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书信

 

也许有人以为,像保罗这么重视称义的人,应该不会太注意成圣的事。事实上,保罗虽对称义多予诠释,却并非无视于人对完全的需要。保罗并不认为基督教教义是各自独立的,因为它一方面关系于神和人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又要求人实际作成那在基督里的『既成事实』。保罗用一句简洁的话,概括了他的主张:『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因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 12-13)。对保罗而言,成圣是作成神在人里面的工作,它结合了神的行动与人的努力。基督徒之追求其理想,是以人的努力连于神的大能的观念,在保罗的记载中是前后一致的。

我们看到保罗要求人效法基督的榜样,但在他的书信中却很少提到基督的生活,这就使它的意义更为突显了。基督徒不求自己的喜悦,因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罗十五1-3)。他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他们一样(罗十五7)。他们要乐施与他人,因基督本是富足的,却为人成了贫穷(林后八9)。他们甚至应以基督的心为心(腓二5)。保罗宣称自己是效法基督的,因这缘故,他毫无顾虑地劝勉人效法他(林前十一1;帖前一6)。在他自己的讲词中,有时直接回应了耶稣的伦理教训(参罗十二章)。无可否认的,耶稣的位格和他的工作,直接决定了保罗对基督徒生活的教导,如同决定了他对圣灵工作的教导一样。

假如我们要研究保罗对基督徒理想生活有什么较为特出的概念,我们可能发现有数项重要的特质,但其中没有一项比爱更显为特出的。他对爱的典型诠释,在哥林多前书十三章。他们夹在讨论属灵恩赐的二段话题中间,极为明显。当基督徒因狂喜的经历而眼花撩乱时,保罗这篇热切而有实际表现的爱的诗篇,必使哥林多信徒感到震惊,因他们发现,原来最为珍视的『恩赐』,竟被列名于爱心之后。使徒讲论神对人的爱极为丰硕,在这光照下,基督徒对其同伴之爱,亦必然具体而微。没有人会以保罗所要求的爱是轻易可以实现的,但爱仍属最重要的事,虽非一蹴可几,却仍需持之以恒,努力以赴。

使徒列出各类令人羡慕的德行,其中最富意义的是圣灵所结的果子:即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五22)。这些德行都可称为首要的爱之表现。保罗特别看重基督徒的思想品质,除了如上所述腓二5外,他更在腓四8提出最可贵而应与思想的事,即基督徒应将他们的思想方式提升到更高的层面。虽在这里所提的诸德行,对希腊读者并不陌生,但当应用于保罗对理想基督徒品格的描述时,却产生了新的意义。当这些德行在基督徒身上显露时,就是证实了他们是基督门徒所具有的高贵品质。

    有些学者发现,在保罗书信及新约其他书信中所订的道德行为规范,都是针对各个不同的社会对象,如对丈夫、妻子、儿女、奴仆与老板。这些在外邦社会中都已然存在。保罗可能将这些援用于基督徒的生活之中。我们若将这些与保罗所列的一般美德结合来看,就可窥知保罗所主张在基督里的新生命的涵意。这不是一幅静态的画面,它并不代表一种即能获得的生活,而是一种应该追求的理想。保罗对新生命的描摹,也许并未考虑周详,因有很多问题他仍未讨论,诸如奴隶制度。服兵役等。其他的,也只偶而触及,如对婚姻和国家的态度。不过,我们必须不忘记,保罗从未有意为新生命作一系统的陈述。他的教导都为回答实际的问题。他的解释,必须视为一种引导的原则。

    下一步,必须看保罗关于『成圣』(hagiasmos)或其动词『使圣洁』(hagizao)。这词的名词被使用多次,虽不都是同一意义。最富意义处,是林前一30,保罗称神使基督成为『我们的圣洁』,强调了这乃是由神所肇始。由于上下文特别提到『在神面前』(29节),因此成圣(就如称义)必须从神的方面来看。它是带着『圣洁』的概念,也就是说,神是看基督的『圣洁』而不是看人的不洁。因此,成圣的用法就与称义的用法相似,它不是指信徒在道德上完全的情况。保罗的意思极可能是在描述基督是『我们的圣洁』,因他是唯一全然圣洁的那位。

虽然神看我们为圣洁是件『既成的事实』,但就信徒而言,他仍需在生活上彰显出来。这由罗六19(『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及帖前四3(『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可得证实。这些话语显示,成圣在人这方仍需继续不断委身于圣洁的追求。另外,『圣洁』也表示与不洁对立(帖前四4, 7)。罗六22所说的意思,着重在未来,而非现在,因成圣是一种报偿,连于最终结局的永生。保罗用这词系以动词形态,句中认为这是已完成的事实,但在其他的地方,则认为是一种过程。前者的例子,如林前一2(『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和林前六11(『但如今你们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后者的例子是弗五 26(『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和帖前五 23(『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

有三处经文特别把成圣与圣灵的工作相连(罗十五16;帖前四7-8;帖后二 13)。保罗再三提到在信徒身上圣灵的工作,他必然认为在成圣的教义上,这是最基本而重要的部分(参第五章的有关探讨)。基督徒是随从『圣灵』而不随从『肉体』的人(罗八 4;加五 25)。圣灵帮助人祷告(罗八26);圣灵住在信徒身上,就像居在殿中一样(林前三16);可羡慕的各种德行的培养,特别被形容为圣灵的『果子』(加五22);圣灵把将来更大应许实现的凭据给信徒(林后一22);圣灵也带来力量(弗三16)与合一(弗四3)。保罗使他的读者清楚认识到,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无论何等要求,都不是让他们自己单独来完成的。假如称义不能由人来完成,则成圣亦然。保罗认为,在神的供应与人的回应之间有一微妙的平衡。

    由上所述,使人联想到保罗对无罪的完全之看法,他认为这是可能的吗?讨论这问题最中肯的一段,是罗马书六章,其中有几句给人一种印象,认为保罗主张这是可能的:『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六2);『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宇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六 6-7);『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六11);『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六14);『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六 22)。

无可否认的,以上这些经文正表明了保罗的主张:基督徒是能够胜过罪的。但我们不知他是否指基督徒可以达到完全不犯罪的地步?我们毋需认为这答案必属肯定,因为了解以上所说经文的关键,是在认识罪不能再作王的这观点上。罪正期逢对手。保罗劝勉读者:『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六12)。人不再作罪的工具,他已成为神的奴仆,虽仍需敦促他避免顺服罪。

以上所引经文,乍看或以为是讲两桩矛盾的事。其实,正确了解这些经文的方法,唯有从它们在经文中的位置来理解。这经文不是在作无罪之完全的讨论。经文是在讨论,是否恩典因罪多而显多,就等于鼓励人多犯罪?这一点由保罗指出,信徒已有份于基督之胜过罪,因此知道他必不认为如此。保罗是要读者明白,若故意犯罪,就等于否认罪已被征服了。仇敌(罪)如今仍然是活跃的,但对信徒而言,它不过是手下败将罢了。

    还有些问题我们需要马上解决。有关罗马书七章,我们已在上册的第二章解释过了,如果保罹在这里所描述的,是他自己作基督徒后的经历,那么该段经文就很切合目前的主题了。在事实和理想间,显然有一紧张形势,再加上一种深沉的失败意识。保罗的结论在罗七25指出,拯救唯有来自基督,这是解决这形势的唯一方法。如果这是罗马书七章的正确解释,那么他的宗旨是在警告人,不要以为在成圣过程的现今生活中,不会产生冲突和挣扎的情势。

    再次,我们会问,保罗有否指出成圣的可行途径?他对信徒最特出的描述之一,是称他们为『圣徒』(hagioi)。明显地,他不是指他们实际的圣洁。有多次他以『圣洁』来形容信徒所追求的目标。如果信徒能继续活在信心中,他们就是以圣徒的身份活在神面前(西一22;参弗一4;五27)。不过,这也是现今的事实。信徒现今是神所居住的圣殿(林前三17)。同时,保罗称基督徒团契是渐渐成为主的圣殿(弗二21)。在道德生活方面,基督徒看他们的身体是活祭,是向神圣洁的(罗十二1)。基督徒的得救连于圣洁的呼召(提后一9)。显然地,保罗看圣洁为一继续不断的历程,只有当信徒无暇疵地显在神面前时,才是他达到最高峰之时。因此,这是关系现今与未来之事。保罗自己在腓三12-16见证,说他也尚未完全,乃是竭力追求,定睛于最终的奖赏,这样就把现今和将来二方面都结合起来了。

    在哥林多前书中,有一观念需加澄清,以免招致误会。林前七14称,在婚姻中,不信的一方可因信的一方而成了圣洁。保罗的意思不可能是指不信的一方与信的一方以同样的方式成为圣洁,他似在宣称,当信的一方在成圣过程中时,会对不信的配偶造成某种影响。保罗只是引此为辩明可否离婚,而不是要作为成圣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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