-11)。无疑地,耶稣预见到那基于对他共同信仰而组成的信徒团体。从作者在廿31所述写作的特有目的,更清楚看出这一点。对这团体将拥抱所有的人的解释(如十二32),必定是在这清楚呼召人相信的亮光下才能解释得通的。『所有的』必须以信心为条件。像十七21也需作如此解释(『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若认为耶稣在祷告中预言将来的团体,就是世上所有的人,那是错误的解释。因为在这段经文中的『世界』,是一普通词汇,指那些相信、接受所托付的人而言,并非指世上所有的人。
再者,这个信心团体是由弥赛亚自己而来,他不是环境中的一个偶发事件。他们是『在创立世界之前』所赐给子的人(十七24)。更详尽的讨论,参见第六章有关神的拣选一段。不论对神拣选奥秘的疑问有多少,这满有潜力的团体总是受托于子工作的一部分,是毋庸置疑的。约翰所记耶稣的话,隐含有耶稣的工作若未能产生一个团体,那么这将是他整个工作的失败。但如今既已被预定如此,也就不可能有失败的机会了。
团体观念更因约翰福音中的二则比喻而得到支持。约翰福音十章牧羊人的暗喻,是照旧约中人所熟知牧养神的百姓以色列民的一种取譬(参耶廿三1;结卅四11;赛四十11;诗廿三)。许多经文都提到牧羊人的工作。我们要讨论十16专讲羊群的重要经节。牧羊人所关心的,不只是『这一群』(犹太基督徒),还有『另外的羊』(外邦人),他们要合成一『群』。许多犹太人不信耶稣,因此不属于他的羊群(十26)。在这比喻中,耶稣话语的中心不可能被人误会。这一群,正指牧人耶稣所以舍命的一群(十17)。羊群不仅属于同一群,牧人还个别认识每一只(十3-4)。
葡萄园的暗喻,对说明未来团体的团体性更为清楚。这暗喻也使人回想到旧约中的一些象喻(如赛五章对以色列的暗喻)。葡萄树干或茎将许多枝子连结在一起,使枝子彼此接合,充分解说了它的团体性。不仅枝子离开葡萄树就不能存活,众枝子间若不藉着葡萄树,彼此也不能互相有关联。这种说明呈现出对团体的看法,但不是看它为一种组织,而是一个有机体。团体的成员既有赖于对基督的确实属灵关系,就像枝子与葡萄树的关系,那么就能掌握该团体的性质了。
未来团体的使命
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七章的祷告特别重要,因它为耶稣对门徒的旨意带来亮光。它有力地证实,耶稣企望他的门徒能继续他的工作。十七18特别以耶稣的受差遣与门徙相比(『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门徒乃是一群受托继续工作的一群。他们无法由各个个人去完成所托。约翰福音十七章对合一的强调,说明了为继续完成任务,一个由团体形成的团契是不可或缺的。众门徒的共同目标,是形成合一的极重要因素。
众门徒已领受了神的道(十七7,8),且已遵守了这道(十七6)。他们所接受的也使别人知道、相信(十七2O,21)。他们的任务是对世界的(十七21);基督因他们得荣耀(十七1O)。他们都为这使命而分别为圣,就如基督自己分别为圣一样(十七19)。他们虽活『在世上』(七11,15)却是一群分别出来、不属世界的人(十七14)。十七章整章,不容置疑地,团结的意义贯穿全章。若说它没有某种未来团体的意识存在,那倒是无法解释的。
使命的观念也隐含于十一52中,因为聚集神四散的百姓的工作,必须有赖某些代理者来完成。聚集『归一』就指出它是一种团体的意义了。
圣灵的应许与团体
约翰福音中对圣灵详尽的讨论,已在本书圣灵一章中讨论过了(第五章)。有力的证据清楚指出,世界和属灵人之间的分别。满有圣灵,划分出门徒是不属这世界的。世人不能接受圣灵,是因不能见他,也不认识他(约十四17)。这两类人之间,泾渭分明。那给所有门徒相同的内住圣灵的应许,保证了这个团体能为同一目标而献身、见证基督(十五27)。虽不在靠赖一个组织,但却确实要靠赖从圣灵而有、非由人所创设、有其坚定一致目标的团体。
基督徒的事工
从符类福音我们已明白门徒所担任的角色,尤其是对十二使徒乃将来团体之预备的这一点。约翰福音记十二使徒的重要性,非藉明白的说明,而是藉着衬托的方式。彼得领受了首席的地位(参一42,提到的磐石,以及六68-69,彼得的认信),但不像马太福音十六章那么明显。十二门徒听了耶稣最后的训言,足证他们在未来团体中所占的重要地位。从约翰福音廿至廿一章所记复活主向门徒的显现,尤其是对彼得的再次呼召献身于主的事迹,强调了这一点。约翰福音实际上有四段预示未来团体功能的经文。
首先我们注意到的是约翰福音十章的门与牧人的比喻。这二者,耶稣都以自己为所喻的实体,因此从所比喻的内涵很难看出如何应用于未来团体的事工上。然而,由于雇工受到严厉的制裁,实在是对错误牧养群羊的一种警告。这在以西结书卅四章中可以发现极相近的象喻。
另一段相似的比喻是约翰福音廿一章,主将牧羊的托付交给彼得。耶稣三次重复其话,是要彼得注意其中的重要性。所用的词汇有『羊』(probata)、『小羊』(arnia)、『喂养』(bosko)、『牧养』(poimaino)等,其用法之不同并无重要之处。有人因『爱』一字用了phileo,agapao二个不同的字,而主张其中应有不同。但就托付而言,并无影响。该托付包含了牧养,尤其是呼召彼得去牧养。整段旨在说明与主一同牧养的必要,以及必须有的心态和行动。
第三段可看出托付的亮光,是在写述复活主向门徒吹气时说:『你们受圣灵』的这段(廿22)。这句话连于托付的上文:『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廿21),以及下文的赦免和留下谁的罪的语句(廿23)。到底这托付是否只留给作使徒的呢?这是应当郑重的问题。鉴于太十六19;十八18有极相似的话语,我们最好看使徒们仅仅是未来团体的代表。这话语应属对所有受复活主托付之人一种道德责任的指示。说到圣灵的来临,当然是在预示五旬节圣灵的降临。
最后是洗脚的事,我们必须从约十三15这特有命令的认识中来思考(『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这话是否是基督耶稣盼望门徒在未来团体中要一直遵守的礼仪?还是希望门徒能像他那样谦卑?鉴于这福音书中并没有别处记述创设礼仪制度的事实,因此第一种解释似乎不可能,而第二种则较为合理。而且,这在作基督徒的所有使命中也是明显的。至于约十三16:『一个仆人不能大过他的主人』,与我们讨论的主题无关,它仅属一种关系的比较。总之,那高举一人超过众人的主教体系,在耶稣的思想中似乎从未存在过。
圣事礼仪
最初发现约翰福音中没有特别提到基督徒团体中洗礼或主餐制度时,会使人感到困惑。有人认为,这是作者为冲淡过份强调的圣礼,因而有意在受难故事中省略主餐的记录。这不是不可能,尤其是当我们发现约翰福音六章中耶稣说出在圣礼背后的属灵意义时。约翰福音既明显在补充符类福音,它就会带出详尽的内容,因此我们不能认为他对圣事礼仪一无所知。在福音书出现时,想必已经有了建立完整的教会了。我们必须特别注意,约翰在这圣事礼仪中所作的如下反映。我们先从洗礼开始。
洗礼。我们已讨论过符类福音中施洗约翰的洗礼。在此我们来看约翰福音中与他相同的有多广,以及他特别强调的地方有多少。第一,在约翰福音序言中已描述施洗约翰和耶稣的关系。以后讲到受洗,并归诸早期的事工,这应无异议(约三 22-24)。争论的引发(约三25ff),显然是由于作者想报告约翰回答洁净礼而起。这导致了施洗约翰用著名的新郎和新娘的比喻。其中有他必衰微、基督必兴旺的话。我们应注意施洗约翰对耶稣的见证,在约翰福音中比在符类福音更为深广,也更个人化。如果以为作者有任何意图,想故意高抬施洗约翰,我想作者自己应是第一个反对的。
约翰福音没有记载约翰为耶稣施洗,也没提到天上的声音;反而提到约翰这人为他所作的见证,以及圣灵对他就是那在约翰以后要来的那位的见证(一30ff.)。不过,最具重要意义的,是把洗礼和耶稣身为神羔羊身份结合一起的部分(一29)。耶稣的受洗,在表达他将来的受难。这可说是表达的最清楚,采用的方式也最合适的方式了。事实上,约翰记述耶稣受洗,只用间接方式(参一32,特提到降下的鸽子),显示他对此事件意义的关心,更胜于受洗本身。如在符类福音中,耶稣的受洗有其代表的特性。我们现今所关心的,是耶稣对受洗的顺从,对以后早期教会的施洗来说,其意义如何?
约翰在三22ff.清楚记载耶稣和他门徒为人施洗。四
2提说,其实是他的门徒施洗。不像在符类福音中,以受洗呼召悔改和国度的宣告相连。不过,耶稣的事工的确与施洗有关,而在他死而复活后的教会继续施行洗礼,便不足为奇了。只有约翰福音没有明显提到耶稣的受洗和早期教会的洗礼有关系。可是,对约翰福音的读者来说,把基督教会的洗礼和耶稣的受洗相结合,并不是不可理喻的。
约翰福音中有一段,可能含有洗礼的意思,即约三5(『从水和圣灵生』),有人解释说水和洗礼的仪式有关。尼哥底母对耶稣提到水,有何认知呢?假若他的了解是指洗礼,似应属施洗约翰的洗礼。但施洗约翰既无暗示其洗与重生有关,且并无理由认为尼哥底母必是这样的了解。从尼哥底母看重生为字面意义之指人的母腹,可知从水生是指肉身之生,为了使它连于圣灵之生。这等于耶稣说:『你必须从圣灵而生,正如从肉身生一样』。其实,即使尼哥底母不以水为受洗的意思,但对约翰的读者来说,却仍应作如此了解。
我们无法确定这两种解释那一种正确,最多只能说它只有一种解释。若是这样,则水洗的意义不仅与灵里重生相连,且在二者间有判然不同之处。我们无法同意重生是在受洗的时候发生。耶稣的确用如风之不知从那里来解释灵里的重生,这说明了灵里的重生不能以外在事物来鉴定,即使是洗礼。有人为了避免这种结论,就将洗礼的举动和信心的确认分开,但在约翰福音并没有这种意思。这段经文若是专指受洗,那么它最重要的贡献也是在对属灵生命的强调。
主餐。由于缺乏仪式条文的记录,我们唯一能明白约翰有关主餐的,只有从第六章耶稣分饼的记录中来寻找了。我们要研究的,是六 53中耶稣的严肃宣告:『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这话是对主餐的预言,或是它原属受难的故事,却放错了地方?人们有不同的意见。若是应属主餐的话,那么由于现有经文是对『犹太人』,而非对门徒说的,所以就产生了困难。又基于在历史上找不到错植的证据,因此主张这话并无任何指称圣礼的意思,就颇为合理了。六52特别提到犹太人不能明白这话。这话必须到十二使徒和耶稣同坐在楼上时才了解,否则这对听见的人只像一团谜而已。倘若耶稣在设立晚餐的话语上没有事先的提示,那更会令人感到困惑不解的。
另一问题是,约翰的读者是否以这一段与主餐有关?假如他们已遵行部分的礼仪,当然很可能这样想。约翰之如此结束耶稣的这些话,很可能是为了消除对礼仪的过份重视而忽视其属灵含义的某种倾向。
我们若看这话语是耶稣心思中对他百姓之期望的一种属灵象征的意义,我们可以注意以下数点:(1)句中使用sarx(肉)而不用soma(身),这是很重要的不同。在符类福音记录设立主餐时(或保罗书信),都没有提到吃耶稣的『肉』。这词句既与天上的粮有关,必然带有象征的意义(六58)。Sarx与
soma措词之不同,似在警告那些太容易以约翰所记纯然出于他自己的这种看法。
(2)约翰福音六章上吃肉喝血的举动,不像在符类中与立约相连,而是与永生的应许相关。第六章的着眼点,全然不在耶稣之死的意义,而在生命的粮。父所供给的,是比以色列人在旷野寻得的吗哪更为有效的食物(参约六58)。
(3)耶稣在约翰福音六章所指属灵的『肉』,是为了引导那些与他有分、常在他里面的人(六56)。这是约翰福音的特有意念(尤其是在临别讲论中)。这也出现在约翰壹书中。这些话语必定不是指与耶稣有分者只在领圣餐时才进入『常在』基督里,而是指无时无刻完全仰赖基督为首要条件。
(4)耶稣所说的末日,是一种前瞻性的看法(六
54)。这与符类福音中耶稣到那日将在神国喝新的杯相似(可十四 25=太廿五29=路廿二18;参林前十一26)。
我们可以这样总结约翰对圣事礼仪的讨论:他比我们对圣礼属灵的意义有更深认识,有数项观念颇有贡献。但对于未来教会生活和礼拜,却未提供什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